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昏欲睡,是情窦初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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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状态怎么参加高考?坐在熟悉的教室里,面前摊着久违的课本,我不停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知识点像缠成一团的线,结成了死结,理不成丝也织不成网。椭圆,双曲线,排列组合,极限,概率,就是线团上露在外面的小线头,面对它们,我茫然无措。

就像酒喝多了,自以为清醒,可内心深处又坚信,真正醒过来绝不止这个水平。

班主任在黑板前不紧不慢的讲,恰似我的催眠曲。

迷迷糊糊睡着了。

突然胳膊被碰了一下,很轻柔。扭头,是一个扎着马尾,别着红发卡的模糊人影儿。

再细看,马尾变成短发,干净清晰的笑脸。所有的焦虑不安瞬间消失,心上的灰尘被轻轻拂去,安心平静。这笑容有安抚人心的魔力。

丁铃铃,丁铃铃,丁铃铃……

下课铃声响起,响个不停,无休无止。

完蛋,是闹钟。彻底醒了。

我很确定那些知识点我是真不懂了。但高三那年,我真懂。

十年了,还是会梦到。梦中,当时的人,当时的事,当时的感觉,依然清晰,唯独最耗心力以为可以记一辈子的无比精通,滚瓜烂熟的知识点,却忘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还好是梦,再不用理会残酷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可惜是梦,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有同事曾说,生理上,一个人上课开始控制不住打瞌睡的时候,就是这个人情窦初开的时候。这个论断有没有科学依据我不确定,确定的是,对我是准的。

初中三年,上课从没打过瞌睡,精神头十足。成绩还可以,且有余力上校外舞蹈班。

我从小开始学民族舞,一起学的还有邻家学妹,住我家后院,小我两岁。

既是邻居,又一起学舞蹈,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感情甚笃。当然,小时候的感情是很纯粹的,类似兄妹,类似好友。

上高中以后,学业繁重,舞蹈班自然是不能再上了。与学妹见面的时间骤减,我非常不习惯,心里空得慌。

也恰好是那时,我上课开始狂打盹儿,上下眼皮完全不受控制,就跟热恋中的情侣似的,恨不得时时刻刻粘在一起。我就是那不懂爱的法海,总试图把它们分开。可怎么分得开呢?突然又想到,小学妹和我好久没见了,粘性还不如一对眼皮。

高中的课程,比初中难好几个级别,听不大懂,又困得要死,我干脆放弃挣扎,明目张胆趴桌子上睡。当然,班主任的数学课除外。班主任老蔡,谢顶头,三角眼,高且壮,在学校德高望重,我可不敢造次。

成绩落得比瀑布还快,飞流直下三十名,仅半个学期,七十几人的大班,从入学时前二十直落进倒数二十。

我成绩下滑,着急的只是父母和老师,我却志不在此,我思考的是我对小学妹的感情到底是什么性质。经过半个学期的思考,我想我应该是喜欢小学妹,不是兄妹的那种,决定正式展开追求。

我高一,她初二,同一所学校,两栋教学楼。她个头不高,有肉,但不胖。马尾不长不短,辫稍刚到脖子,走路一动一摇,灵动得很。两鬓一边一个红发夹,煞是可爱。她长得也可爱。看见就有一种想去抱她的冲动,当然,也只是想想。

我没想到的是,不论我怎么锲而不舍,小学妹就是不为所动,原本青梅竹马的情谊也消耗殆尽,学妹开始躲着我了。

我审视自己,除了学习不行,其他方面也算有点魅力的呀:联欢会上流行歌,乐器,舞蹈样样拿手;足球场上,是校队前锋兼队长,速度力度灵活度无人能及,人送外号“猛男”。长相除了眼睛小点,整体看起来也算清秀。穿衣有型,脱衣有肉。不吹牛的说,绝对是学校风云人物。

我拿不准学妹心思,是排斥我还是排斥早恋这件事儿。但我决定死磕到底,高考落榜还有机会复读呢,只要还能考就还有机会上榜,学妹也一样,只要还能追就不算没追上。


就这么混到了高一下学期,打瞌睡,追学妹,和男生打闹。

我们班座位排得很奇葩,女生集中在前四排,后三排全是爷们儿,包括我(现在想想,那时无心学习,这也算外因之一吧)。

高一下要分文理班。我前排的女生选了文科,离开了我们班。班主任把我们后面这半列顺势往前一挪,填上了那个空。不要小看这一排之差,到了前面我才发现,就像越过一道结界,风景完全不同,真可谓姹紫嫣红开遍,而我就是那万花丛中一点绿,让男生艳羡不已。更让人眼红的是,我居然和年级第一成了同桌。

