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未曾有

顾雨周:

    起风了。

    她下楼收了今天刚洗的白衬衫,喂了猫,把窗子擦得一尘不染。她换了心爱的牛仔裤,搭了一双白球鞋。在绿草如茵的足球场,把操场走了一遍一遍。她把所有的硬币投进售货机,得到了一瓶冰可乐。她看见人影成双的情侣一起走过,湿了眼眶。天空中的白鸽成群飞过,她仰望天空,又想起了他的脸。

    陈旧的老式录音机在播放唱片,她喜欢这种沉重缓慢的音乐,能让心平静下来,哪怕只是片刻。她养了很多绿植,最爱的还是多肉。在阳光的照射下,片片肥硕的叶子孕育着万物生长。她每天按时给它松土,浇水,给予一定时间的光照,心心念念的是有一天它会开出花来。她看三毛,张爱玲。喜欢放荡不羁的生活,可没有说走就走的勇气。大概做过最勇敢的事,就是在过去的岁月里,用尽了全力去爱一个人。偶尔她也会在黄昏时散步,走着走着忘了归路,方向感对她来说,还是依旧模糊。那天她在阳台,看见邻居种的玫瑰也开了花。回头,把自己的多肉又抬了出来沐浴阳光。她相信,有一天它会长出美丽花朵,会有这么一天的。

    她喜欢旅行,有朋友说笑,怕是一生漂泊不定。可没有人看见她眼底的深深哀愁。浓烈,久远,不见底。她很会装饰自己的房间,一张小桌,一个看起来旧又充满古老气息的花瓶,插了沿路采来的蒲公英。她把墙壁都涂成了深蓝色,海一般的深沉。彻底,一眼望无际。她时常会在阳台看这城市的漫天烟火,开的绚烂。有时候,她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儿。从不提过去,也不问将来。最好的是深夜,给自己倒一杯酒,在酒精穿过喉咙的那一刻,好似找到了存在的意义,又沉沉睡去。

    那天的风很大,也吹乱了她的发。她给自己束了个高高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她带着自己的猫出了门,给公园里的金鱼投掷了爆米花。再咖啡店坐了一天,读了三毛的  雨季不再来  。回家给自己买了蔬菜和水果,煲了汤,安静的吃了晚餐。她洗了个澡,窝在沙发里追以前没和他看完的电影,当她躺下的那一刻,她告诉自己:前半生就这样吧,还有明天。

  多年之前,多年之后。她养的多肉越来越盛,却始终没有开出花来。她等的那一个人,依旧没有回来。

  只是在朋友那儿听说,知心的你曾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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