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情的发生
2004年春节刚过,一天我在上班,突然电话铃响了,拿起话筒,是省政府主管副省长办公室打来的,让我没事就到副省长办公室一趟。当天正好没有什么大事,立刻前往省政府。在副省长办公室里,秘书见了我,他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书写着几个字。他对我说,李岚清副总理来电话,想让山西查找一下那张纸上的人。细看纸条,上面书写着:丁敦龄,山西平阳人。我说是什么人?他说不知道,是古时候的山西人,你们单位收藏地方文献和县志较多,副省长叫我就把这项任务交给你们,你们帮忙查找一下这个人。查查他的祖脉家事,有了结果报我们,我门再报李副总理。他还告我:这个事和音乐有关系。其他再多他也说不上来了。
我平素喜好音乐,又对地方文献有兴趣,工作就是藏阅资料,现在上级如此信任我,把这么荣耀的事宜交给我,当然欣然领命!
回到单位,我大致梳理了一下头绪,先责成相关部门检索我单位的所藏的地方志、年谱和全省有关单位收藏的年谱,找寻丁敦龄的踪迹。
我则上网查询“丁敦龄”其人。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里牵扯到我国文化交流方面的一桩“事件”。
1998年5月,一支由德国艺术家组成的交响乐团来北京演奏,他们演奏的曲目叫《大地之歌》,这首曲子是本世纪德国伟大作曲家马勒创作的。古斯塔夫·马勒(Gustav Mahler)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著名浪漫主义作曲家和指挥家。他的交响曲作品气势磅礴,乐思纷纭。这次德国交响乐团演奏的乐曲来源于中国的唐诗,唐诗的根在中国,所以他们是带着由唐诗创作的乐曲来中国“寻根”的。
当时负责文化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产生了疑问:整组曲子是根据唐朝哪位诗人的诗作谱写的呢?
演出当天,李岚清副总理出席。音乐厅中的普通观众里,还悄悄来了一批我国的诗人、文化学者、古典诗歌专家。演出开始的时候,一份依据德文翻译的中文“乐章说明”递到了李岚清和这批学者手中。专家学者无心聆听音乐,大约在休息室里开始紧张地分析研究,找寻诗词作者。
《大地之歌》共分六个乐章,第一乐章是《愁世的饮酒歌》,注明了作者是李白。译文虽然很晦涩,但学者们一致认为是李白的《悲歌行》;第四乐章《美女》是出自李白的《采莲曲》;第五乐章《春天的醉汉》源于李白的《春日醉起言志》;第六乐章《永别》源于孟浩然的《宿业师山房待丁大不至》和王维的《送别》两首诗。
在乐章说明中,第二乐章《寒秋孤影》的作者注明不详,第三乐章《青春》的作者德文署名是李太白,可是在场的专家、学者都认为没有见过李白相关内容的诗作。那么第二乐章和第三乐章究竟是谁的诗作呢?在场的专家、学者一筹莫展。
演出结束时,李岚清副总理低声而严肃地指示说:“一定要尽快把德国艺术家演奏的两首唐诗搞清楚,一定!”
《大地之歌》六个乐章的德译歌词交到了中国诗词界著名学者周笃文教授手中。周笃文担任中华诗词学会的副会长,早年师从于诗词大师夏承焘,可谓中华诗词学界学识最渊博的大家之一。周教授仔细研究《大地之歌》乐章发现这几首唐诗是由中文译成了法文,又从法文译成德文,再从德文谱成曲。这就要求破译者不仅要精通中文、法文、德文,而且要对中国古典文学、法国文学、德国文学以及欧洲古典音乐都要有极深的造诣。
他把《大地之歌》复印送给了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诗词学会的多位朋友,希望能有人破译出这第二、三乐章是哪首唐诗?诗作者是谁?但是,历时一年多时间,无人能够解答。德国艺术家们走了,却给中国学者们留下了一个“斯芬克司之谜”,中国诗词界一时哗然。
2000年6月,两位诗词爱好者任一平、陆震纶几经周折,他们发现,问题的症结还是出在《寒秋孤影》的作者译名上。由于德文版本都转译自法文版的书籍,任陆二人决定深入研究戈谢的《玉书》和圣丹尼斯的《唐诗》。整整4个月,经过比较,两位诗词爱好者发现钱起的《效古秋夜长》就是《寒秋孤影》,只是戈谢在《玉书》中只将这首诗翻译了一半,而圣丹尼斯在唐诗中全译了这首。第二乐章的唐诗终于破译出了。
可是,第三乐章的原作者至今仍是个谜,待人破译。
那么在100多年前,作曲家是通过什么渠道得到这些唐诗的呢?
周教授仔细研究《大地之歌》乐章发现马勒在注中写明,歌词原作依据的唐诗来自汉斯·贝格译本《中国之笛》。找到《中国之笛》后又发现,这本德国人的诗作又注明是转译自法国女作家戈谢的译本《玉书》和德国作家海尔曼的译著。
朱迪思·戈蒂埃(Judith Gautier)1845-1917)是法国著名的女作家、翻译家、评论家。她又是一位汉学家,对东方文化,特别是中国古代文化情有独钟,是一个中国迷。她的法译中国古体诗选集《玉书》和反映她想象中中国的小说《中国龙》对当时中西文化交流起了积极的作用。《玉书》中的诗被汉斯·贝格和汉斯·海尔曼先后译成德文,又被古斯塔夫·马勒谱写成交响曲,流传至今,就是明证。
戈谢的汉文老师是丁敦龄。1862年朱迪思17岁,他的父亲认为,精通一门学科比广泛涉猎多门学科好。一天,父亲把一个中国人带到家里来,问朱迪思想不想学中文?她故意说了反话,使这个中国人大皱其眉头,但出于礼貌,并不显得惊讶。最后还是做了她的中文教师。这个人名叫丁敦龄。当时丁敦龄不满30岁,是由澳门主教蒙塞格纳卡勒里带来法国,帮助他编一本中法词曲。卡勒里去世后,由朋友介绍到这里。丁敦龄来到戈谢家,为这个17岁的少女从头启蒙讲授汉语。从此,朱迪思迷上了中国文化。中国诗曾被西方人认为是不可译的,即使学说渊博的汉学家也知难而退。朱迪思在父亲鼓励下,知难而进,而且把它看作是一项高尚的事业。丁敦龄本来在戈谢家当清客,习惯于在圈椅上懒洋洋地午睡。决定翻译中国诗后,就忙的不亦乐乎,整天查中国韵书和字典。
