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矿惠民小区业主遭遇严重侵权

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


说明:沁水县嘉丰镇寺河煤矿惠民小区是由蓝焰煤层气公司在2011年承建的职工商品房,购房时告知此房为大产权,有产权证。在交第二批购房款时,和大家签订有一份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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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交房日期为2013年12月底,可是直到到2015年10月份才拿到钥匙,在拿钥匙时候蓝焰煤层气公司又告知大家房屋面积多了七八平米,同时把原来的购房协议收了回去,大家本着和气生财的心理就忍了下来。直到现在业主的产权证也未拿到手。


        接下来就是装修问题,在装修时被告知不能用电梯上料,必须用人家包工队上料,这样每户又是平均多出了几百块钱。

        好不容易装修完了,大家怀着喜悦的心情乔迁新居,彼时由寺河煤矿委托得一工贸公司负责物业相关工作,于此同时得一工贸公司不顾业主反对,公然搬至居民小区办公,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原来小区的暖气管路、水管、电路均运行较为正常,虽有一些小的摩擦和误会,但通过沟通均一一进行了解决。今年为了响应国家三供一业分离政策以来,惠民小区交由地方管理,嘉丰镇镇政府在未通过业主的情况下私自把物业交给祥园物业,对供电、供水、供气及供暖进行了改造,嘉丰镇镇政府对此项工作极度不负责任,因管理不到位,未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好。

          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改造工作交由无施工资质的工队施工,造成改造后的水管和暖气管不间断漏水,许多家因漏水导致家里墙皮被泡坏,无人过问,严重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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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祥园物业为今年10月份进驻本小区,现在向大家收取一年的物业费,并且还是无凭无据的按二级标准收费,当业主问他们相关二级标准具体有哪些,他们却一问三不知。

        三、部分业主反映改造后的电表转的太快,不用电的时候表也在走,怀疑电表不合格,这是变相的加重业主负担。改造以前表里原有的电费现在不知道哪里去了。

        四、得一公司长期在居民小区办公,作为一个正牌单位,作风低下,除长期占用小区院内公共空间外,在小区业主与祥园物业发生纠纷后,未起到积极作用,反而连同祥园物业在夜里故意将小区电梯关停,威逼业主交不合理的物业费。

        以上四点为惠民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在是和谐社会,关于国计民生工程的事是大事,是比一切都重要的事,每一个公民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惠民小区248户业主绝对会继续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此事能引起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及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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