如果不是成为同桌,我和她大概永远不会有交集。我擅长的文体领域她从未涉足,她擅长的学习我望尘莫及,我甚至分不清第二名们和她究竟有多大差距,之所以用“们”,是因为第二名常常换人,第一名永远是她。

在她面前,我一点都骄傲不起来,我找不到自己的状态,前一秒还在小学妹面前嬉皮笑脸挥洒自如神采奕奕,看见她就怂了。我不由会想,唱歌,踢球,不过是花拳绣腿,成绩才是最正宗最上乘的内功。再说了,我那唱歌踢球是什么水平,业余玩玩而已,别人认真玩起来未必比我差。

我非常讨厌自己这个状态,只要后排有男生逃课,留出空位儿,我绝不回自己座位。

但老蔡的课是绝不会有人逃课的,我终究是要面对她的。

我自卑归自卑,她好像从不会瞧不起学习差的,那心态怎么说呢,大约就像王思聪交朋友一样,从不在乎对方有没有钱,反正都没他有钱。

她身上也没有我曾以为的“学霸”们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儿的霸道,冷漠,自私,矫情。更神奇的是,她居然有不该出现在她这种(站在神坛上的)人身上的腼腆与羞涩。

从来没有和学霸(还是个女的)近距离接触过,初中虽然学习还可以,但距离称霸封神还相去甚远,对高高在上的学霸有一种莫名的敬畏。我一贯的嬉皮笑脸可不敢对她轻易施展。她又是话很少的人,所以最初,我们的相处,以沉默为主。

本来就困得要死,沉默的气氛让人更加昏沉,自习课除了听随身听,就剩睡觉了。

某天,睡得正香,感觉右胳膊肘被碰了一下,一激灵,醒了。扭头看向她,她并未迎上我疑惑的目光,不动声色继续做题,小声提醒我“老师来了”。我立马扯过一本书,“认真”看起来,万幸,逃过一劫。

从此,这一幕便经常发生,胳膊肘一碰,我从梦中醒来。有时其实已经醒了,趴着不愿起来,等她提醒,很心安的一种感觉。夏天穿短袖时,难免会肌肤相亲,我怪不好意思,但她好像很坦然。她的坦然,反倒显得我不单纯了,转念一想,除了小学妹,别人在我这没有性别之分,也就坦然了。

所以,我们的熟识先是缘于这种独特的肢体接触,然后才是语言交流。

坐在这样一位大神身边,不论请教习题还是抄作业,我自然是近水楼台,终于体会到了这个被万人羡慕的座位的优越感。

她非常有耐心。讲题不是讲步骤,而是讲背后的知识,还不是知识点,是知识面,乃至知识体系。她对题海战术非常不屑,说做题只是验证是否掌握了知识,将知识融会贯通才是目的。我达不到那境界,但我举双手双脚赞同她对题海战术的不屑,我也不屑,不屑到懒得问她直接抄抄了事。

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也只能维持名次不再下降,但想提升,我找不到那个自信与状态。因为当你见过一个神级的人之后,你会惊叹学习绝对靠天赋,努力就是个屁。她是认真,但豪不吃力。而且她上课也会打瞌睡,有时整节数学课,物理课都是眼皮睁不起来的状态。我当时直纳闷,这都能考满分,脑子到底怎么长的?但现在,我突然想到,如果同事说的论断成立,那么当时也是她情窦初开的年纪,让她心动的那个人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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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都知道我追小学妹,她自然也知道。我们熟悉了之后,经常互相开玩笑,我嘲讽她害羞时脸红得像个萝卜,她嘲讽我眼睛小得连隐形眼镜都塞不进去。唯独我追小学妹这件事情,别人再怎么开玩笑,她都从来不提。

为证明自己的魅力,某天我故意找学妹借了本书,封面上赫然写着三个大字——杨珊珊(学妹名字)。我拿在手里把玩,知道她爱看书,就问,“这本书借你看,要不要?”她接过去,看了一眼名字,笑了,那个笑容就像看一只小猫抓了老鼠来邀功一样,是一种欣慰的,大度的,俯瞰众生,海纳百川的笑。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low爆了,简直幼稚至极。

我对学妹的追求越来越懒散,之前一下课就跑出去,守在初中部楼门口,生怕堵不到人。后来渐渐不去了,下课就和几个哥们打球,篮球场旁边的路是上厕所必经之路,我边打球边在过往人群中寻找学妹的身影,发现了就跑过去闲扯几句,看不见也就算了。

