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改革

上个星期五下午学校列行的教师会,仿佛听得校长说到一件事:我们职工福利的其中一块,每月补贴100元充到饭卡用于我们吃工作餐的事,要改革了。

校长说:这个钱不能再冲到你们饭卡上,不然的话,吃进去多少,到时候全吐出来。从下星期开始,改成每天12元补贴给食堂,早中晚各补贴3元6元3元,食堂按成本价卖,教职工按差价刷卡买单。具体来说,早餐自助,成本价4元,你只付1元。中餐9元,你实付3元。晚餐一般8元,你实付5元。

闻听此言,底下教职工们一阵骚动。怎么说,第一,难不成去年刚刚退居二线的前任校长做错了?每月100元的工作餐福利都打我们饭卡上,已经操作三年了。前任不是照样好好的,正悠闲地等待退休呢。第二,对于不在食堂吃的教职工,这个福利不是享受不到了吗?这对他们不公平啊!据平时观察了解,不在学校食堂吃饭的教职工蛮多的,尤其是早晚餐,不吃的人更多。大家都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状态,多数人上有老下有小,单单自己一人在学校吃饱喝足没用啊。第三,这部分没有消费掉的福利又怎么处置呢?总不会白白地送给食堂,因为食堂都是外聘单位,跟这个福利无关的。

带着这个疑问,教职工们也议论纷纷,各种小道消息纷拥而上。这个说:某某单位还是打在个人饭卡上的,他们都可以,为什么我们不行?那个说:某某学校老早就按这样操作了,只是食堂补贴的钱多少不一样。又有人说:政府允许我们享受的福利,被学校这样一操作,等于凭白地给剥夺了。还有人说:以我小人心态揣测领导意图,根据今年钉钉考勤抓得这么紧,是不是一种变着法子让我们早到学校,晚离学校,为了享受三餐福利,逼你整天呆在学校,否则,福利就没了。呵呵⋯⋯总之,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福利钱打在饭卡上,食堂按正常价卖出,职工既享受自己应该的福利,食堂又不亏,这是双赢的事,为什么要变呢?

也是巧了,昨天下班回家,正碰上在某行政机关工作的朋友,聊起此事,他说:你们学校做的是对的。纪委早就规定这钱不能下发到个人卡内,否则视作一种变相的发钱。至于每个职工享受的福利,上面规定是允许的,但具体执行看各单位。但这钱并不是说一定给个人,比如单位有人生病,送点慰问金等,都是从这里出的。

心中的疑问似乎被解答了。这几天观察同事们,大家似乎对此事也淡然了,没有人再说起,该怎样生活的还是怎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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