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和人性的角度,诠释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

原创 白发布衣的藏地读行 2020-02-12 08:24:54

从政治和人性的角度,诠释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_第1张图片

“活佛”及“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独有的传承方式,是一种依据佛教“轮回”理论,解决领袖继承问题的方式。

它在13世纪初期(明永乐年间),由噶玛噶举派初创,很快便被其他教派推广,成为藏传佛教普遍采用的模式。

但在上述关于活佛转世制度的描述中,存在三个问题有待回答:

1、为何为藏传佛教独有?

2、为何佛教7世纪传入西藏,13世纪才出现转世制度?

3、为何此制度一经创立,很快便在各个教派推广?

本文将尝试对上述三个问题进行解读,帮助大家了解藏传佛教的历史,及其内部的深层逻辑。

首先必须申明一点,对活佛转世制度的解读,均源于我个人对西藏历史的理解,纯属一家之言

其次,对这种领袖继承制度的解读,排除了信仰的影响,仅着眼于历史、政治人性

之所以要排除信仰的影响,并不是信仰不重要。

而是因为信仰对事物的影响,完全无法分析,且上下限差距太大。它既可能是100%,也可能是0%。

我们必须要承认,信仰坚贞之人,常常以不计代价的方式创造奇迹。

就像玄奘离开长安时,绝不会想到能成为唐三藏(三藏法师)。但他依旧无怨无悔的,踏上了万里西行的第一步。

如果讲信仰的影响引入,那任何问题都会变得无法分析,难以厘清。因此,在探究活佛转世制度设计的问题上。我们更多从政治利益和人性的角度诠释。

毕竟,不论僧,还是俗,在利益和人性的诉求上大致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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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派的产生

任何制度产生都要有相应的基础,活佛转世制度出现的基础,就是教派

如果藏传佛教没有出现教派,那么大概率上说,可能就不会有活佛活佛转世制度出现。

所以,所想要弄清楚,活佛转世制度出现的原因。

首先要搞明白,藏传佛教为什么会出现教派?

教派能够产生的内应,首先源于大师多、思想流派多。

因为各位大师对教法的理解不同,产生了不同的思想流派,而后又被历代弟子不断固化,逐渐形成了体系完备的流派,最终演进为教派。

要知道,宗教派别是以信仰和虔诚为纽带聚集在一起的。

如果没有大师的思潮,就是有再多的金钱和权势,也不见得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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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里面存在一个悖论,即佛教7世纪传入西藏,直到11世纪才开始出现教派,那整个佛教前弘期就没有大师吗?

藏传佛教在西藏的传播历程,可以分成前弘期(7世纪至9世纪,即吐蕃王朝时期)后弘期(9世纪至今)。两个时期的分野,便是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的灭佛事件。

答案当然否定的,前弘期一样是大师辈出,巴·赛囊、贝央、遍照护、娘·定埃增、贝吉云丹个顶个都是名动一时的高僧大德。

可他们无一例外,都没有想过要创立一个教派。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能否产生教派,还有一个重要的指标——有没有政治性的需求

要知道,我们必须清楚一点,教派相当于对信众资源进行了更详细的划分。

既然是细分,就必然意味着分权,也就存在力量上的分散。

而在整个吐蕃王朝时期(佛教前弘期),藏传佛教集团最不需要的,就是力量分散。

因为,从佛教传入西藏后,佛教与苯教的权利之争便相伴而来。

作为一个后发的外来宗教系统,集中全部力量击倒发源于本土,且底层民众基础雄厚的苯教,是首先要完成的任务。

所以,佛教集团的高层不会想,也不会允许任何分权的倾向。

再说,当时佛教势力能否掌权是未知数,想分也不见得有!