在篮球场,不只能看到学妹。同桌和好友去厕所也经常路过。有几次,我恶作剧地把篮球扔她脚下,当然不会真的砸到她。我远远笑着看她被吓一跳的样子,完全没有学霸的威风,就是个小女生。她回头看见是我,也会报以嫣然一笑,很真诚,很友善,很美好。

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后,父母看我成绩没有一点起色,动了让我转到市里民办读高三的念头。

我何尝不希望自己遇到题目也能下笔如有神,不枉和学霸同桌一场。但换学校,代价太大了。换了一定有用吗?但身为一名学生,成绩不好,没资格参与决策。所以这件事情上我没有太多话语权,父母已经在联系学校了。

我找几个哥们儿聊过,怎么让父母打消这个念头,他们也没什么好办法。

期末考,阵仗就比较大了。为拉开座位,各班成绩好的到大礼堂,其余留在教室。

上午考试结束后,回家的回家,回宿舍的回宿舍,我没走。一个人留在教室,望着窗外,就要离开这里了。

我舍不得这群打完架又和好,一起踢过球,一起聊过怎么追女孩儿的哥们儿。还有小学妹,转学后,我是不是不用再硬撑着追了,反正新学校没人知道这事儿。这算不算一种酸葡萄心理,我这种想法是因为追不到还是真的不想追了?鬼知道。还有,转学后,上课再打瞌睡还会有人提醒我吗,睡觉时碰落在地上的书还会有人帮我捡起吗?以后会有人天天讲笑话恶作剧逗她开心吗?换个同桌,她们会怎么相处呢……

“你有多余的圆珠笔吗?”熟悉的声音。

不是吧?这么巧。想曹操曹操就到。

“我下午要去礼堂考试,刚刚发现笔芯没油了,想回来找找其他的,都不太好用。”

“有呀,好几支呢,你随便挑。”我瞬间从窗户边闪回座位旁。

“听他们说你要转学了?”

“嗯,我父母定的,高三就去市里了。”我把我包里仅有的四五支圆珠笔全递给她。

她拿了一支,拔下笔帽,在废纸上划了两道试了试,确定出油顺畅。想要合上笔帽时,却发现手抖得根本对不准。

她从未如此失态过。

为了化解尴尬,我从她手上拿过来,合上笔帽递给她。又帮她试了另一支,塞到她手里,“再给你一支备用,好好考试。笔就不用还我了,留个纪念吧。”

她瞬间眼眶红了,不敢抬头看我,如果看了,她会发现,我也一样。

整个教室就我们两个人,这是整个高中生涯我们唯一独处的时光,只有短短几分钟,却让我做了一个重大决定。

我要留下来。

我向父母立了军令状,高三一年必须努力学习,至少考上二本。如果努力了还是考不上,再去民办学校复读一年。

暑假期间,报了数学和物理的辅导班,我发觉,辅导班老师讲题水平也不过如此,比她差远了。

高三上,开学第一天。

我早早到了教室。看着教室门口,一个个同学进来,感慨这些人差点儿就不会再见。

终于,她进来了。

一进门第一眼就望向我这里,四目相对那一刻,我看到她眼睛里放出一道光,随即,笑容如花般绽放在脸上。她和学妹完全两种类型,学妹是小巧可爱,圆润的,而她是身材高挑,骨感的。抛开长相,单就身材来看,学妹更像Twins里的阿娇,而她更像王祖贤。

她的眼睛很大,清澈,双瞳剪水形容她一点不为过,睫毛很长,更显得眼睛像会说话一样,非常有灵气。她为了节约梳头洗头的时间,一直是短发,所以削弱了这张脸整体的女性特征,有点英气,不知她将来长发披肩时,有多少人能够抵挡她这个笑容,谁又有幸能够看到这个笑容。

“早,沈莹莹。我们一起步入高三了。”我笑着很正式地向她打招呼,如同初见。

“早啊,夏宇辉。”她笑着配合我。

“莹莹,如果你有时间,可以辅导我功课吗?你不会嫌我笨吧?前提是不耽误你的学习。”

“没问题啊,你那么聪明。辅导你也相当于自己在复习,并不耽误。”

