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发5万红包的男网友是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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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有个新闻,题目是《男网友动不动发红包一年发了5万 最后她却傻眼》。

摘录一下大体内容:

景宁姑娘小丽(化名)郁闷了。

上一段恋情,前男友小天(化名)多次以520元、1314元的红包向她表达爱意。一年时间,陆陆续续向她发了5万元的红包。分手当天,小天要求写下欠条。一年后,前男友将小丽告上法庭,要求归还5万。

日前,景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丽归还小天25000元。理由是部分转账确实有赠予性质,但小天转账前提是希望和好,目的没达到。因为公平考虑,酌情要求小丽返还50%。

 判决后小天不服提出上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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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并不复杂,谈恋爱期间男方常向女方发大额红包,女方提出分手后写下欠条,男方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5万元,法院最后判决女方返还一半。

有意思的是网友的评论。


一年发5万红包的男网友是渣男?_第1张图片
一年发5万红包的男网友是渣男?_第2张图片
一年发5万红包的男网友是渣男?_第3张图片

有的人认为男方是渣男,属于放长线钓大鱼。

有的人认为女方拿钱没问题,不拿白不拿。

有的人认为女方应该返还大部分。

有的人有点地域攻击了,认为男方是江南地区的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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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关注这个问题,实在是被网友们的评论所吸引。

英国法学家梅因写有一本著名的《古代法》,核心观念有一个,就是人类社会法学的发展的趋势就是从身份到契约。

之前大家是熟人社会,是身份社会,大家最主要的交际是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随着社会发展,进入到陌生人社会,大家可能互相不认识,那如何取得信任呢,靠契约,靠合同办事。

其实中国也是这样的发展历程,中国人尤其是古人,是尤其善于处理关系的,中国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关系社会,要去办事首先想到的这个部门那个部门有没有熟人。这跟几千年来中国的社会结构有关系,中国是家国同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就是国,国就是家,是典型的宗法社会。一个人必须处理好人情世故,处理好圈子,才有大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这种典型的社会其实在瓦解甚至快被打碎了,在城市里,大家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鸡犬之声相闻但老死不相往来,大家交际热爱但开始注意距离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靠合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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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之所以多种多样,恰恰反映了中国处于一个过渡的社会,从身份到契约的过渡阶段。

虽然依然有人认为男方是渣男甚至开地图炮,其实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其中的经济纠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也跟现代契约制度是一致的,有借条,就是一个合同,自然应该还钱,即便没有这张借条,女方其实也应该还男方的钱,只不过是多少的问题。法庭判决还一半,当然有多种因素的考虑,有公平的因素,有非无常赠与的因素,这恰恰反映了我们处于一个过渡阶段,

从身份到契约,这是法律发展的一个特点,这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你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我们正处于这个转折点上,之前的人情厚重的农业社会必然会被打碎,当然打碎的同时,会消失很多美好也会消失很多陋习,最终进入到一个大家都按照合同办事的“冷冰冰”的时代。

欢迎来到21世纪,欢迎进入到契约社会。

对网友的评论我不想过多的评价,但是地域黑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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