五年之后,在丁的指导下,戈谢的处女作《玉书》出版。立即得到维克多·雨果和阿纳托尔·法朗士的推崇,很快被译成英、德、意文字,传遍西欧。《玉书》的初版收有从《诗经》、李白、杜甫直到丁敦龄的诗作71首。扉页上题有“献给中国诗人丁敦龄”的字样。次年戈谢的另一力作描写中国历史的《御龙传》问世,也同样好评如潮。当时的一位评论家说:“多亏有了丁敦龄,文学界才有《御龙传》这样的好书”。福楼拜也说:“这本书是我们时代的奇迹。”戈谢后来也因此成为法兰西学院第一位女院士。一般东学西渐的热潮在西欧腾涌,并且延伸到音乐、艺术界中,而丁敦龄对此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父亲去世后, 朱迪思同丁敦龄意见不合,把他辞退。丁敦龄离开了戈谢家后,于1886年去世。
丁敦龄何许人也?他是怎样来到法国的呢?最早提及此事的中国人是张德瀛。他在《航海再述奇》中写道;同治八年(1869)正月初五:志刚、孙家穀两钦宪约法人欧建及山西人丁敦龄者在寓晚馔。”欧建即戈谢之父(法国唯美主义诗人,为艺术而艺术的口号就是他提出的)。张书中还提到丁自称“曾中举人…现为欧事建之记室(秘书)”,又说丁本卖药为生,居戈家以汉文授其两女,时时不告而取财物,云云。百年以后,钱钟书先生在《谈艺录》补记中说:“其人实文理不通,观译诗汉文命名,用‘书’字而不用‘集’或‘选’字,足见一斑”又说“(丁)取己恶诗多篇,俾戈女译而蟲其间……欺远人之无知也”,口气十分严厉。
然而法人记载中却与此不同。格里森在1917年12月29日《费加罗报》上撰文说:丁是中法战争(1860)后由法军带来的。让他担任法兰西学院汉语助理教师,受朱利安教授领导。但却骂朱利安“目不识丁”而吵翻。朱时年64岁,比丁大了一倍,又是拿破仑文学员章获得者,他以为丁的言论是对他闻所未闻的诽谤。认为丁不过是一个年轻的流浪汉,他唯一的勋章就是戴在头上的瓜皮帽上的“小球球”,丁因此被开除。
戈谢在回忆录里写她的初见印象:这是一个地道的中国佬。一张发黄的脸上留着一小撮胡须;斜视的眼睛上戴着一副又大又圆的眼镜。头上一条又细又长的辩子,不断打着双肩,一直下垂到织贡呢蓝色马褂的下摆。头戴瓜皮帽始终没有摘下来。帽子来着一颗红色的小球。脚穿一双便鞋,腋下夹着一把从老家带来的大纸伞。他显得很机智、优雅,像个神父。见面时他握拳举手,高过额头,表示最大的敬意。就这样丁敦龄被其父欧建留了下来。
丁敦龄在戈谢家住了近十年,他们不仅是师生,还是亲密的朋友。当戈谢与孟戴斯的恋爱遭到父母反对时,丁敦龄就充当传递情书的信使。她的父母拒绝出席其婚礼,丁敦龄却到会祝贺。但由于丁个性倔强,1872年后同女弟子戈谢吵翻而被辞退。但还不断予以接济,直到1886年去世,戈谢还为之安排了体面的葬礼。
丁敦龄离开戈谢家,住进旅店。受到一位女教师的勾引,两人结了婚。后来女方发现了他在中国有妻子,告到法院,以重婚罪人狱。丁在狱中写了一本中文小说《小破鞋》记载此事。后来弄清原委,丁被无罪开释。
丁敦龄是一个有较高文化教养的人。他不仅能熟练使用《康熙字典》,而且还写诗、写小说。《玉书》中就收有他的《白发》等几首作品。他的另一首诗作—《中国的魂》,经戈谢翻译后刊在《文艺评论》上。丁敦龄对戈谢的教诲,不限于汉语、唐诗,还给她讲历史故事、风俗民情、名胜古迹,并给她取了一个中文译名“优迪德·戈谢”。戈谢在1903年回忆说,当时她有意把丁讲的故事,写成一本女皇传。直到晚年,1910年她还说:“丁在她年轻时使她充满东方的梦想。时至今日她还是中国化的。”(均见《戈谢传》)丁敦龄的诗作曾被大名鼎鼎的文豪克洛岱尔翻译过。其取重一时,由此可见。丁曾出入中国驻法使馆和巴黎名流的集会,他在法国文化界也有一定的影响。
虽然如此,他的确遭到种种非议。生前落魄,死后凄凉。他的人品,至今仍有怀疑和苛责之词。对于一个对中法文化交流作出过益贡献的人,这是不是过于严厉和有欠公允?
为了回应《大地之歌》乐曲的回响,为了安息《中国之魂》不泯的思念,国内有关专家认为应该从其魂萦梦绕的故土家园去探寻他的足迹。
已知的一些线索:他是1860年后到法国的,年龄只有64岁的朱利安教授的一半,大致可以估断为1830年左右出生。而且又知曾中山西举人。则其应试时间大约不出1852、1855、1858三科。如果考查山西乡试老档,可能得到一些线索。倘能证实,则许多带有文人相轻的非难之词可以排除。而他的中法文化交流开拓者的地位当得到有力的加强。百余年前有些人物,难道不是乡邦之光吗!
他在山西的身事、经历和生活细节究竟是什么呢?于是有了第二个迷:丁敦龄之谜。
李岚清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国务院副总理,2004年他退休后,大约有空余时间回味《大地之歌》之谜了,请山西有关方面部门帮助解答此迷
我很荣幸,亲涉此事。但是很惭愧!两个月过去了,我单位的有关人员上报检索结果:查无所得;期间我也查阅了几种“丁氏族谱”,虽然繁琐,依然一无所得。无奈,我只好于2004年3月30日向副省长办公室递上报告,其中说到:“全部普查了一遍我单位所有入藏的相关地方志、年谱和全省有关单位收藏的相关地方志、年谱,迄今没有检索丁敦龄的踪迹。又恐怕该人籍贯是陕西省的谐音(国外有时山陕不分),为此又向陕西省图书馆资讯求援,他们所提供的仍然是丁敦龄(山西平阳人氏)。……本馆资源有限,目前只能查到这个水平,结论就是查无所得。真不好意思!”我接着说:“我很不心甘!计划下一步在全国收藏年谱的单位搜寻一次;此外,通过朋友再查阅当时法兰西的报纸,以求有所发现。这样时间可能长一些,但可能搞到有关丁敦龄的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交换信息丰富我单位的地方文献,也是一件好事。”
二、线索与疑问
报告送出后,我把收集到的资料,以及已经检索过的书目,整理了一份,交给朋友节减,请他也帮忙寻找一番。与此同时,我也继续整理着有关资料。
节减非常认真地查寻,非常耐心地梳理。整理出许多信息节点,,加上我检索得到的线索,综合如下:
一、 钱钟书在《谈艺录》中提到法国文豪克洛岱尔(Paul Claudel)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选《玉书》中十七首诗润色重译,其中有丁诗一首(题名为:L, Ombre des feuilles d, oranger)见于克洛岱尔1967年版诗集《Oeuvre poetique,la Pleiade》,经查国家图书馆藏有该法文原版书。(附《谈艺录》复印件)