等到佛教进入了后弘期,苯教势力的影响几近于无,佛教势力掌控了西藏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部资源后,自然就会萌生分权的诉求。

由此,产生教派的第二个条件,已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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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后弘期西藏的社会背景,也促成了教派的产生。

自公元842年吐蕃王朝崩溃后,西藏在数百年,长期处于“小割据状态”。

这种由各地方势力主导的“小割据状态”,必然存在如何将治下属民,与其他势力进行区隔的问题。

此时,僧与俗的大标签,已不足以完成对属民的划分。各地领主需要一个更细分、更精准的标签,来控制治下的属民。

教派便成了最有效的,区隔民众属性的标签。

另外,赴印度求学的高门槛,也成了教派产生的一种因素。

要知道,留学印度是件极其奢侈的事情,据学者估算,后弘期早期150名去学法的僧侣,从西藏带走了大约11万两黄金。

所以,学经的昂贵门槛,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能去学经之人,要么本身就是贵族,要么就是有领主资助。

而等到学成归国,弘法、讲学、建寺样样都要大笔投入。

这导致,藏传佛教的教派,带有异常鲜明的地域、政治属性。

对于这一点,佛教内部人士也从不讳言。

土观大师(土观·罗桑却吉尼玛,1737~1802,三世土观活佛)在其《宗教源流》一书中写道:“藏地宗派,所立名称,不同甚多,……或随地方命名,……然决少有如天竺宗派纯依见地,而立派名的。”

所以,萨迦派是在萨迦地区的教派、止贡派是在止贡地区的教派、帕竹派是在帕竹地区的教派、达隆派是在达隆地区的教派、雅桑派是在雅桑万户的辖区出现的、夏鲁派是在夏鲁万户的辖区出现的、觉囊派是在觉囊地区的教派。

这就是藏传佛教的特质,这种特质使从底层,就有别于汉传、南传佛教。

因此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的本质区别在于,藏传佛教从诞生之日起,便与政治和政权存在联系。他被西藏本地政权的领袖,作为一种政治平衡的工具引入西藏。

随着其僧伽集团的发展与壮大,最终左右了西藏的社会生活,成了西藏政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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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了藏传佛教教派出现的基础,就可以回答前文三个问题中的两个:

为什么活佛转世制度,为藏传佛教独有?

为什么转世制度出现的时间如此之晚?

“活佛”“活佛转世制度”作为一种领袖传续方式,本身是一种政治制度设计。

汉传佛教、南传佛教与政治没那么紧密的联系,不存在强烈的政治性诉求,自然不会发展出类似的制度设计。

而教派作为“活佛”“活佛转世制度”出现的基础,迟至11世纪下半叶才纷纷涌现。

而后,随着教派间对信众资源争夺的日趋激烈,倒逼出了,可以稳定教派领袖继承的“活佛转世制度”产生。

如果把藏传佛教,比喻成一个公司的话:

在前弘期,这个公司最主要的目的,是集中一切力量,同苯教争夺市场份额。

而等占据了市场垄断地位后,公司内部分裂出了,权利很大的各地方分公司(教派)。

各地方分公司之间,为拓展自己的市场份额,展开了长期的博弈,并最终形成了一套分公司领袖的选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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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佛转世的制度设计

在教派出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其自身体系尚未完备,领袖的个人威望,成为是否可以凝聚教众的重要因素。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时期整个教派以某位高僧,或某几位高僧的个人影响力为基础进行运转。

领袖的存在与否,甚至可以决定一个教派的生死存亡。

但以前固有的师徒传承或兄弟传承的体系,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高僧个人威望延续的问题。

换言之,没有任何人能够保证名师必定出高徒,一辈必然胜过一辈,而使本教派长盛不衰。

各教派都需要一个方式,能够在领袖去世后,将其影响力继续固化在信众心中,以保证教派基本盘的凝聚力。

因此,藏传佛教结合佛教理论中“轮回”的概念,发展出了“活佛”这一具有特定符号意义的人群。

具有转世能力的“活佛”,实际上是在告诉广大信众,他们心中珍爱的高僧,可以不断重启自己的人生。

而作为信众来说,要做的不过是保持自己信仰,等待“活佛重启人生”,继续领导他们前进。

这种方式使藏传佛教的教派,完美的稳定住信众的基本盘,并使上代领袖的个人威望,不断浓缩在下代领袖身上。

使其在“重启人生”后,不需要重启建立个人威望的艰辛道路。

在谈到活佛转世制度时,我曾和朋友开玩笑的说:“相比于我们单程的人生,活佛的人生买的是往返票,还是头等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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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美的制度设计,必须要在各利益集团间达到平衡,如果活佛转世制度止于此处,依旧难称完美。

