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风波


2002年春天,金大志在观看了中央十套的一档农业科普类节目后,决定下乡搞养殖。

那年我八岁,我们一家人搬到了城郊。他最初计划是养猪,我们在乡下租了一间很大的厂房,里面用水泥板隔开,像紧挨着的田字格,颇具规模。后来得知,当地猪户今年翻了好几倍,供求失衡,肉价肯定上不去,他便开始犹豫起来。

“干什么事只要一犹豫,这事八成就没戏。”这是他的原话。可前期扑腾那么大,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金大志不得不重新挑选项目。大概持续了一个多月,我们一家待在城郊无事可做,虽然日子过的拮据,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九十年代尾巴,沈阳迎来了下岗大潮,我爸妈算是最早的一批牺牲品。金大志是链条厂的先进职工,就是宣传栏里总能看到他照片的那种。荣誉造就了他的自命不凡,让他抹不开面子和其他人一样开三轮或者摆地摊。那时候我对金大志的能力没什么概念,只知道厂里办比赛时他总能给我带回一些奖品,有时是一个回力卡车,有时是一箱广天牌的罐头。他那时还很瘦,发型也很时髦,即便现在看也不土气,大家都夸赞他,尤其是我妈那边的亲戚们,所以下岗这事对他来说打击不小。

我们所住的村子三面环水,村北的浑河依傍棋盘山余脉蜿蜒而过。金大志闲暇时总让我跟他一起探索地形,我们从村东一直走到村西,又从村南一直走到村北。记得那一天天气很热,太阳把所有的云都烤散了,空气中的热浪几乎肉眼可见。金大志从小卖部里出来,手里拎了两串奇妙豆豆雪糕和一本算草笔记。

“金大志,你买本子干啥?”我一边含着雪糕一边问。

“画地图。”

“画地图干啥?”

“寻宝。”

“鬼才信你。”

虽然我嘴上否认,可金大志的话却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就这样,我们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走遍了村子里的民房、农田、果树林、狐仙庙、泄洪堤坝、村小学、村大队、甚至是坟场。金大志的绘画水平很高,草纸面积有限,他就把地形拆解开,回家再整理到大的宣纸上,其比例精确程度不亚于现在手机上的卫星地图。

炎炎烈日下,我们并没发现所谓的宝藏,唯一的收获就是东街粪坑旁捡到了一只断了腿的变形金刚。对于金大志的执着行为,我很不解。

“记住,做事情不要等看到结果后再行动。有很多事,要在行动中寻找方向。”

虽然我不懂金大志这句话的含义,但他头戴草帽,身穿白衬衫,认真绘画地图的样子的确很酷,有点像电影里的考古学家。直到长大后,我才明白,金大志并非考古学家,他其实是个风水学家。在我还没出生时,金大志就喜欢研究一些风水和易经什么的。后来,他利用自己的风水知识结合这张地图,为当地的村民解决了不少问题。

端午节那天,金大志喝了很多酒,他向来坚持用小口杯喝酒,那种两口就能喝光的白酒专用杯。酒杯空了,就让我给他斟满,有时是一个眼神,如果我没看到,他就拿酒杯轻敲一下桌子。

当时辽宁卫视的少儿频道正播动画片人猿泰山,美国人拍的,这是我每天的期盼,可金大志频繁倒酒的要求十分影响我。

“金大志,你喝酒为什么不用大一点的杯子。”

“臭小子,什么东西就得干什么样的事,白酒杯不用来喝白酒用来干什么?”

在一旁包粽子的我妈白了他一眼,说,“摆谱。”

“金大志,你眼眶通红,少喝点吧。”我说。

“好。”金大志喝完最后一口酒说,“你去,把我地图拿来。”

我极不情愿地把眼睛从电视上挪开,把放在玻璃柜上的地图递给他。

“知道不,绘制地图能让人保持专注,有时间去沉淀自己,在最清醒的状态下寻找谋生之路。”他一边指着地图一边说,把自己当成了帐中将军。

“我知道。”我说,电视里的泰山正遭到野兽的追捕。

“你知道个屁。”

“我就知道。”我实在没时间搭理他。

“媳妇,第一锅粽子应该熟了吧?”金大志说完,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快好了,我去看看。”

我妈从厨房里走出时,手里捧着一盆粽子。

“臭小子,这个任务交给你了,来,拿着这些,先给隔壁老王和老郑家送去一份。再奉上一句端午节快乐。快去!”