就这么说定了我们的“一对一帮扶”协议。

杨珊珊也高一了,她说不想耽误彼此学习,让我不要总去找她。但我从未松口说放弃追求,只是找她的频率低了很多。

高二已经把课程全部学完,高三就是在复习。沈莹莹针对我,制定了一套目标计划。

她说我有写作天赋,把文言文吃透,语文成绩甚至可以高过她。而语文好的人英语也不会太差,把单词背熟,多听多读,自然可提高。数理化则是我的弱项,必须从头补,她建议放弃刷题,找回课本,她复习时带我重新学一遍。

大丈夫说到做到,既然留下,我必须全力以赴。

天天睡觉只会觉得时间过得快,但认真学习却是觉得时间不够用,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大半年过去,我的名次稳步上升,从倒数二十逐步又跃进前二十,真是一个轮回。

每年五四青年节都要举办联欢会,我是绝不会放过这种露脸的机会的。高一手风琴,高二蒙古舞,高三决定唱歌,与隔壁班一哥们合唱《一生有你》,那时,水木年华正火。

排练时,几个男生起哄,“唱这么深情,肯定是唱给小学妹的吧?还没放弃啊,追了三年,外号应该再加两字,‘痴情猛男’。像你这种能文能武的,杨珊珊是真不开眼啊,我要是个女的,我早从了。”

我也不否认,大家这么说最好。只要不说我是唱给沈莹莹的,爱说什么说什么。我脸皮厚,别人说什么我都不在乎。她不一样,她脸皮那么薄,这个关键时刻,我不能让任何事情影响她。

因为梦见你离开,

我从哭泣中醒来,

看夜风吹过窗台,

你能否感受我的爱?

高考。

毫无悬念,沈莹莹成绩遥遥领先,600分朝上,可以上理想的985。我也实现了对父母的承诺,轻松上了二本线。

报志愿那天,我们几个熟悉的人闲聊,大家问她去哪里,她说想去北京。她问我,我笑着说,我这个成绩肯定是出不了省的。

下午,拍照留念。

那时手机很稀缺,整个学校也就校长有个翻盖机,其他人家里座机都未普及。照相也是用胶卷,照片要到专门的地方洗出来。

大部分男生女生并不好意思单独合影。我从家里带了相机,张罗着说,谁和蔡老师合影,我帮大家拍。

轮到她时,我透过相机看到她熟悉的脸,心想这也许是最后一次见了,嘴里说着“笑一笑”,自己却眼睛湿了。

我让照相馆把所有照片洗了三份,除去给老蔡和他们本人的,自留了一份。回忆还是要变成能够触摸到的实物才真实。

拍完照,去找杨珊珊告别,也为这几年给她造成的困扰道歉。

我马上要离开,她也很感慨。她说,“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不答应你吗?开始我是真的懵懂,不懂感情。后来,懂了,因为懂了,我知道你对我根本不走心,感觉是骗不了人的。”

我又何尝不知道,真正的情窦初开怦然心动是什么感觉,这个真的骗不了人。

晚上,拉了几个最好的兄弟吃散伙饭。我说:“哥们儿失恋了,上酒。”

“知道。感情这种事儿强求不来。那么多人喜欢你,干嘛守着杨珊珊一个。今儿哥几个陪你喝,不醉不归。”

知道?你们知道个屁。

我的估计没错,那次拍照后,我和沈莹莹再也没见过。

她家没电话,所以也没留下联系方式。

大学时流行校内网,我找到了她,加了好友。会互相看个人主页,但没有任何留言。

后来,组建了班级QQ群,我们都在里面,依然会进对方空间去看,但没加好友。

她的轨迹都是国内一线城市,还去国外培训过,而我的轨迹除了旅游,没出过省。

她注定属于更广阔的世界。

再后来,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过得很幸福。渐渐地也就不再互相关注了。

从熟悉她的那天起,我就知道她日后会幸福,因为我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我也是,我很爱自己的妻子,并且会永远爱下去。

沈莹莹教会了我如何对一个人好,那种好给人的感觉如春风化雨,是润物无声。

我只是偶尔会梦到,梦中,我一直昏昏欲睡,而她总会轻轻提醒我。

昏昏欲睡,是我的情窦初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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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临下班时,老婆发来短信,说有个新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她已买好票。

多么不可一世的浑小子遇见内心强大又美好的女孩都会被降服,看来这是宿命。

结尾时,老婆哭的稀里哗啦。问我:“为什么沈佳宜和柯景腾互相喜欢,却不能认认真真表白,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呢?”

我抱着她,温柔地说:“都拍成电影了,还不够轰轰烈烈?如果真的在一起了,就不会有这部电影了。”

十年前,如果真的说出口,就不会有这篇文章了。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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