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Think different的苹果开始“动歪脑筋”,谁来监管科技公司作恶?

Think different = 动点歪脑筋?

1997年,苹果公司经典广告词“Think different”诞生了。这个让苹果创始人乔布斯激动到哽咽的Big idea,在中国一度被翻译成“非同凡响”,但我始终不认为这样的翻译不够信达雅,没有表达出乔布斯想表达的向伟大想法致敬的意思。直到2017年的尾声,库克用他的行动重新定义了“Think different”,它信达雅的中文翻译就此奇迹般地出现了——“动点歪脑筋!”

Thinkdifferent”:苹果为蛋糕动歪脑筋?

假如你听过朋友这样的抱怨:苹果新款手机一出,手里的旧iPhone就变慢!事实上,这可不是个别或偶发的现象,而是苹果公司的“有意为之”。

日前,在美国本土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中,苹果公司终于承认了故意让旧手机变慢的事实,它的理由是“防止意外关机和延长使用寿命”,但这样的理由能够让美国人民买单吗?

就在12月23日,苹果公司故意削弱老款iPhone手机的功能导致iPhone手机运行速度变慢事件,并没有因为苹果公司的声明所称的防止电池老化有意降低了手机性能而归于平息,相反,其在美国本土导致的反对声浪愈演愈烈。

两个群体分别在洛杉矶和芝加哥联邦法院起诉苹果,认为让手机变慢是苹果公司为了推销新款iPhone而有意为之。

民间组织“反苹果联盟”更是呼吁抵制苹果的产品和服务,以表达对苹果公司“计划报废”恶劣行为的不满,他们认为苹果公司无视和践踏了用户的正当权益,是在“作恶”。

库克时代:苹果公司面临“价值观危机”?

公关行业里工作这么多年,我总结了一个普遍规律:如果一家受尊重的公司突然变坏了,首当其冲的一定是“价值观危机”。

譬如,去年的三星炸机门就是一个见证。在未对用户手机进行专业检测的情况下就给出“外部加热、虚假炸机”的结论,直接导致了“三星炸机”事件在中国的烂摊子到现在也没能收拾明白,中国炸机用户也是眼里不揉沙子,坚决不背“虚假炸机”这口锅,一纸诉状将三星告到了广州法院。

一家跨国公司选择在如此严肃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撒谎、欺骗公众”,这已经严重背离了“与顾客同在”的三星价值观。

历史规律,总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三星炸机未了局,苹果公司这一次也陷入到同样的价值观危机中,苹果既然敢在暗中给用户的手机“动手脚”,美国人民也就丝毫不在明面上给留面子,他们直接在联邦法院起诉苹果公司,更不乏有“技术宅”指出苹果公司为了推销新款的iPhoneX和iPhone8手机才动了歪脑筋。

其实,迫于业绩压力,今年以来,苹果公司“明里暗里”地在用户利益上动手脚。比如,今年6月就曾强制在苹果商店中收取30%的用户打赏分成,但苹果公司却始终没有说明收取30%用户打赏分成的合理性,直到9月份迫于舆论压力才最终取消了该项政策,此事才算不了了之。

但与30%打赏分成事件不同的是,如果此次“阴谋”侵犯用户权益的罪名被联邦法院坐实,苹果公司或将面临高达千亿美元的赔款和罚金。

未来谁来监管科技公司“作恶”?

从中国到美国,遭遇价值观危机的苹果和三星,都正在遭遇用户不再信任的惩罚。

然而,比苹果的“阴谋”、三星的“谎言”更令人担心的现实问题,倒还不是科技公司频频曝出的“小动作”本身,而是在人类正在进入人工智能时代的当下,科技公司“作恶”该由谁来监管?如何监管?

截至目前,无论是在互联网科技更为发达的美国,还是在迅猛追赶中的中国,对科技公司使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企业商业伦理层面的监管都依然是一项空白,没有哪一项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使用科技一定是要出于善意的。

以至于,“不作恶”已经成为了企业可以自我标榜的一种文化价值观,而不是法律规定的企业必须履行的一条最起码的商业伦理和商业经营的底线。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一位资深的“公关人”,我不禁想替广大的网络用户问一句:在科技的使用是否出于善意的问题上,我们真的要依靠科技公司的自觉吗?

作者系PR研究院发起人,《无公关,不品牌》作者杜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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