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华盛顿与美国建国

华盛顿与美国建国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美国政治家、军事家、革命家,首任总统,美国开国元勋之一。

华盛顿出身于弗吉尼亚的一个富有家庭,早年当过测量员,后曾加入英军参与法国印第安人战争,1759-1774年为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带头反对英国统治。1775年至1783年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任大陆军的总司令。1787年主持制宪会议,制定《美国宪法》以取代《邦联条例》。1789年,当选美国总统,1793年赢得连任,一直担任总统直到1797年。他在两届的任期中多有创举,任期结束后自愿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第三个任期,1799年12月14日在弗农山庄逝世。


老实说,美国从大英帝国的世界体系中独立出去是迟早的事情,就像后来的加拿大,南非,澳大利亚等前大英帝国遍布世界的众多属地纷纷选择独立一样,这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过程。无法想象如此遥远的英国怎么才能够对不断壮大的殖民地区进行有效的中央治理,独立无非就是个时间问题。而且,就后来实际发生的事情而言,美国对英国的独立战争丝毫也没有影响一直以来英美之间文化上的联系和特殊关系。

美国的独立倾向长久以来就一直存在。只是一来还没有与英国直接对抗的实力,二来也没有受到什么过大的刺激,虽然英国人从美国收税,可英国人毕竟也同时还提供了基本的社会秩序和治安方面的管理服务,一切还在忍受空间内,最多也就是美国人觉得这种服务的花费稍微有点虚高而已,不过只要不是特别离谱,就得过且过了,政府服务从来都是垄断经营的,美国人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时间到了18世纪末,情况有点不一样了。大英帝国虽然取得了“七年战争”的胜利,坐上了世界的头号交椅,但自身也承受了不小的损失。以乔治三世为首的英国统治者当然首先想的是就是如何给自己补血,他们把眼光很自然地盯上了北美大陆。老乔治同志想啊,我们在流血牺牲的时候,你们美国人也没怎么出力,现在胜利了,作为大英帝国的子民,出点钱总还是应该的吧。

就这样,英国人给美国,当时还叫北美殖民地,开出了一大长串的税单,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知道的什么印花税,茶税等等一系列被后来的美国人称之为苛捐杂税的条目。其实,从感情上讲,乔治三世的想法应该是有道理的,但是,美国人民不乐意了。结果,先是进行了一阵子口水战互喷,然后就直接动手了。这大概就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起源,说白了,主要是为钱,道义那是后来的宣传。

领导美国人民进行这场斗争的就是伟大的华盛顿将军,后来的美国首任总统,被称为美国国父。

和我们通常在历史中所见到的其他被称为国父们的英雄人物不太一样,华盛顿是一个朴素,平凡,甚至到了有点土气的程度的人,我不知道我这种形容算不算对伟大的华盛顿先生的一种冒犯,实在是找不到更为合适的词汇了。在他身上,基本找不到英雄豪杰们惯常具有的那种华彩的东西,比如什么英明睿智,才高八斗之类的。总之,他要么是一个真正的伟人,要么他只是当时弥漫美国社会的清教气氛下熏陶出来的一个端庄,正直的普通美国人。

华盛顿出身于农场主的家庭,但他受到的教育不算高,那个时代的美国还属于文明世界的边陲地带,没有那么好的教育条件,他接受了相当于小学程度的教育,大概也就是能识文断字的水平。他父亲去世后,在母亲的严格管教下,他掌握了土地测量、牲畜饲养等技术,学会用自己的技能去挣钱。这也许就是他一生朴素,务实的来源,他是从具体的劳动当中,而不是脱离了土地的,写在纸面上的抽象的概念演绎开始了自己的人生之旅。

二十出头的年龄,华盛顿加入了当地的民兵组织,在英军的指挥之下和法国人作战,这应该算是英法之间著名的决定当时世界秩序的“七年战争”的北美分战场。华盛顿表现英勇,崭露头角,成为了一时的英雄人物。参与这场战争并活了下来对华盛顿的一生至关重要,一方面使得他在当时也算是小有名气,另一方面使他获得了最为基本的战场和指挥等方面的军事经验,这是他后来被委任为大陆军总司令领导与英国人作战的基础。

1759年,华盛顿辞去了军职。他最初军事生涯的目标是希望成为正规的英军军官,而不仅仅是殖民地民兵的军官,但他一直未获升迁。解释一下,这两者差别巨大,其实华盛顿刚入伍不久就已经被提拔为中校军官了,可是民兵这个身份只是临时的军事人员,没有编制,随时都可以被解散。无论是待遇和荣誉,和大英帝国的皇家军官那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离开了行伍生涯,华盛顿结了婚,他娶的女子是一个带着两个孩子,比他大一岁的一个有财产的寡妇。此后的十几年间,华盛顿专心经营自己的农场,并积极参与地方政务,他成为了弗吉尼亚当地的下议院议员,任职长达15年之久。华盛顿与妻子并没有自己的孩子,但他和妻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是有口皆碑的,在后来残酷的独立战争中间,他都保持着和妻子通信交流的习惯。

