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仇》(13)

    盛巍说的没错。月兰18岁进厂,她苗条又不失丰满。每年正月十五县里(后来变为县级城市,仍归行署管辖)都组织各工厂进行秧歌比赛,之后各秧歌队分别到机关各部门拜年。林月兰身材修长,模样俊俏,活泼可爱,自然代表乳品厂跳在前列。粉红衣服,水绿裤子,涂了粉脂的面庞,一对水灵灵大眼睛。两只手分别握着花灯,花灯里面点着蜡烛。她尽情的舞动着优美身姿……

    法院的院里,插腰站着一个人,他就是时任法院(当时检察院尚未恢复)的办公室主任盛巍,36岁,精力充沛。他的眼睛紧紧盯着跳在最前面的林月兰。秧歌结束,他走上前,递给月兰两盒香烟和一包裹着糖纸的糖果。月兰去接需要倒手,花灯一歪,差点被蜡烛点着。盛巍眼快,截过一只花灯。

    “加小心!……”盛巍道。他的手指碰到了月兰的手背。月兰不好意思的道谢。一年多以后,盛巍进京学习。……

    “秧歌与跳舞大同小异,并不难,踩上点就可以。我带你跳……”。盛巍温和的拉起她的手。到了此时,月兰才知道一直眼熟的盛巍副检察长,就是当年法院的办公室主任。此时,她已经成了10岁男孩的妈妈啦。

    盛巍年近50,四肢却十分谐调。“……您跳得真好!”月兰觉到了轻松。

    “哎,私下场合,就不要称呼职务了。”盛巍接着又说,“五十年代末读中专时,我可是全班的跳舞能手……”。他的面容象年轻人一样。

    第二次去工会的礼堂。一眼看见盛巍端坐在那里,他同样邀请她,一只手紧紧揽住月兰细溜溜的腰身。说来也巧,突然停电吓她一跳,这时,她只感到自己身体贴靠在盛巍身上,挺实的胸脯被挤压着……,一时间面红耳赤,心狂跳不止,快速挣脱开上身……。

    灯亮了,胸脯仍波荡起伏。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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