继下调投资门槛后 银行理财产品大额赎回比例开始调整
【继下调投资门槛后 银行理财产品大额赎回比例开始调整】继销售起点下调后,银行理财产品大额赎回比例也开始调整。10月1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从广发银行某沪上支行获悉,该行“日薪月益”、“天天薪”(均为理财产品)大额赎回比例由30%调整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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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销售起点下调后,银行理财产品大额赎回比例也开始调整。
10月1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从广发银行某沪上支行获悉,该行“日薪月益”、“天天薪”(均为理财产品)大额赎回比例由30%调整成10%。
调整大额赎回比例
10月10日,广发银行某沪上支行工作人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该行“日薪月益”、“天天薪”(均属理财产品)大额赎回比例由30%调整成10%。
从理财产品类型上看,上述两款理财产品均为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记者在广发银行官方网站上发现,该行曾于10月8日发布过相关公告。公告称,根据监管规定,该行决定从10月9日起,调整部分开放式理财产品巨额赎回比例为10%,即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续运作期内任一交易日(或投资周期),净赎回申请超过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全部剩余本金的10%时,即为发生大额赎回,此时广发银行将暂停接受当日赎回申请。
被调整的重点在售产品包括广发银行“薪满益足”日薪月益人民币理财计划(个人版)、广发银行“薪满益足”日薪月益人民币理财计划(公司版)、广发银行“薪满益足” 天天薪人民币理财计划(个人版)、广发银行“薪满益足” 天天薪人民币理财计划(公司版)、“广银安富”周增利人民币理财计划等五款开放式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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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新规效应显现
广发银行相关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将大额赎回的比例下调至最低限度10%是因为理财新规。
9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被业内人士称为“理财新规”。
理财新规第47条规定,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综合运用设置赎回上限、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等方式,作为压力情景下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理财新规所称的“巨额赎回”是指商业银行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理财产品总份额的10%的赎回行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业内人士认为,商业银行在一定条件下对投资者赎回做限制,有利于防范流动性风险。
据了解,今年5月31日,中国银行发行的主要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开放式理财产品就曾发生集中大额赎回。无奈之下,中行暂停了当日客户的赎回申请,并要求客户次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银行业分析师许文兵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财新规也对资管业务的期限错配以及母行提供流动性支持等方面做出了比较严格的限制,所以从单个产品的角度看可能会增加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因此可能会导致赎回比例方面的调整。而这种调整对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有一定影响。
目前来看,就记者所知,理财新规出台后,目前暂时只有广发银行对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大额赎回比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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