二、据小戈谢本人回忆:丁被当时澳门主教加勒里带到巴黎参与编撰《法汉字典》,主教不幸病故,丁遂失业。
从《澳门大辞典》查知,澳门主教除最后一任为华人,其余21任皆为葡萄牙人,并无加勒里其人;而葡萄牙的主教不太可能将丁带去法国编《法汉字典》,因此,可能是在澳门的一名法国传教士将他带到法国的。又细查《澳门大辞典》中确有一名叫“加略利”(生卒年不详)的法国传教士兼翻译(加略利于1841、42年任法国驻广州领事馆翻译,1843年再次赴澳为法国驻华全权公使拉萼尼聘为使团翻译。(加略利(M.kllery,1810一1862),法国人,原籍意大利。1836年抵澳门,学习汉文和朝鲜文。1842年返法,翌年被任为法国驻广州领事馆翻译。1844年任法国特使拉萼泥翻译,并协助他与耆英签订《中法黄埔条约》。著有《中国的(太平天国)叛乱,从开始到夺取南京》(1853),还编有《汉语百科辞典》。)
正因他本身还是一名翻译,才更可能带着国家的使命,物色一中文、法文皆通的翻译回国编《法汉字典》。)他可能就是小戈谢提到的“加勒里”,但澳典中记载该人早在1846年3月已离澳回国,所以不是丁在说谎,就是他可能早在1846年就已经到法国,而不是一般人推断的1860年。如果丁果真于1846年入法,其乡试中举则应往前推到道光二十年(六科)及咸丰年间(五科),而远不止《大地之歌》中提到的1852、1855、1858三年乡试。(附《澳门大辞典》复印件)
三、1917年12月29日法人格里森在《费加罗报》上撰文说:“丁是中法战争(1860年)后由法军带来的,让他担任法兰西学院汉语助理教师,受朱利安教授领导,却骂朱利安“目不识丁”而吵翻,朱时年64岁,比丁大了一倍,丁因此被开除。”
1、 查《中西文化交流史论》一书可知,1802年拿破仑确让编《法汉字典》,1813年编成功时里面的内容已太旧,当时法国汉学的奠基人之一雷慕沙发表了一篇严厉的批评,建议另编一部新字典。雷慕沙于1815年任法兰西学院第一任汉学教授,继任他的为朱利安(1797—1873),从朱生于1797年推算,他时年64岁,那么可知他与丁发生矛盾正是1860年。这样关于丁入法现有两种可能:(1)丁于1846年随法国传教士加略利入法;(2)正如《费加罗报》载:于1860年随法军入境,但可证明的是丁至少在1860年已确在法国。(附《中西文化交流史论》复印件)
2、 小戈谢死于1917年12月26日,而法人格里森在1917年12月29日《费加罗报》上撰文是为纪念小戈谢而作,所以,其信息含量应不仅仅局限于丁与朱利安教授的纠纷,必定还有丁与小戈谢的其它交往。
四、《谈艺录》说:张德彝在《再述奇》中记丁品行卑汙,拐诱人妻女,自称曾中举人,以罔外夷,现为欧建(即老戈谢)记室,恐其作入幕之宾矣。
从以上可知,丁是否曾中举尚是一个疑点(可能是文人的虚荣心驱使谎称亦未可知),且入幕之宾,拐人妻女之说(老戈谢之妻为意大利歌唱家),也不知是否属实。但丁至少1860年在法,而小戈谢于1862年见他时,他依然固执地保留着被外国人称之为pigtail(猪尾巴)的小辫子,在当时极少见中国人的法国街头必是一道另类的风景,可见,在丁的内心深处必然如咸丰酒店中的孔乙已,有根深蒂固的中国文人情节,而不是一个崇尚洋务之人,否则他可能无钱换去长袍马褂,但势必以剪去“引以为耻”的小辫子为快。
当务之急是查明丁是否曾中举,我单位古籍及地方文献都无收藏山西乡试名录,经查我省各县志及教育志中列有举人名录的22地清朝乡试名录(汾州、原平、昔阳、孝义、介休、芮城、兴县、河曲、灵丘、沁水、盂县、清徐、静乐、偏关、平顺、应县、襄陵、古县、蒲县、榆社、左云),只发现丁姓三人:
《大同市教育志》丁庆山 同治六年丁卯科 武举
《安邑县志》丁玉堂 嘉庆丁卯科 后任朔州训导
《左云县志 清光绪六年》丁抡元 嘉庆丙子科
均无法证实这三人是否为丁敦龄同宗同室。
其它30余种县志、教育志未列乡试名录。
经查国家图书馆古籍和缩微资料中有以下几年《山西乡试题名录》:
道光二十年 (1840年) 庚子科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 癸卯科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 丙午科
咸丰九年 (1859年) 已未科
其它道光22、24、29及咸丰1、2、5、8、10年的几科尚未找到出处。
《山西通志 光绪版》所有清朝丁姓人员都已一一查对,均与丁敦龄无关。
在我单位缩微资料、地方文献、古籍中均未发现丁氏家谱,无法按其郡望堂号、排辈字序来查找。
五、《大地之歌》中提到丁曾出入中国驻法使馆和巴黎名流的集会,在法国文化界也有一定的影响。
但查阅《近代中西文化交流史论》、《现代中外文化交流史略》、《中华文化通志 中外文化交流篇》、《海外访史录》、《法国汉学》等著作均未对丁片言只语提及,对小戈谢之作也称其为一派胡言,可见文人成见之深。
六、可以排除丁是赴法留学生,因为中国赴欧洲留学生是从1875年开始的。
七、从小戈谢对丁的初次见面描述中窘迫之状,以及最后客死异乡,生活凄楚,而又有一定的中国文化底蕴,可见其出生于更可能是没落的门第之家(身穿织贡呢的蓝色马褂),他在中国有妻子,而其宁愿终老异乡不得意都未归国、归家,定有非常人可想象的难言之隐。
八、丁之著作有:中文小说《小破鞋》记载他受一法国女教师勾引结婚,而女方发现其在中国有妻子,告到法院,以重婚罪入狱,后来弄清原委,丁被无罪开释。也许找到这本小说,就能探询到丁在中国有家室却宁可客死异乡、无国无家的原委。
九、驻法使馆吴建民提供的材料说:小戈谢于1868年出版小说《御龙传》介绍当时中国的风士人情,而小戈谢本人并未到过中国,作品中关于中国的描写完全是根据其他人的口述和一些资料想象而来。
小戈谢与其他中国人的交往基本都在《御龙传》发表之后,可见“口述之人”主要是指丁,而书中的风土人情也许会烙上丁出生、生活之地的烙印。
十、戈氏之友记丁本卖药为生。
(1) 鉴于当时欧洲国家严格的医药管理制度,不通西医西药的丁即使在失业之后也不可能在法国以卖药为生。
(2) 丁有可能出生于药材商人之家,这样在晋商足迹遍中国的时代,就有可能到南方售药或进货,而在南方由于药材有失或者钱财有失,无法北归或无颜北归,而被迫流浪到澳门。可观其文学功底及对中国礼教的固守,又不不像出生富商人家。