对于挑选项目这件事,金大志表现出超凡的耐心。可比起胸有成竹的他,我妈的状态却很差,整日哭丧个脸,感觉所有人都欠她的。马上就要开学了,他们为我择校问题没少吵架,城市里学习环境枯燥,我又不喜欢住爷爷家,他们只好想办法联系当地学校。

开学前的日子里,金大志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个弩,看样子像是自制的,上面的毛刺经常扎到手,弩箭比想象的要短,勾下扳机,箭“嗖”地一声能飞出好几十米远。有了这东西,我更愿意跟在他屁股后面了。我们终日徘徊在树林和岸边,让水鸟和麻雀们闻风丧胆,我们的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上面沾满了枯叶和草籽,肚子饿了,金大志就会架起火堆,烤一些玉米和地瓜。这里的山野召唤出我们的原始野性,我第一次感受到天地如此之大,感到生命的意义在大自然面前可以变得如此简单。

有天我们像以往那样出去“捕猎”,在距离我们不到十米远的草丛里,突然窜出一只狐狸。

“那是啥!”我大吼。

“嘘。”金大志警告让我安静。

那只狐狸在斑驳的树影下如同一团焰火,漂亮极了。它的倩影一闪而过,留下我和金大志站在原地愣了好半天。

“有了!”金大志大喊一声。

“有什么?”

“有了有了。”

“有啥啊!”

金大志拽着我飞奔回家,进屋后,他立刻翻箱倒柜,对于我和我妈的疑问,他也完全不理。

“我先回趟城里,有可能会回来,有可能不会。到时我给你打电话。学校那边已经说完了,28号返校你就带他去。臭禹,这几天别瞎跑,离河远点,你是爸的左膀右臂,等我回来咱们一起干件大事。”说完,他亲了口我妈,又拍了拍我脑门,他把蛇皮袋扔到摩托车后面绑好,摩托车引擎隆隆作响,扬起的尘土在夕阳照射下闪闪发光,好似金粉。

而金大志回来时,已是半个多月后的事了。


那天放学回家,发现金大志突然出现在猪圈里。

金大志!我说。他回头,我看到他满脸胡茬,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发型也不精神了。我说,你找到项目了?他用手指了指猪圈。我放下书包跑进厂房,不禁惊呼,狐狸!是狐狸!金大志摸摸我的头,说,臭小子,不是狐狸,是貉子,但这东西的皮毛不比狐狸差。

我双手扒着水泥墙,抻长脖子往猪圈里看。它们被单独装在铁丝笼子里,像大只的长毛耗子在笼子里转来转去,足有四五十个,分四层排开。我妈刚开始时挺害怕,一直问他这玩楞咬人不,咬人不。听金大志介绍貉子毛的大好形势后,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原来,金大志消失的那段时间去了黑龙江,在当地的一个养貉大户学习饲养知识。辽宁这边很少人养这东西,他相信以后人们生活会越来越好,皮草肯定不愁销路。

为了给金大志接风,晚上我妈炒了三个菜,分别是尖椒炒肉,猪头肉炒白菜片,还有一个水煮蚕蛹,金大志多喝了几杯,喝到兴起时还朗诵了首诗,那首诗挺长,我没学过,只记住了一句什么什么“谁怕”,后来才知道是苏轼的《定风波》。

自从我家养了貉子后,每天放学,他们都吵着来我家。李显问我,这是什么?我说,貉子。郭乃夫问,那是什么?我说,就叫貉子,也许是狼的一种吧。他们听完后哇的一声,向我投来了无比羡慕的目光。从此之后,他们就叫我“狼王”,我很喜欢这个称呼,觉得自己很牛,学校里没人能与我抗衡,否则就会放狼咬他们。

当然,貉子这种新鲜物也吸引了村里的不少大人,女人们嘴里总是啧、啧、啧,一副想要上前看又不敢上前的样子,男人们就会围在金大志面前,问问这,问问那,然后笑眯眯的递给他一根烟,夸他年纪轻轻有魄力,夸他能干。其中有个叫王国祥的来的最勤,他是村里的治保主任,年纪和金大志差不了几岁,比较能抓钱。他说话阴阳怪气的,我不喜欢他,金大志对他却十分客气。

