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该是自在的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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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中的哈罗德,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为了自己年轻时候的友谊,他想用徒步的虔诚方式跨越英格兰的从南到北,护佑自己年轻时同事的身体健康,在迟暮时见最后一面。

徒步之前的哈罗德已经有老年痴呆了,他刚开始充满了激情,将自己的不可思议目的说给他人听的时候,褒贬不一,但是他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随着走的路越来越多,他感觉到了自己的体力不支,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每每这时都是意念在鼓励自己,让自己一直觉得这是积极的事情,是神圣的事情。

他感动了很多人,很多人会追随他一起朝圣,人数的增多,他发现了弊端就是忘记了自己行走的方向。一个人的朝圣,该是自在的独行,而不是多人的喧嚣和宣传。他就重回某个孤独的地点,一步步,走到了终点。

当时读完这本书时,由于心境不同,我的侧重点在别人的评价对于自身行走的影响上面,现在回过头来细想,我的感受已经是一个独行者的内在思想了。人生的旅行也是一个人的朝圣,会有一个终极的目标,路在自己脚下,踏踏实实一步步走着,会有彷徨,无奈,也会有疲惫不堪的时候,主导自己的是意念和信念。在漫漫人生路,各个阶段都要走好,要学会忍受孤独并在孤独中成长,接受自己,承认自己的每一步。

前阵子看了句话“读书就是在逃避现实”,我承认我在某些方面确实在逃避,逃避世人的眼光,对于自己某些不如别人的过往老是会觉得别人会看轻自己,甚至是讽刺。但是,随着读书量的进一步增加,我发现,并不是这样的,读书是为了充实自己,让自己焕然一新,也是为了行成坚持的习惯和积极向上的思维方式,能够足够应对未来的风浪。

对于读书的巨大用处也不再多赘述,转而说说专业知识的掌握。不要用对于现在有没有用来决定要不要学,没有人会长着一双通向未来的眼睛,现实的局限也会局限人的思维。年轻如果就选择了安逸,不思进取,确实也能玩的义无反顾,也会很畅快,可是,漫漫人生路,总有一天会受到可悲之苦,那个只有自己能拯救自己的时候,没有一技之长的你,怎么面对暴风雨与现实的考量?

最后用蔡康永的话做结“15岁觉得游泳难,放弃游泳,到18岁遇到一个你喜欢的人约你去游泳,你只好说“我不会耶”。18岁觉得英文难,放弃英文,28岁出现一个很棒但要会英文的工作,你只好说“我不会耶”。人生前期越嫌麻烦,越懒得学,后来就越可能错过让你动心的人和事,错过新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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