(3) 亦有可能丁到澳门与天主教当时传入中国有关,十九世纪初在澳门、香港建立教堂,大概于三、四十年代传入内地如山西,所以丁有可能在这种思潮下前往澳门,因言语不通无以为生,重操祖上旧业卖药,但因现有的文人之尊依然难以维持生计,故有人愿带其赴法编《法汉字典》,便欣然应允,最终背井离乡流离国外。
十一、丁究竟从何处学来的法文仍是一个难解之谜。
在十九世纪早期,中法交流还没有开始,在地处内陆的山西要见到法国人的机会可以说少之又少,所以,丁在山西学习法语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在南方或澳门学的法语,虽然有外籍传教士在中国(当时主要在澳门、香港等东南亚地区)建立学堂,但主要是英美籍传教士所建,而且所教也为英文,另在《澳门大辞典》中只提到赴澳法国传教士加略利一人,可见当时丁要学法语的机会很少。
而丁必定在赴法之前已会法语,因为他不论被谁带到法国,目的都是为编《法汉字典》,所以他当时必定已会法语。
整理了这些线索以后,我求助我的朋友,曾在驻法国大使馆担任一秘的刘建生帮忙,虽然他以后转任其他外交工作,起码当时的人脉还有些。
其中一份信函的摘要:丁敦龄还是山西人。从时代背景看,有几种可能,一是传教士到山西的结果,但那时传教士尚未深入到山西;二是山西商人做生意到广州的子弟,学一些洋泾浜还是可能的。但山西商人的后代一般是不喜文的;三是山西商人几代做生意定居于广州,其后人干什么的也有(有学文者),同时在丁敦龄一两代前就有作买办,他耳濡目睹,外语自然可以了(同时还得有一些国学的基础),否则,怎么可能在20多岁就会被人带到法国编字典,同时又声称是作重要生意的。但是迄今为止没有其他一点证据?所以想请你查法国的资料看看是否能找到丁的一些线索。
另一封信函中写道:我着人将所有的山西县乡志、举人乡贤志等通检一番,无。又着人将“西人看中国丛书”通检,仍无。只好将一些线索交于你,看看能否在法兰西共和国找到原始资料。丁敦龄确实不是写《玉书》的人,但他是教小戈谢的人。钱钟书等将他辱骂的分文不值,但现在以李总理等人的看法:他毕竟是把中国的文化介绍出去,且流传很广,还是有功的嘛。晚清张德瀛出国记中明确提到他是山西人,我还找过陕西省图书馆的同志请他们查阅,看看是否是谐音。他们从上海图书馆查得:实际上是《马勒〈大地之歌〉研究》中的“寻找丁敦龄”一篇,还是山西人。
非常希望能查询线索,看看法国方面是否可以有查阅的资料。
一、查找的是丁敦龄的生世。国内的记载太少,只有人记载他是山西人。丁在法国的著作有:中文小说《小破鞋》记载他受一法国女教师勾引结婚,而女方发现其在中国有妻子,告到法院,以重婚罪入狱,后来弄清原委,丁被无罪开释。也许找到这本小说,就能探询到丁在中国有家室却宁可客死异乡、无国无家的原委。驻法使馆吴建民提供的材料说:小戈谢于1868年出版小说《御龙传》介绍当时中国的风士人情,而小戈谢本人并未到过中国,作品中关于中国的描写完全是根据其他人的口述和一些资料想象而来。小戈谢与其他中国人的交往基本都在《御龙传》发表之后,可见“口述之人”主要是指丁,而书中的风土人情也许会烙上丁出生、生活之地的烙印。丁究竟从何处学来的法文也是一个难解之谜。
二、需在法国寻找的材料:
1、丁敦龄(TIN TUN-LING或Ting-Tun-Ling)
中文小说《小破鞋》(1860-1886年间发表)注:从后面文章可以看出:《小破鞋》显然是《偷小鞋》之误。
2、诗作有:《白发》收录于戈谢的《玉书》中
《中国之魂》经戈谢翻译后刊在法国《文艺评论》
3、戈谢(Judith Gautier)《戈谢传》
4、《玉书》(Le Livre de Jade)
有1867、1902、1908、1928、1933年版
5、《御龙传》(Le Dragon Imperial)1868年出版
6、1917年12月29日《费加罗报》格里森纪念小戈谢的文章。
7、戈蒂埃还写过《唐吝啬人》(Avare chinois (L') de Judith Gautier (1907-1908)。
一度时间,我与节减扩大检索范围和疑点,认为丁客死异乡实属正常。丁必定在赴法之前和传教士学会一些法语。应该找到他编的《法汉字典》。需要搞清楚,丁敦龄与德龄有没有认识的关系?
建生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丁客死异乡实属正常。丁必定在赴法之前和传教士学会一些法语。应该找到他编的《法汉字典》。戈蒂埃还写过《唐吝啬人》(Avare chinois (L') de Judith Gautier (1907-1908)。建生并戏谑地推断:丁敦龄应该是裕庚的子女,德龄与敦龄应兄妹关系?!——当然这就是笑谈了。
最后,建生的回信:有关情况均转交法国朋友,不知是否有能力回复。我还会托其他人查询,有消息再告。
三、走出迷雾
前些日子写发了“寻找丁敦龄”一二,大家纷纷留言 “期待三”。恰逢外出几日,遂使得该文章不能连贯。现今外出归来,第一时间,摒弃杂事,全力将我寻找的结果写将出来。
那个年代,计算机刚兴起不久,网络尚不发达,通讯虽有改善但还是不畅,数字化更处刚显端倪阶段。我在国内查无所得,又久等不见法国方面的回信,后来投身单位及业内的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逐渐就把此事当做一个迷留在心中,而忙于世俗了。再以后,也曾随国家有关团队前往法国访问过三次,一次考察的主题是“古籍保护和修复”,一次是考察“战略储备书库”建设,还有一次是考察法国图书馆馆藏中国古籍,三次基本上都是随员身份。参访期间,项目和问题都是专业的,当时既无时间,也不方便再提出其他的问题。于是一次次与丁敦龄失之交臂,在工作中就有点淡忘此事了。
悠游山林之后的一年,偶然在网上搜索,居然有几篇叙述丁敦龄的文章。但是,文章考证衔接不足,竟然臆想、杜撰出丁敦龄参加过太平军的经历,于是弃之不理。
前几年,又检索到一篇文章,是旅法国人刘志侠撰写的。我觉得此文与我当年的思路相符,信息节点也较吻合,且他的研究深入,考证严谨,不信口雌黄,胡编乱造。虽说反映丁敦龄在山西原籍的事迹还是不多,但在那个年月那样的一个小人物的身世,能够考证到如此程度就是相当的认真和不易了。此文看过,我觉得我也不需要再费功夫了寻找丁敦龄了,刘志侠基本大致说清楚了。
下边摘要刘志侠的文章,以饕丁敦龄谜们!
