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写作,关于我的初心
我人生的第一篇作文是在小学四年级写的,是一篇看图作文,题目是语文老师出的。他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头上只有三根毛发的小孩,然后让我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写一则关于“三毛”的小故事。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三毛流浪记的故事,也不知道什么是作文,我之所以还有印象是因为我写的小故事被老师选中并让我誊写下来贴在学习园地上让同学们看,写的什么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
那是小学四年级语文老师要求我们写的唯一一篇作文,后来就再也没有过。其实那时我挺喜欢他的课,因为他几乎每节课前十分钟或后十分钟都会给我们讲一个民间的传奇故事,若是故事太长讲不完下节课就接着讲。
小学五年级我们换了语文老师。在偏远的农村由于师资条件有限,换老师是很常见的事。记忆中五年级的语文老师上课特别严肃,每次上课之前都问我们有没有预习过,若是我们说没有的话他会把手中的书用力摔的在讲台上并大声的说先预习下节课再上就走了,然后语文课变成了自习课。我记得离期末考试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课文还没有上完,他家有事请长假了,是班主任的老婆也是语文老师用晚自习和课余时间来把剩余的课文完的。
小学六年级我们的语文老师换成了当时的副校长,他是一位有责任心的好老师,也是让我知道什么是作文的第一个老师。我记得当时他让我们写一篇题为一件让我最难忘的事,我把五年级时发生过的一件事情写了进去,并且在作文里面用到了“异口同声”这个成语,老师当时把我的作文在课堂上当做范文来读,并且表扬了我。我想,我应该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写作的。
我上小学五年级是1997年,是香港回归祖国的那一年,也是我们乡通车的那一年。那时候没有通电网,学校上晚自习是用发电机发电的。一个月高风清的晚上,我们从家里来到学校老师才告知说没有柴油发电机发不了电不用上晚自习,我们村里一半以上的男孩子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乡镇府门口推拖拉机。我们分两组人,一组坐在拖拉机上,一组推,然后轮流来。如果拖拉机也算是车的话,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的车。由于好奇,我们刚开始玩得不亦乐乎,到后来我们差一点就酿成大错,学校点名批评的。
2、关于写作,关于我的初恋
我的初恋应该是在初二的时候,那时候我十四岁。
严格来说,那并不算是我的初恋,只是我的单恋,可是那是我知道喜欢一个女孩子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所以才让我如此的难忘。
她是我的前桌同学,她不是那种第一眼美女,有着两个可爱的酒窝,笑起来特别甜,让我有一种错觉:那不是她的微笑,而是盛开在春天里却从不凋谢的灿烂的桃花。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爱上了微笑,对于爱笑的女孩我都无力抗拒。
我很喜欢金庸和古龙的武侠小说,特别是古龙的,总觉得小说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写得很有意境和味道。心里曾经住着一个大侠,他风流倜傥,狂放不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宁愿为朋友两肋插刀,也不会因儿女情长插朋友两刀。然而当心里面住着一个女孩之后我开始变得很浪漫起来。
爱一个人就像气球,它会随着时间慢慢的变膨胀,当爱到心里面再也无法承受的时候就会选择告白。我也是如此的。那时候我们没有手机,还流行着写情书。
我那时候在纠结着是否应该写情书告白,若是写情书给她被拒绝而让其他同学知晓的话那我会很没面子。男人总是爱面子的,多少男人的爱情种子就是因为过不了面子这道鸿沟而被灭亡的。后来我决定不写情书,为她写首情诗,这样即使被拒绝,那也只是一首诗而已,可以找借口说我是在别的地方抄下来的。那首情诗题为《枯叶》:
我是深秋里的一片枯叶
寒冷的秋风啊,无情的吹呀吹
吹断了我与枝桠的深情
我想寻找一个没人走过的、清静的地方
一个人偷偷的流泪
可是啊,受伤的眼睛太脆弱
秋风一吹,就吹落了我伤心欲流的泪水
像秋雨一样,不停的流着流着
泪水慢慢的,慢慢的模糊了我的眼睛
我再也看不清自己的去向
无意之中,我落在了你的窗台
我慢慢的喜欢上了你的窗台,爱上了你可爱的人儿
我希望你把我捡起来,夹在你的心灵日记里
让我细细的解读你,每一个忧伤与快乐
我希望每当夜深人静你把我拿出来,放在你的掌心上
向我偷偷的诉说你,每一个痛苦与孤寂
我把诗写在信纸上,然后让我一个哥们帮我拿给她,但等了十天半月还是杳无音信,我急着问哥们说你到底拿给她没有,哥们说他把信夹在她的语文课本上了。
我想,她没有回的无非就只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她没看到之前就弄掉了,其二是她看到了并不想回信。缘起缘灭,一切随缘吧。
没有等来她的回信,我却爱上了写诗。从那时候开始,我课余时间除了拿来做作业,剩下的总是拿来写诗。那时候特别喜欢席慕容和海子的诗。
3、关于写作,关于我的梦想
我曾经有一个梦想,那就是长大以后能成为一个摄影师或者一个作家,背着单反相机或拿着笔,一路走走停停,把路上所有看到的或发生的故事拍下来记下来。这是我觉得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有意义的一个方式。
我记得高中时期我在一张巴掌大的白纸上临摹中国地图,然后在地图里点两个点画一条直线,并写下“一路向北”四个字,再用透明胶纸把它贴在课桌的右上角。我在高考自愿申请表上填写的大学全部都是北方的城市,比如说佳木斯什么的。
事与愿违,由于我的英语成绩烂到无可救药的地步,连三流的大学我都没有考上。我父亲让我再复读一年,然而我却背上行囊远走他乡,那时候年少轻狂的我觉得读书并不是实现梦想唯一的出路。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实真的很残酷,它就好像是一个坏了的鸡蛋,从表面上看完好无损,其实里面早已发臭。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如果说努力是汗水,那么金钱就是一把锋利的可以披靳斩刺的柴刀。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万万不能。
我曾经流浪过,曾经自认为自己是一只天生流浪的幽灵,然而流浪也需要解决温饱问题,若是没有钱哪里来的温饱。流浪虽然充满着冒险和浪漫,但是如果选择做一只流浪的幽灵,那么最终就会注定成为一只孤魂野鬼,迷失了前方,也忘记了归路。
4、关于写作,关于我的情怀
对于写作,我是热爱的,但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写手。
说到写作,我是心怀愧疚的,这些年我并没有朝着写作的方向走,没有以文字的方式生活,也没有坚持过写作。
2010年以前,人们流行写博客,于是我也注册了一个,大概写到几十篇的时候由于写作条件不允许就没有坚持下来。后来幸好QQ空间可以发表长说说,我还可以偶尔写写诗或者一些有关成长和心情的文字。这也是我值得辛庆的事。
现在偶尔有老朋友进来我的空间上开玩笑的评论说诗人啊文艺青年啊什么的,我才突然发现已经写的东西大都已经是有关青春的回忆。
而立之年,青春的尾巴,应该成家立业了,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该放弃了,脑子里应该全部装上妻儿和柴米油盐,可是无论我怎么想怎么选择,内心都无法舍去对写作的爱。
写作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就像初恋,虽不能在一起却永远难以忘怀,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远远的陪伴。
我写作很慢,而且需要绝对安静的空间,否则写不出来。写出来的东西也很随心所欲,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再也写不出上学时那种中规中矩的作文了,严格来说这已经不是写文章,写的只是一种情怀。
像我这样的在社会上随波逐流的俗人,若是不能够做自己,那么我也但愿能勿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