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厂家说货到了,说要我们自己去拉。我说:合同里说好的包邮呀。
厂家联系了物流,物流同意了第二天给运。老板说,货急用,问能不能今天就送。和厂家沟通之后,厂家答应了晚上用货拉拉送。
晚上六点多,有人电话说,到了,我们老板和同事去接。过了会儿,对方电话说:得给30元搬运费,我搬来搬去,搬了半天。我想着,大热的天,给帮忙搬东西也不容易。就说:可以,您看我们老板还在吗?您直接问他要,我这边给的话,也是需要给老板申请的。
对方说:不就30块钱吗?至于吗?这样吧,你微信给我!我同意了对方微信好友申请。他语音说:你把钱给我。我让打字:您在微信这里打字说一下原因,我给老板申请。
对方打字:你把剩余的费用转过来,小面改中面的费用。给你们用中面送的,小面装不下。我问:你刚不是说是搬运费吗?对方说:你们老板刚才问我这个包括搬运费吗?我说不包括,我电话里给你说过,小面包车装不下,得中面。我隐约记得好像说了需要中面,但没提要加钱的事。
我把他敲的这段字(你把剩余的费用转过来,小面改中面的费用。)发给老板。老板说:你确认,货拉拉不帮助搬吗?全靠我和XXX(另外一同事)。然后说:让他向厂家要,我们不管(老板知道包邮的事)。我转告对方,对方说:那你看着办,就三十块钱,你要给,就痛快地给。你要说不给,咱就按不给的来。反正,你的电话地址我都有,你等着瞧。我说:在跟厂家沟通。
对方说:我不管你跟谁沟通,我给你拉货的,我只找你要钱,你得给我钱,我是给你拉货,你给我钱。我货一箱不少,也没破损,你得给我钱……我问厂家。厂家很痛快地说:多收30?那我微信转你。我收到后,转给了对方,并打字:厂家转我的。发现对方已秒收钱,成叹号了。
想着被威胁,想投诉,打开货拉拉企业版,搜不到任何信息。只有以前使用过的痕迹,没有这次收件的任何信息,没有投诉的途径,对方的信息,也只是知道电话号码、车牌号和截图保存的几条翻译成文字的被威胁的语音。
顺手查了下,我国刑法中没有恐吓罪,仅仅这点证据是不能够起诉的。(现在,遇到这种恶心事,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收集证据,起诉,不管事情大小。)(如果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有威胁、要挟等行为的,可能涉嫌诈骗勒索罪或抢劫罪(当场取财)。如果不是单纯的恐吓行为,还有其它情况则如下: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在想:某些货拉拉的送货人就是这样赚钱的吗?没帮忙搬,但要搬运费,让打字,又说是别的费用。说需要申请,就开始威胁。你们的职业素养就是靠威胁人来几十几十地赚小费吗?你不觉得太可悲了一点吗?
以前,我一个人的时候,找出租搬家。司机师傅帮我从三楼搬到一楼,付钱的时候,我就主动多给了三十块钱,并充满感激。因为我觉得他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一点点报酬作为回报。
三十块,一顿快餐而已。我相信,所有让你帮忙拉货的人都付得起的吧,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但是,你能不能光明正大地要钱,而不是一会儿是搬运费,一会儿又成了改车型的费用?你能不能让我按流程确认是该谁付钱,再付给你?而不是靠威胁?这是一个男人的作为吗?不管30还是300或者3000,我都希望出得明明白白,而不是稀里糊涂的,你让付就付。因为金额太少,你就可以以这种“无赖”的方式讨要吗?真的是越纵容,越猖狂。是平时要习惯了,被惯坏了吧?
有电话有地址又怎样?以前卖书的时候,加上现在天天买东西,至少有几千个人都知道我电话和地址的。难道你有电话和地址,就天天蹲我公司门口去骚扰我吗?
我一直以为,二十一世纪了,都是高素质的人了。开口要钱,也会有自己的尊严,只要该要的钱,也会有耐心等别人弄清楚怎么回事呢。原来不是啊!依然会有人几十块钱就沉不住气了,迫不及待地现原形了。
幸运的是,虽然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因工作接触的人,不管是供应商还是快递员,都非常好,几年也难得见识一个这样的。偶尔撞见一个,手机拉黑,微信互删,恶心几秒,也差不多完事了,时间宝贵,耗在这琐事上面,实在不值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