丁敦龄的法国岁月 作者:刘志侠
新的曙光来自于图书馆书籍的电子化,“过去,迷失在书海里的文献与你,是世事两茫茫,而现在就有打捞的可能,旧事就变成了新事”。——刘志侠
笔者身居异国,信息闭塞,对《大地之歌》的热烈讨论一无所闻。《白玉诗书》很早便听其名,也记得作者何人,但从未读过。直到二一年写作《里尔克与罗丹》,看到德国诗人里尔克赠送一本“茱迪特·戈蒂耶的波斯小说”给雕刻家罗丹,才从法国国家图书馆下载《白玉诗书》的电子书补课。打开扉页,惊奇地发现上面印着几行字:à Tin-Tun-Ling / Poète chinois / Ce livre est dédié (本书献给中国诗人丁敦龄)。这个完全陌生的中国人名字令自己汗颜,身在法国竟然如此无知,同时也刺激起对这个人的兴趣。完成手中工作后,有点空闲,先向中文著作找寻,发现《大地之歌》讨论文章所提供的信息算是最详尽的了。失望之余,转向法文,坊间的文学史和作家传记提供了一些资讯,但丁敦龄只是次要人物,一闪而过,而且多数辗转引述,又不注明原始出处,令人不敢放心相信。唯其如此,丁敦龄更吸引人。于是决定从源头开始,收集最接近他生活时期的原始文献。这是一项没有把握的工作,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半世纪,除了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神,还需要耐心和运气。就这样过了两三年,不知不觉竟然积累了一批书籍、杂志、图片和电子文件。尽管囿于手边工作,没来得及详细阅读及深入探讨,但丁敦龄于我来说,再不像一个在“历史烟雾中隐约浮现”的名字,而是一个实在的人。
从澳门到法国
根据法国官方档案及书籍文献记录,丁敦龄出国前的经历可粗略地还原如下:他于一八三一年五月十七日出生,估计这是中国农历,如折算为公历应为六月二十二日。出生地点在山西平阳府(Pin Yan Fu),父亲是草药郎中(Médecinpharmacien)。他自幼读书,十八岁成为秀才。但因为父亲去世,无以为继,加上遇到荒年,被迫加入逃荒的队伍,离开家乡,向北京方向流亡。长途跋涉,饥餐渴饮,正在求助无门之际,遇到一位外国传教士,劝他入教,说入教后给他食物。为了逃脱饿死的下场,他接受了洗礼,神父替他起了一个洋名,保罗-让-巴蒂斯特-马里(Paul-Jean-Baptiste-Marie)。次年,流亡的道路把他带到澳门,他在这个葡萄牙人管治的地方居住下来,找到一份教书的工作。两年后,他二十一岁,媒人上门说亲,把他招赘到一家范姓家庭为婿,妻子名叫范阿林(译音,Fan·Ha-Lin),同为教徒,婚礼在葡萄牙天主教仁慈堂(église Miséricorde)举行,婚后育有两个子女。过了差不多十年的安静生活后,他离开澳门去法国。
他为何去国,一般书籍引用俞第德回忆录《第二串项链》(Le Second Collier)的说法:“他由澳门大主教加略利(Monseigneur Callery)带来法国,聘用他参加一部汉法辞典编写工作”。这句话正误参半,澳门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位名叫加略利的大主教,却有一个曾经当过传教士的加略利,他才是丁敦龄的雇主。他的全名叫约瑟夫-马里·加略利(JosephMarie Callery),原籍意大利,一八一年在都灵出生。二十三岁到巴黎,加入耶稣会巴黎外方传教会(Mission étrangère de Paris),一八三五年被派往朝鲜传教,在海上颠簸了大半年,翌年到达澳门。由于朝鲜形势紧张,加略利被迫滞留在澳门。身处异乡,他的汉语老师是葡萄牙遣使会传教士公神甫(Joaquim Afonso Gon?alves, 1781-1844),一位著名的汉学家,最早研究中国文字的传教士之一,出版过多种有关汉语的书籍和辞典,以拉丁文著述。
他在学习汉语过程中,整理出一套以语音系统学习汉字的方法,在朋友怂恿下整理成书,一八三九年在澳门自费出版,书名《字声纲目》(Systema phoneticum scripturae sinica),中式封面上署名范尚人。此书序言法文,内文拉丁文,流传不广,但深受汉学家重视。接着他开始另一项计划,一个宏大的工程,编写二十卷本的《汉语百科辞典》(Dictionnaire encyclopédique de la langue chinoise)。他对汉语的兴趣如此浓烈,最终压倒了传教的志向。一八四一年,他决定还俗,脱离教会,为了替辞典筹集出版资金,他回到巴黎。当时正值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不久,法国政府觊觎中国市场,眼见英国和美国得到巨大利益,打算向清朝提出展开贸易谈判的要求。外交部门急切需要华语翻译,范尚人适在此时出现,很快便被任命为法国驻华领事馆翻译,一八四三年回到澳门履任。
法国代表团由公使拉萼尼(Théodore de Lagrené, 1800-1862)率领,一八四四年到达澳门,与代表皇帝的两广总督耆英展开谈判,范尚人担任法方翻译。在谈判过程中,他处处显得熟悉中国的风土人情和民族心理,在他协助下,顺利签订了“黄埔条约”,法国取得与英美相同的贸易特权,并且为传教士争得合法公开的地位。他的表现不仅得到法国人的表扬,耆英对他也称赞有加。一八四五年初,比利时驻澳门领事与中国谈判开放市场,向法方借用范尚人当翻译,事后赠送利奥波德荣誉团骑士称号作为奖赏。一八四六年,法国公使团返回法国,范尚人留在澳门,等候接收道光皇帝的诏书,亲自带回巴黎。回到法国后,范尚人被任命为国王的汉语翻译官。由此时开始,除了中间因为政权交替中断过三年之外,他一直担任这个职位,直至一八六二年去世。
范尚人在一八四六年出版《汉语百科辞典》第一卷后,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支持,很快便放弃了这项超出个人能力的工作。他后来翻译了《礼经》(Le LiKi, ou le mémorial des rites),与公使团一位医生合作,以太平天国为题,写成《中国的叛乱》(Insurection en Chine, depuis son origine jusqu’à la prise de Nankin)。范尚人掌握的汉语比同时代的汉学家高一筹,不仅能读,也能说,但书写则同样困难重重,因此身边总有一位中国助手,替他誊抄汉语公文。他的助手没有留下任何文献记载,只知道到了一八六年他需要一位新助手。当年在法国的华人只得零星数人,几乎都是跳船水手或逃犯,没有文化,他唯有舍近求远,请远在澳门的传教士朋友代聘。这不是一件轻易的工作,在封闭的中国,从这省到那省已算离乡背井,又有事奉双亲、养儿育女的无形道德镣铐,加上语言隔阂,旅途遥远,找一个愿意到万里外异国工作的文人谈何容易。丁敦龄小时读过书,考上秀才,写字抄书力能胜任。他愿意到西方,一方面喜爱冒险,十八岁便离家到江湖浪荡。他出生在山西省平阳府(民国后改称临汾),这是著名的明朝移民集散地,洪洞大槐树就在现在的市辖区内,他的血液中有着移民的基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在澳门生活了十多年,这是中国与西方接触最多的一个地方,一般人对西方的恐惧心理比较薄弱。就这样,丁敦龄在工作契约上签了字,月薪一百五十法郎,另有安家费,一八六一年二月,他登上驶向法国的洋船。