华盛顿的妻子,马莎·丹德里奇·卡斯蒂斯女士也同样是一个异常低调,朴素的人。她不爱交际,深居简出,当华盛顿就认美国总统后,她才无可奈何地梳起了复杂的发式,更换新款的服装,宴请宾客,主持一些必要的国事活动。玛莎无法回避社交活动,但她从不参政,她依然生活简朴、举止含蓄,保持一个受人爱戴的“国母”形象。1799年华盛顿去世后,玛莎心情抑郁,于1802年去世。

如此看来,这两口子天生就是比较淳朴的人,他们具有不慕浮华的天性。华盛顿没有成为胜利之后的独裁者,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当时的美国情况根本不具备这个条件,美国还没有产生浓厚的国家主权的观念。各个地方都是接近于自治的状态,也就是英国人,可能是距离本土过于遥远的原因,实在是没有办法集结起强大的力量来对付美国人的反叛。反过来也一样,华盛顿即便想独裁,也没有必需的独裁的中央权力,全国大多数地方还是一盘散沙,怎么独裁。当然,另一方面,华盛顿两口子的确不是有兴趣搞独裁和专治的人。他们的清教信仰也不允许他们产生这样的念想。

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1776年,华盛顿被大陆会议认命为大陆军总司令,指挥全美军队与英国人对抗。同年,大陆会议发表【独立宣言】。在经历了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之后,随着1783年【巴黎和约】的签订,美国终于从大英帝国手里赢得了自己的独立。

在这8年的时间里,坦率说,华盛顿所领导的美国军队并没有什么过于杰出的表现,战争场面和人们熟悉的其他历史中的大战比起来也相形见绌,对战双方的人数好像加起来也从来没有超过20万。至于华盛顿本人,也并没有历史中那些视攻城略地如同探囊取物一般信手拈来的名将风采。他只是更多地凭借着他的朴素和坚韧不拔的态度,一次次地从失败走向失败,最终不知是打动了,还是感动了英国人的宿敌,法国人,加入了他们行列和他们并肩作战。终于算是拖垮了大英帝国的皇军,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独立了,其实严格说,不是什么独立,只是英国人回家了,因为直到现在为止,直到1783年英美签署【巴黎和约】承认美国独立的时候,美国并不存在,或者说美国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并不存在,他只有一个代表十三个州政府的大陆会议作为一种中枢的协调机构,就是这个中枢机构与英国签订了和平条约,战后,这个机构并没有任何实际的政治权利。一句话,美国的中央政府并不存在。

这个情形其实是理解后来,一直到现在的美国政治状态特性的核心所在,也可以说这才是美国最具个性的地方。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存在过这样的一个国家,他居然真的是由诸多“部分”,“组合”而成的。自古以来,无论东西方世界,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是一个整体的观念,这也被认为是人类政治生活实践上的常识。只有美国,做出了这样一种令人惊奇的“创新”。这可不是什么好事,这才是极端当中的极端,做个预言,让我们对美国的国运拭目以待,看他最后能演变成为一个什么样子。这应该是21世纪值得期待的一件乐事。

继续说华盛顿的故事。长期没有中央政府也总不是个事,美国的精英们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了。战后的第四年,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在费城举行,华盛顿主持了这个会议。

1787年,华盛顿主持了在费城举行的美国制宪会议。他并没有参与讨论,但他的威望维持了会议的领导能力,并让代表团能专注于讨论上。在会议后他的威望使得包括弗吉尼亚州议会在内的许多人相信这个会议的成果,从而支持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宪法)。虽然他的思想对于美国宪法本身影响不大,但是他的支持者和他的名望对各州批准这部宪法却起了重大的作用。当时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反对新宪法,如果没有华盛顿的支持,新宪法就不可能被采纳。制宪会议结束后,华盛顿第二次退隐。

1789年,华盛顿当选为美国首任总统,并于1793年连任。

1797年3月,在两届任期结束后,华盛顿自愿地放弃权力不再续任。之后他便第三次恢复平民生活,在弗农山庄与老妻相伴,直至1799年去世。

在总统的任上,华盛顿主要凭借他巨大的影响力和个人魅力开展工作。正如我们先前所讲,他并不是一个有多少深刻敏锐思想的人,也似乎不太具备从事复杂的政务工作所要求的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素养。但他能够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工作氛围,让更多的有具体能力的人为初创的美国效力。大概可以这么说,他虽然不是国王,但他做到了一个真正的国王才能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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