第二年,猪肉价格并没我们想象的那样不堪,不过比起我们貉子毛的收益,简直不值一提。货款刚打过来,金大志去塔湾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红色夏利。有了车自然方便,当晚我们就开到中街,到了荟华楼,我妈买了个二十几克的金镯子,她说那是金大志欠她的,还了心情就会好。之后我们又去了肯德基,我吃了一整个汉堡,吃的满嘴油汪汪的。出来时,我们又在中街冰点城买了三个冰淇淋球,买了一把烤羊肉串。我哭了,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因为高兴而哭,我们家的生活从此不再拮据,金大志也成了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养狼人。”


金大志养貉子赚到了钱,村里立刻刮起了一阵养貉风,这可把他忙坏了。他今天去王家吃,明天去李家喝,一连好几天都见不到人影。我妈又变得愁容满面了,她说,金大志,你他妈的要自己把自己的财路给断了。金大志听完嘿嘿一笑,然后对我妈说一句,你懂什么,妇道人家。

前来学习的人中,当然少不了治保主任王国祥。不过,他和其他人不一样,每次金大志说些什么,他都会在众人面前装作自己很懂的样子,偶尔还会反驳一下,意思好像是这还用你教。金大志听完也不生气,对其他村民什么样就对他什么样。

结果到底还是出了岔子。

王国祥为了节省成本,直接把貉子放在猪圈里养,导致二十几只貉子不翼而飞。要知道,这些东西可是挖洞高手,没有铁笼子根本就关不住。王国祥面子挂不住,对此事也没声张,这可苦了村里的那些鸡鸭鹅了。

村里的家禽三天两头就被吃掉一只,这还不算,这东西的眼睛到了晚上绿幽幽的,不一定从哪窜出来吓你一跳,小孩和妇女晚上都不敢出门。后来,即便村民们知道貉子是王国祥家跑出来的,可其做事风格和村匪并无二致,谁也不敢去招惹他。

金大志让王国祥成了全村人的笑话,王国祥自然不会善罢甘休,他大肆宣传貉子携带病毒论,还鼓动租我们厂房的那个人收回房子。其实,他的所做所为村民们都看在眼里,因为金大志在村中的好人缘,我们一家才得以继续住在村子里。

一天傍晚,我和金大志从林子里捕鸟回来,进屋前,他照例先去厂房看一眼。我们还没走进门,就感觉今天猪圈中异常安静,走近后发现,四十几只貉子一动不动,有几个还呈四爪朝天状。金大志看了看笼子里的颗粒状物体后,面无表情地回到了屋子。



2003年前康村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非典爆发,二是王国祥下马。他以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数项罪名被刑拘,而传言这一系列操作均出自金大志之手。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王国祥花重金从各方面打通了关系,免除了牢狱之灾,这让金大志感到焦虑。为了我们母子安全,我和我妈搬回了市内,留他一人照看养殖厂。

那天,金大志回市里,我们一块去沃尔玛超市买菜,东西很多,回来时他把车停到楼下。我们刚走到单元门前,金大志突然停下来,说,臭禹,帮爸拎着,我去车里拿点东西。说完,他走到车后背箱前,从里面拿出一把弩来。待在这别动,如果有人就喊一声,喊完你就跑。我猛地点头,看着他双手举弩慢慢地走进单元门。

金大志是后退着走出楼道里的,和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三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他们三个一水儿的见青短发,身着黑背心,工装裤,军板鞋,其中两个人手里拿着钢筋,一个人拿着绳子和匕首。他们神情严峻,出来时看了我一眼,然后目光迅速回归到了对准他们的弩,弩箭好似一条蓄势待发的蛇。

金大志靠近我时,一把把我揽在身后,我紧紧的抱住他,浑身颤抖着。半分钟后,他从怀里掏出一沓钞票,然后扔到地上。说,拿着吧,全当我请哥几个喝酒了,今天这事儿,我就当你们是图财。

其中一个稍矮点的男人捡起钱,大概看了一眼数目后,把钱揣进里怀。他说,本来也不是来害命的。

不害命你带刀干什么。金大志说。

矮个男人没说话,其中一个精壮男人说,今天你媳妇不在家,算你走运,下次就没那么幸运了。

金大志的手臂一用力,我的头紧紧贴在他的腰上。此时,我的眼睛始终盯着小区道路的尽头,盼望着能出现一个路人打破僵局。

你手里虽然有家伙,可你身后也有个娃娃,我们三个也不是吃素的。今天算你懂事,我们就不找你麻烦了,但保不齐以后不会,你给我注意点。矮个男人说完,向其他两个人使了个眼神,然后他们三个慢慢往后退。

站住。金大志说。

那三个男人突然定在原地,金大志的声音颤抖着,却无比的坚定。这只弩让他占据上峰,虽然不能将他们三个全部打死,但至少可以射瞎一个人的眼睛,他们谁也不想成为瞎的那一个。他双手举弩,把箭头逐一对准三个人的头,速度不快不慢,他的准度已在数百次捕鸟过程中练就的炉火纯青。

金大志说,谁让你们来的?