经过六个月海上地狱般生活,他到达巴黎,住在范尚人家里。他的正式工作是中文抄写,工作量不大,有空余时间,于是一些家务,例如洗碗、擦鞋等工作,便落在他头上。他安顿下来不到一年,还没有学会几个法文单词,范尚人却在一八六二年六月撒手归西,享年只得五十一岁。
丁敦龄失去了工作,又无处栖身,幸好天无绝人之路,一位女士出于同情,暂时收留了他,但祸不单行,她不久便染病去世,丁敦龄再次走投无路。正在这时,他有一天在拉丁区遇到一位年轻人,引起了对方的注意,这个人名叫克莱蒙-加诺(Charles Clermont - Ganneau, 1846-1923),后来成为国际知名的东方考古学家。他向丁敦龄查问来历,以极大的耐心听他用难懂的法语结结巴巴地解释,最后确定他是中国人。这是丁敦龄的运气,克莱蒙-加诺五岁丧父,家庭贫苦,自幼得到俞第德父亲戈蒂耶的关心和帮助。而戈蒂耶是著名作家,对东方兴趣浓厚,当他听完克莱蒙-加诺的叙述后,便吩咐他把丁敦龄带来见面。他的女儿后来在回忆录记述:
他身穿蓝色的软布料长袍,外罩黑色刺绣短褂,铜质扣子。按照习俗,头戴黑色缎质小圆帽,上缀一颗镶金边的贝壳扣子。他的黄色脸孔儒雅端正,但是情绪不断令它收紧或放松,眨动一双很灵活的细长眼睛。
他不到三十岁,不过第一眼很难判断多大年纪。他的神气既像神父,又像小猴子或者老太婆。双手从袖子半伸出来,瘦削而高贵,被长逾手指的指甲加长。
戈蒂耶很同情他的处境,提议凑一笔钱送他回国,他听后激动地表示宁可砍头也不回去。戈蒂耶考虑后,决定“按东方规矩”收留他,他的两个女儿分别十五岁和十八岁,像其他有教养的家庭那样,正在学习美术和音乐。戈蒂耶征得她们同意,请丁敦龄教她们学习汉语。
戈蒂耶在邻近的房子为他准备了一个房间,丁敦龄在一八六三年初搬进后,每天到戈府为两位姐妹上课。他的教学方法与中国传统书塾大不相同,他像朋友那样教她们讲中国话,读写汉字,朗诵中国诗歌,查《康熙字典》,讲解中国风俗景物和古老传说……轻松活泼,两姐妹乐在其中。这一年七月十七日,作家龚古尔在日记中记述他到戈府晚餐,第一次听到她们如何兴高采烈地谈论这位中国教师,还把他送的中国绣鞋拿出来给大家看。再逾半年,一八六四年四月,在戈府晚会上,龚古尔发现她们姐妹之间只讲中文。一年后,一八六五年五月四日,龚古尔看见丁敦龄第一次出现在戈蒂耶的家宴上。大作家福楼拜是当晚的客人,第二天写信给母亲,也提到一个“中国人”。这一切证明丁敦龄一步一步融入了戈蒂耶的家庭,后世史家在文献中发现,戈蒂耶外游时多次在书信里问起他的情况,俞第德在回忆录中说:“如果他不在,我们就会想念他。”说丁敦龄是戈氏家庭成员并不过分,当时俞第德与一位年轻诗人热恋,受到父亲反对,只能暗中往来。丁敦龄曾经充当他们的秘密信使,让他们互通款曲。
两姐妹中只有大姐俞第德真正对文学有兴趣,丁敦龄把中国的一切灌满她的脑袋,她学习汉语不到一年,就在《艺术家》杂志(L’Artiste)一八六四年一月号发表九首汉诗的译写,题名《中国旋律变奏曲》(Variations sur des thèmes chinois),这是她的处女作。同年十月,又写出一篇中国题材的短篇小说《太平天国皇帝—天王传奇》(La Légende de Tie-Ouang, l’Empereur des Ta?pings)。随后两年,她继续翻译和发表了第二和第三批汉诗。一八六七年五月,她把七十一首译诗结集为《白玉诗书》出版。书出后得到评论界一致好评,翻译成意大利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和英文(部分),研究者认为,西欧广大读者认识中国古典诗歌,从这本诗集开始。一八六九年,她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皇帝龙》(Le Dragon Impérial),同样以中国为题材,同样获得好评。这两本书让她在文坛上站稳脚跟,同时也确定了她的东方题材文学道路。她对丁敦龄终生友好,一直尽力照顾他,帮助他。她把第一本诗集《白玉诗书》题献给他,一九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选为龚古尔文学院院士当天,她接受《时报》(Le Temps)文学记者访问时说:“我是一个中国人!”(Je suis une Chinoise),接着详细地回顾了和丁敦龄的相识及后来的交往,对他赞扬备至,言辞中充满谢意。
这种交往并非单方向的,丁敦龄在教汉语的同时,也向两姐妹学法语,只是已过学习语言年纪,总是说不好法语。戈蒂耶家庭充满文学气氛,来往客人都是著名的作家和艺术家,在这种气氛影响下,丁敦龄也开始写作。俞第德积极把他的作品推向社会,一八六七年在《白玉诗书》中收入他的两首诗,一年后,又把另一首诗《 Ié-Man 》(夜晚)寄给《文学艺术评论》(Revue des lettres et des arts,1868年3月号),保留中文原诗,以法语逐字注音表示,署名丁敦龄,后面附上她的法文译文。由于戈蒂耶家庭的文学名声,巴黎人很快便认识了丁敦龄,报刊给他起了一个外号:“戈蒂耶的中国人”(Le Chinois de Gautier)。一些法国人开始摸上门来,有人请他教中文,把他讲的故事译成法文发表在杂志上(可能是他的学生所为)。小说家潘若斯(René de Pont-Jest, 1829-1904)和他合作,根据他的一份手稿,在一八七九年写成小说《红蜘蛛》(L’Araignée rouge),一八八年出版单行本时更名为《珠江传奇(红蜘蛛)》(Le Fleuve des Perles[L’Araignée rouge]),但作者只署潘若斯的名字,丁敦龄得到五百法郎的报酬。他与同时代几位著名汉学家打过交道,最早是儒莲(Stanislas Julien, 1797-1873),雇用他为汉法对照读物誊写中文,在《三字经》(San Tseu King)、《日常口头话》(Ji tch’ang k’eou t’eou hoa)、《千字文》(Le livre des mille mots)和《滕公碑》(L’Inscription funéraire de Teng-koung)里,可以看到他的书法。一八六三年他报读东方语言专科学校(L’école spéciale des langues orientales)日文班,日文教授罗尼(Léon de Rosny, 1837-1914)很欣赏这位高龄学生,除了请他替《日本文集》(Recueil de textes japonais)抄写日文外,还介绍他参加了共济会。一八六八年至一八七年,德理文(Léon d’Hervey de de SaintDenys, 1822-1892)暂代儒莲的汉语教职,第一次使用中国助教,辅导学生朗诵。第一位老师是他的翻译助手李少白(Fran?ois Ly Chao Pee),第二位便是丁敦龄,时间不长,从一八七年五月十七日开始,到六月底学期结束为止。此后他在法兰西公学(Le Collège de France)工作了一段时间,为国家印刷厂校对汉字。
