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乘客遇事故要公交掏医药费 用赔偿金治妇科病

东方网8月4日消息:公交车发生事故后,北京公交控股公司专线客运分公司同意为受伤乘客刘女士垫付医疗费,却发现对方用这笔钱治疗与事故无关的妇科病。 近日,公交专线客运分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刘女士,朝阳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公交专线客运分公司起诉称,去年3月29日,刘女士乘坐该公司下属的800路外环公交车时,因一社会车辆违规强行并线,公交车司机采
取紧急避让,导致刘女士在车内摔倒受伤。经认定,该社会车辆对事故负全责。事发后,公交专线客运分公司为刘女士垫付了医疗费用7767.87元。去年12月初,刘女士又找到原告公司,称其伤情未好,需入住天坛医院骨科治疗。公交专线客运分公司当即同意,并向医院支付了2万元住院预交金。刘女士出院后,公交专线客运分公司前往天坛医院结账,却发现刘女士用这笔钱治疗了自己的妇科病,共用去医疗费10531.2元,并将剩余的9468.8元划转到了自己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名下。

  公交专线客运分公司认为,刘女士采取欺诈手段,使公交公司为其支付了非交通事故引起的伤病医疗费2万余元,理应返还该部分费用,故将刘女士诉至法院。

  公交专线客运分公司提出起诉后,刘女士停用了之前双方用于联系的手机号码,记者通过其公司才辗转联系上她。对于原告所称为她报销和垫付的医疗费用,刘女士均予以承认。她说,由于事故造成其锁骨脱位,必须住院治疗,由于期间又查出妇科病,只能一并治疗。但刘女士不承认自己“挪用”了专项医疗费,“这笔钱是公交公司和我协议彻底了结此事的经费,给2万元我就再不追究他们的(公交公司)责任了,所以这笔钱我可以自由支配。”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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