因为,它虽然很好的固化了教派信众的基本盘,但并未解决内部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问题。

于是,充满政治智慧的教派高层,设计了一个补偿性的制度,来缓解教派内部的权利诉求。

我们可以注意到,现在所有活佛,都转世在刚刚出生的幼童身上。

其实从佛教理论上讲,“往生夺舍”在年轻人身上,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安多政教史》上便记载,三世东科尔活佛杰瓦嘉措死于凉州,遗体送往东科尔寺途中,碰到有人送殡,死者是一个19岁的汉族青年,三世东科尔活佛之魂便依附于尸体,该青年死后复苏,自称“东科尔”,这样就成了四世东科尔活佛多居嘉措。

《红史》中对第一位开启活佛转世的,噶玛噶举派活佛噶玛拔希的转世过程,有如下记载:

当他圆寂后,去寻找可供夺舍的尸体,在堆龙帕仓找到了一个完整无损刚满3岁的小孩尸体,就将自己的灵识迁移到尸体内。

这样,噶玛拔希得到了转生,小孩的眼珠开始转动,死者的家人认为死人转动眼珠不祥,他的母亲立即用针将他的眼睛取下。

噶玛拔希想到没有眼睛,将不利于做利他之事,又把灵识迁出。

随后,他将自己的灵识,注入后藏贡塘攘迥多吉母亲胎中,降生的小孩就是噶玛拔希的转世攘迥多吉

虽然这则记载充满了神幻色彩,但我们能从其中解读出两点。

其一、转世可以转到任何逝去之人身上(其实夺舍活人,理论上也可以),前提是尸身保存完好;

其二、转世制度初创时,并未规定必须转生于腹中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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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玛拔希唐卡

但为什么,之后全都转世至婴儿身上了呢?

这一点西藏史料并未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那我们就从人性的角度分析一下。

任何高僧身边都不可能缺乏弟子,尤其当教派发展成具有政治性的人类社会集群后,领袖弟子的身份便具有了多重含义。

除标定自身社会地位外,还意味着拥有自己小集团的利益。(领袖去世后,具备承续法统的可能性。)

但活佛的不断转世,标志着这种可能性的消失。

那对于,已初步具备影响力的弟子们来说,是不是重开一个教派,更符合其自身的利益诉求。

这岂不变相加剧了教派的分裂,有悖于维护教派完整性、延续性的基本原则。

于是,活佛转世不成文的约定转世于婴儿身上,要等灵童成长至16岁时才能继承法统,期间教派由他人代为主持。

这实际上,相当于为领袖的传续,设置了一个相当长时间的“缓冲期”

通过这一补偿性的规则设计,“活佛转世制度”比较好的平衡了,所有利益集团的诉求。

因此才能迅速被众多接受,成了教派领袖传续的通用规范。

当然,藏传佛教教派内部并不是所有高端位置,均采用了“活佛转世”的传续方式。

师徒传承、众人公推,依旧被保留下来,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阶梯。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格鲁派的教主法座——甘丹赤巴,就不是活佛传承。

因此,才会有谚语:“如果你真有本事,甘丹赤巴的宝座是没有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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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玛拔希塑像

最后,我再次重申本文的观点,是在摒弃了信仰的基础上,仅从政治和人性层面分析教派的来源、活佛转世制度的设置。

这种方式,未见得可以彻底解读西藏教派的内核,但至少可以告诉大家,西藏教派与政治的紧密关系。

要知道,所有涉及西藏历史的问题,都不可能脱离宗教因素的影响。

反之,所有涉及西藏宗教历史的问题,也不可能脱离政治因素的影响。

二者互为表里,缺一不可!


参考书目:

《吐蕃政教关系史》_石硕;

《安多政教史》_贡却乎丹巴饶吉;

《浅谈活佛的转世特征》_李泰年 公宝太;

《试论活佛转世制度由来及其影响》_向龙飞;

《略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发展及意义》_丁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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