戈蒂耶与俞第德两父女都是剧作家,丁敦龄也步他们后尘,从一八七三年开始至一八八九年,他的名字多次出现在巴黎报刊的戏剧栏。最早是参加圣心教堂山脚下的爱丽榭-蒙马特剧院(élysée Montmartre)的音乐会演出,朗诵中文诗歌,他应该是与法国人同台演出的第一个中国人。然后在一八七四年及一八七五年,在新建的罗西尼剧院(Théatre Rossini)排演了他编写的两部剧本,第一部是默剧《胡国女将》(La Guerrière du pays de Hou),第二部是《扬子江泛滥》(Le Débordement de Yang-Tsu-Kiang),他亲自粉墨登场。
重婚案与《偷小鞋》
丁敦龄的名气在一八七一年前后达到高峰,他在一八七二年一月六日,在巴黎第九区市政厅办理结婚手续,迎娶三十五岁的丽茹雅(Caroline-Julie Liégeois)。他填报的职业是汉语教师,女方也填报教师,也就是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但是他们互相间不投契,像错贴门神,新婚之夜便吵架,新娘子在靠椅上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便跑去警署,投诉被丈夫殴打。警察对这类家庭事件司空见惯,好言相劝,未作任何干涉。两人后来试图重归于好,相处不到几天又反目,这样反反复复,分分合合,过了一年多时间。一八七三年七月,丽茹雅跑到警署,告发丁敦龄曾在中国结婚。她的动机可能是为了摆脱对方,恢复自由身。想不到这一次触到马蜂窝,法国法律禁止一夫多妻,警察不敢怠慢,立即上报司法部门。检察官把案件交给查案法官调查,这位法官十分认真,发出公文,要求外交部转达驻澳门领事馆就地调查。工作由副领事去做,同样认真,深入调查,写成一份详尽的报告,循着原路寄回巴黎。苏伊士运河虽已在一八六九年通航,但船只来往远东仍很费时,一来一去,加上调查,整整花了一年半时间,检察官在一八七五年初才收到报告。丁敦龄的中国婚姻昭然若揭,如不法办便是渎职。于是在四月初发出逮捕令,以重婚罪名把丁敦龄关进牢中。巴黎报刊在五月初刊登了这条消息,引起整个法国哄动,人人引颈以待,等候案件开审。丁敦龄在狱中蹲了六十七天,查案法官几次把他提出来盘问,最后决定起诉,交由塞纳省重罪法院(Cour d’assise)审理,也就是说,他的罪行级别相当于打家劫舍、谋财害命,或者强奸妇女那么严重。审判者除了法官,还有公民陪审员,他们的判决便是终审。丁敦龄有一位公派律师为他辩护,名字叫波尼埃-奥多朗(Elzéar BonnierOrtolan, 1846-1916),一位有点名气的巴拿斯派诗人。他本人则要求通过中文翻译答辩,他有自知之明,虽然在法国居住了十多年,日常交流没有问题,但说话仍难以成句,遑论复杂的法庭答辩。刚好法国驻华使馆首席翻译官在巴黎,于是充任临时译员。
法院在六月十一日开庭,引来大批记者和听众。开庭之后,法官首先确认被告人身份,然后由书记官宣读起诉书,主要内容是澳门寄回来的报告。领事馆在澳门政府有关部门查到丁敦龄的结婚登记,找到两位中国籍天主教神父,他们都是婚礼的见证人。最后找出丁敦龄妻子本人,她详细讲述了婚前婚后的经历。她的哥哥,以及一位在澳门法庭任书记的朋友,也证明他们曾经结婚。法国这方面,范尚人的遗孀是控方主要证人,她记得丈夫曾经向丁敦龄家庭汇过款项。面对如此确凿的证据,丁敦龄却不慌不忙,他向法官解释说,根据《大清律例》,中国有多种婚姻形式,与法国同样性质的是明媒正娶,这是“第一妻子”(Femme première ),但他在澳门入赘女家,这是“第二妻子”(Femme seconde),随时可以分手,他到法国后没有寄过钱回澳门,也从来没有收过澳门来信,因此再无夫妻关系。他请来两位证人,一位是戏剧界人士拉法格(Gustave Lafargue, 1831?-1876),他详细讲述了丁敦龄与法国妻子的不和情况。另一位是俞第德,以作家身份为丁敦龄辩护,她告诉法庭《大清律例》已经有法文译本,其中规定,丈夫三年没有音讯,妻子可以再婚,只须事先通知官府,另一条规定夫妻之间可以自行协议离婚。法官盘问所有证人后,由检察官陈词,出人意料的是,他宣称无法判断丁敦龄的澳门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尽管他不喜欢二手学识,但他不懂中文,也来不及去学,只好请法官和陪审员自行判断。陪审团最后听取律师的辩护,然后退庭商议,不到五分钟便复出宣布判决:丁敦龄重婚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事后有人称这次审判是一出逗笑喜剧,除了负责起诉的检察官不知被告是否有罪外,庭上只见被告,不见原告。丽茹雅在告发丁敦龄后,让司法部和外交部忙碌了一年多,到开庭时法院却找不到她的踪影,原来她已经不辞而别,去了美国。八年后,她的名字重现在美国报纸上,同样因为官司,她向违约的美国男友追索生活费,一笔一万三千多美元的巨款。对方不肯就范,跑去巴黎,通过中国领事馆找到丁敦龄,口录了一份供词,证明曾与丽茹雅结婚,并提供各种细节。这份供词对原告不利,没有被美国法官接受,此案最后结果不得而知,报刊没有报道。
丁敦龄的重婚案,法国传媒作了广泛的报道,英国和美国报刊也刊登了详细的消息。至于中国方面,根据《费加罗报》一八七五年六月十七日消息,上海的《字林西报》(China Mail)为了迅速报道这件案件,曾经请人从巴黎以电报传送判案结果。国际电报一八七一年才在中国出现,费用高昂,《费加罗报》说共花去一千四百五十法郎,相当于丁敦龄作为范尚人助手的十个月薪水。有心人不妨检索一下《字林西报》的电子数据库,看能否找回这价值千金的电报。
重婚案没有对丁敦龄造成特别的伤害,在他被监禁的时候,仍然有闲情继续写作。一位张姓的中国朋友来探监,他送了一首诗相赠。《费加罗报》拿到译文,刊登出来,最后一句说他被关在第二十三号牢房里。他的狱中作品不止这首诗,还有一部平话式小说《偷小鞋》,以中文写成,由奥贝尔(Charles Aubert)译成法文,书名《La Petite Pantoufle》(小鞋)。
丁敦龄经过这一年大风浪之后,无灾无难度过生命最后十年,在一八八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去世,由俞第德打点后事,十七日举行宗教仪式后,埋葬在巴黎北部近郊的圣多昂(Saint Ouen)坟场。
历史的误区
