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五蠹》 第二十八章 爱威

红林悟道《韩非子-五蠹》 第二十八章 爱威

红林悟道《韩非子-五蠹》上一章韩非子直击真正的对手“今学者”当今的学者,一群整天劝导君主博爱治国与仁义臣服的人,他们总想让君主接受孔子儒家的仁义治国论,认为只有仁义才能臣服天 下为王。但,韩非子认为这无疑是让君主学孔子,可是孔子的跟随者只有七十二人,如果君主学了孔子又怎么领导全国臣民呢,所以他说这是万万行不通的。

在韩非子看来为君之道几乎接受于“天道”,是“道”的君主化,君主就应该像“道”一样孕育天下臣民,使其幸福安康,社会有序国家有法。但,儒墨两家却让君主脱离“道”的高度与层级,成为社会普通一员,像家里的父母一样用博爱治家,用仁义臣服,通过个人情感来感化臣民,达到治国的目的。这是法家与儒墨两家争锋相对的地方,韩非子就是要驳斥儒墨两家博爱治国与仁义臣服的观点。

法家与儒墨的争论点,其实再升华一下就是国家“权势”的本质,也就是我经常说的国家权势是人类社会中先天本有的,不是后天人为创造的。这种权势犹如猴群中通过争斗产生“猴王”是一样的道理。君主这个职位具有的“国家权势”是先天本有的,就看那个人来承载,哪个来当君主,这个君主是怎么产生。原始社会是先民推举出来,再后来是禅位,再后来就是先帝打天下再传给后世子孙。所谓的朝代更替,无外乎帝位的更替,但“国家权势”永远存在,只是从一个人手中传到了另一个人手中,就像生命一样,从一个皮囊轮回到另一个皮囊。

韩非子感觉驳得还不够到位,既然你们总爱用父母之爱来比喻君主的博爱,那么我们就看看父母之爱是什么,有什么结果,用实事来说明你们的用意与比喻是错的。韩非子说:“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qiáo)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意思是:现在假定有这么一个不成材的儿子,父母对他发怒,他并不悔改;乡邻们加以责备,他无动于衷;师长教训他,他也不改变。韩非子这一次的辩论与前次正好相反,前次是利用对方的论点先推高你再利用拆论据的方法放倒你,这一次却是用假设,假设对方论点的对象是一个“不才之子”,你不是说博爱可治国,但如果博爱的对象是不才之子,结果会是什么样呢?结果就是“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意思是:拿了父母的慈爱、乡邻的帮助、师长的智慧这三方面的优势同时加在他的身上,而他却始终不受感动,丝毫不肯改邪归正。结果就是“胫毛不改”,丝毫不肯改邪归正。

好了,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方面的能力都不能让不才之子改邪归正,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博爱与仁义吗,面对不才之人显得多么的苍白无力。父母之爱感化不了不才之子,乡人之行更是不能让浪子回头,师长之智也说服不了不肖者,三者之心唤醒不了不肖者的思想与觉悟。因为这些都直击不了不才者的身体与心灵。那何以能动呢?韩非子认为“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意思是:直到地方上的官吏拿着武器,依法执行公务,而搜捕坏人的时候,他这才害怕起来,改掉旧习,变易恶行。这就是“弄罚”的力量,这种力量不单是身体上的切身之痛,还有心理上切身之怕。我们曾说过古代各种酷刑就是最好的证明。

韩非子的结论“�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意思是:所以父母的慈爱不足以教育好子女,必须依靠官府执行严厉的刑法;这是由于人们总是受到慈爱就娇纵,见到威势就屈服的缘故。其实,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从小接受社会组织的“权势臣服”,从幼儿园开始,老师就开始教我们各种规矩与规则,同时也通过“奖罚”来让我们知道守则违规的结果。事实也证明“慈母多败儿”,我们曾说过没有规则的规范与约束,人性的阴暗就会无限放大。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qiáo)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

博爱与规矩,是育人“硬币”,谁也离不开谁,谁也单独完不成育人的任务,只有相辅相成才能育人成才。只是在不同的成长阶段在不同的环境与情况下看谁是主功,谁是助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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