王国祥。矮个男人说。

他为什么要弄我?

不知道,我哪知道。要么是你断了人家财路,要么是你艹了人家媳妇呗。矮个男人说。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家住址的?

王国祥给的,这逼也没告诉我你有冷兵器啊,不是大哥,这玩楞你他妈随身携带啊?

还他妈打手呢,不知道把摩托停远点啊。金大志说。这单元住的都是老人,家里几口人我都门儿清,谁你妈的正经人骑跨斗摩托。

你手里有箭,你说啥都对。你可以弄掉我们其中一个,但你还有妻子和儿子,他们总有落单的时候。我觉得吧,这事你得找王国祥,我们没啥怨仇,钱我还给你,这事就算了吧,你看呢?矮个子男人说。说完,他从怀里掏出了根烟,又把钱扔给了金大志。

刀,家伙都放下,你们赶紧滚!金大志说。

那三个男人没犹豫,齐刷刷地扔掉手中的东西,消失在暮色中了。


金大志出狱的那天,是个柳絮纷飞的小阳春天气。这一年来,除了那件西服的肩膀处有些下沓外,看不出别的变化。在赶往监狱的路上,我妈在路边摘了几朵野花,她递给我,说,见面把花给你爸,别人从监狱出来是改过自新,你爸从监狱出来叫英雄归来。见面后,我把鲜花递给他,他拍了拍我的头,说长高了不少,然后又亲了亲我妈。

一年前的一个早上,大概凌晨四点左右,金大志拿着弩,躲在王国祥家的茅厕后面。王国祥的出现比计划中早,天还没大亮,他根本看不清在黑暗中伏击的金大志。他刚尿完,裤子还来不及穿上,只听“嗖”的一声后,整个村子就被王国祥的一声“我操”惊醒了,他躺在满是屎尿的茅坑里,浑身直哆嗦。金大志走到他跟前,将弩对准他头,说,老王,为什么找人搞我。

王国祥忍着剧痛,他的大腿被箭刺入一公分长。金大志我操你妈,你他妈让我身败名裂。王国祥说。

我做事敢做敢当,你的事跟我没关系,你听着,除非你现在弄死我,否则你要敢动我家人一根头发,我就弄死你。说完,金大志收起弩,跨上了摩托。他准备先赶回家,跟我妈交代些事情,然后去公安局自首。

虽然无从考证,但我相信金大志是千禧年后第一个用弩伤人且被判刑的人。这件事发生不久后,国家就完善了禁止个人购买和使用弓弩类工具的相关法律,而他的那只弩,也被他藏在了地图上的某一位置,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后来,我也曾试着寻找过,只因这东西对我童年影响实在太大,在我被人欺负的时候,在我受到辱骂和嘲讽的时候,我都想用它刺穿那些人的脑袋。我想如果需要,我也会像金大志一样,一样义无反顾地拿起它,将箭头对准任何一个企图伤害我家人的人。

回家的路上,出租车上播放着汪峰的《怒放的生命》。在和出租车司机的一番交谈后,他把头靠在座椅上,闭着眼,满脸沮丧。这个世界正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发展,究竟能不能跟上这节奏,他开始怀疑自己。

我和我妈坐在后排,她轻轻碰了下我胳膊,我想起了一个礼拜前,我在家里勤学苦练,为金大志准备的一个惊喜。

定风波,苏轼。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我大声地背诵着。司机把收音机音量调小,从后视镜里看看我,眼神中充满赞许。第一段念完,准备念第二段时,脑袋突然有些短路。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金大志提醒我,于是我接着他的词继续朗诵。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金大志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和一年前在饭桌上一模一样。念完后,他回过头看了看我和我妈,眼睛泛着泪光,在那一汪清泉下面,是如钢铁般坚定的星眸,始终眺望着远方。

我和金大志相识一笑,然后一起看着我妈喜极而泣。毋庸置疑,那个意气风发的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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