法国人从十七世纪下半叶开始认识中国,整整一二百年间,他们看到的中国是传教士和启蒙思想家眼中的中国,这些人对中国古文明推崇备至,引进大批中国古典著作,在法国人的集体想象中,中国是一个几乎没有瑕疵的理想国家。但是十九世纪初叶之后,由于交通发展,尤其一八四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打开“天朝”大门,到中国的外国人不再限于传教士,大批外交官员、士兵、商人以及记者进入中国,他们带回来的信息和马可·波罗式的叙述有很大分歧,清朝的腐败无能,社会的落后,中华民族的一些陋习令法国人十分失望,普遍产生厌恶蔑视的心理。丁敦龄正是在这个时期到达法国,巴黎华人几乎不到十个人,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在眼里。从一个封闭的社会到一个陌生的国度,语言不通,又过了学语言的年纪,很难完全融入当地社会,单是辫子与长袍已经够令某些人不舒服。何况中国各方面远远落后于西方,逢战必败,难以期望人家尊敬“天朝”及其子民。幸好法国人对中国古文明的崇拜没有完全消失,尤其在文化精英阶层,丁敦龄最先得到戈蒂耶的照顾,一八七二年戈蒂耶去世后,报纸总编辑兼议员的卡萨纳克(Paul de Cassagnac, 1842-1904)成为他的保护人。
法国文献留下的文字,对丁敦龄的态度好坏参半,最常看到的一句是“可怜的丁敦龄”(Pauvre Tin Tun Ling),这可以表示同情,也可能是取笑,更有个别包含恶意。在这种情况下,丁敦龄学会以西方人的幽默感来对抗,对玩笑或揶揄处之泰然。重婚案审毕后,幽默周刊《哨子》(Le Sifflet)刊登一张彩色漫画,以他为主角,中国和法国妻子在身后争着扯住他的辫子。画的下方有他几行亲笔字,中文是“令以新闻纸馆印我像,丁敦龄”,法文则是“Moi autoriser journal le Sifflet publier mon portrait, Tin Tun Ling”,直译“我,准许,新闻纸《哨子》,刊登我的肖像,丁敦龄”,这便是别具特色的“丁氏法文”。他同意刊登,因为画家采用名摄影师那达尔(Gaspard-Félix Tournachon, dit Nadar, 1820-1910)替他拍的肖像作蓝本,没有丑化他的形象,说明文字也不含恶意。
至于巴黎的中国人,人数虽少,对他同样好坏参半。他既有来探监的朋友,也有向法国传媒公开表示不与他往来的同胞。重婚案发生时,李少白(1844-?)是汉学家德理文的助手,他致函多家报社,声明与丁敦龄毫无相同之处。他刚在这年三月与一位法国女士结婚,可能新婚太太要求他公开表示清白,也可能这是文人相轻的表现。他发表的声明被法国报纸嘲笑,说莫名其妙,事实上法国人也有重婚罪犯,难道人人都要声明划清界限?
在同时期的中文文献中,张德彝第一个在《欧美环游记(再述奇)》中提到丁敦龄,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知道的记载。他的依据不是来自直接交谈或观察,而是“闻”。他说“闻丁敦龄品行卑污”,举了几条“罪状”,第一条“私某领事女”,被领事“发于英伦孤岛充军”,这句话有悖常识,出自清朝外交翻译官之口,令人惊奇。第二条“将缝匠之妻拐去”,男女私情不能说没有可能,但“罚其坐监二年”则是子虚乌有,报纸从无报导,离婚案检察官也没有提起他有案底。一八六九年,张德彝在巴黎与丁敦龄见过两三次面,完全能够当面澄清另一条“自称为举人”的“罪状”,“不知系某科中式?而同年者又何人也”,正是闲谈的好话题,这样他就会知道丁敦龄在法国一直自称秀才。但他只记述从巴黎华人处听来的不利于丁敦龄的“闻”,堕入偏听则暗的陷阱,甚至说出“恐其(丁敦龄)作(俞第德)幕中之宾矣”这种无聊话,伤害一位热爱中华文化的女作家。张德彝的欧游日记被广泛引用,不过研究者对其中的“闻”还须小心求证。他的“闻”几乎令丁敦龄永世不得翻身,因为一百年后,钱锺书在《谈艺录》中提及他,一开头就引用这段记述。为了更有说服力,他使用第二手材料,从美国人著作中引用贝热拉(émile Bergerat, 1845-1923)的一句话,证明丁敦龄是偷鸡摸狗的小人。在学术研究中,“二手货”常常是毒药。美国人的引文出自贝热拉一九一一年出版的回忆录《一个巴黎孩子的回忆》(Souvenirs d’un enfant de Paris),第一卷第三部分第十一章的《戈蒂耶的中国人》(Le Chinois de Gautier)专写丁敦龄。贝热拉是戈蒂耶的二女婿,在戈蒂耶去世前五个月才成亲,这时丁敦龄已经搬离戈家,但由他来写丁敦龄往事还是很合适的。很可惜,这篇文章不仅失实,而且毫不掩饰作者的偏见、傲慢和种族歧视的倾向,开头两页谈到丁敦龄为《偷小鞋》写的序言《告法兰西公众书》,他竟然说丁敦龄像一条狗,戈蒂耶是他的主人,丁敦龄的文字是狗吠声。这是笔者所见最恶毒的文章,不要说引用,多读一遍也不想。钱锺书从这些有违事实的文献出发,最后把《白玉诗书》的优点全部归功于俞第德,把缺点归咎于丁敦龄,这种不公正的看法现在很普遍,无论他是否始作俑者,以他的大师地位,一槌定音,丁敦龄永世不得翻身。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未来史家身上,寄托在那些不迷信权威、只相信史料的真正的学者身上。事实上,钱锺书贬斥丁敦龄的文字不长,花过工夫增补修订,仍然出现不可理解的漏洞。他没有弄清楚张德彝笔下“法人欧建之母与妹”的身份,说“欧建即戈蒂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戈蒂耶母亲在一八四八年去世,不可能出现在一八六九年的宴会上。欧建是戈蒂耶的大女儿俞第德。
综观丁敦龄一生,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国读书人,被历史的风浪吹送到法国。从这时开始,他的背上不仅有求生者的重担,还承负着整个中华民族灾难的重压。法国人把他看作是中国人的代表,把一切可怕的想象加诸他身上。他在夹缝中过着幸存者的生活,只有今天,没有明天。和同时期其他海外华人相比,他不是最不幸的。他遇到戈蒂耶与俞第德父女,他以仅有的中学毕业水平的文学知识,帮助俞第德完成了《白玉诗书》,一本被认为中国诗词在西方普及启端的划时代作品。他不是英雄,不是大作家,不是天才,别的书生如果有他的经历,可能成就更大,只是历史的偶然性让他发挥了出人意料的作用。他湮没在万里外的异国,坟墓早已失去踪影,虽然法国文学史记载了他的名字,但中国人对他如此陌生,现在是时候根据真实的历史文献,恢复他的真正形象,让他流落在海外的魂魄,回归故土了。
二一三年七月于巴黎
作者简介:刘志侠毕业于中山大学外语系,是梁宗岱先生的学生,曾留校任教六年。1970年代初在巴黎大学法国文学系进修,现居巴黎。已出版《巴黎五色笔》、《法语医用会话》和《青年梁宗岱》等多种著作和双语类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