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简述》(“纯粹理性批判”释义)

康德(1724-1804)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他认为自己的哲学是研究认识的起源与认识的范围的,目的是为了对人的认识能力进行探讨。他认为,只有搞清人的认识能力的起源与界限,弄清楚感性、知性和理性的起源与界限,才能开始正确认识世界。康德在哲学史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哲学概念和范畴。他企图综合近代西方哲学史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这两个不同的认识论路线。康德哲学可分为前批判时期和后批判时期,他的哲学称为批判哲学。

在前批判时期康德发表了《自然通史与天体理论》,批判了以牛顿为代表的宇宙不变论。他提出天体形成的假设:天体是从散布在太空中的星云中形成的;组成星云的粒子以物质运动的规律自己形成了星球,物质之间的引力与斥力就是它们的活动的源泉。这个天体理论打破了认为自然界没有时间、宇宙不变的观点,它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天体的起源问题。

《纯粹理性批判》要解决的问题是:

人的认识何以可能?如果可能,那么,是如何可能的。康德分析了三种认识如何给予可能的问题,这三类认识是指数学的认识、自然科学的认识和哲学的认识。《纯粹理性批判》晦色难以读懂,充满学究气,容易被误解,康德因此又写了一本书,全称为《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简称《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以下我们简称为《导论》。《导论》是《纯粹理性批判》的缩写本,其中也补充了一些后者没有的内容。

康德的【理性批判】整理出了感性论:区分了【先天的直观】和【后天的概念】两大类,简单说,在康德的感性论中,直观认识是自发性活动的和概念认识是知觉性活动两种分别的东西。所以康德把直观如属于【先天综合的】,把概念如属于【后天分析的】。通过这样区分康德得出12范畴表,如下面两张图:

康德在《导论》中提出,【先天综合的】只作为先验形而上学的判断,也就是说,【先天综合的】命题是形而上学的目的。而【后天分析的】只作为经验知识的判断,很显然,【后天分析的】概念是科学应用的目的。

在康德的《导论》中,数学认识是形而上学问题,因此数学命题成了【先天综合的】判断,康德认为,数学的必然性预示着它不是经验的。在我个人看来,数学为何不是概念,问题在于数学是完全的形式化,即数学是【单义】的,无内容性;所以才被先天综合的知性范畴所审视,然而,这只是数学的前目性,即它预示着【公理(公设)】的自在,但数学不只是算术和几何,更重要的是数学是应用性问题,因此数学把后天分析的概念得到的现实问题【原型化】,这实际上是经验的反映论。

“纯粹理性”,是指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理性。

我个人认为这里解释不圆满,【纯粹理性】真正的释义应该是:不存在于被外在客观反映而一切【由内在自发生成的理性】,简单来理解就是,在经验出现之前,我们脑袋就自在了那么一个“程式”,它能够自觉的去构造,也就是说,【纯粹】这个概念是直接否定洛克的“白板说”,因为在经验论那里——人在认识之前什么都没有,但康德说“有”——这里康德说,是否有某种不依靠经验,乃至不依靠任何感官印象的“知识”。注意这个加引号的(知识),实际上这里的“知识”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知识,而是某种完全无内容的“纯粹图型认知”——即【自发性的内在判定对象的结构】。

我们来看看人的自发性有什么表现:

当代伟大的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人的认知发展是一种自我建构的过程,是个体自发的去融合环境并能在相互作用中形成了自我,而在这个过程中,会相继表现出顺序不变的四个阶段:

❶“符号”(图示)的自发(婴儿的第一声啼哭,脑中的“图示”就有了);

❷抽象的自发(当事物出现在幼儿面前的时候,幼儿就已经可以以“命题”的形式判断,这里的“命题”,幼儿自觉的给予一个“认知”,但是没有概念,因为这里的“认知”是幼儿大脑自然的在抽取“事物的共同性”,所以这叫抽象的自发);

❸逻辑的自发(儿童在具体事物面前,能够自觉的去断定、去分别、去概括,但还是未形成概念,说明儿童已经在阐明直观具体事物的逻辑是先在的);

❹形式的自发(学生自觉的去陈述或假设事物的属性、事物的存在和不存在、以及事物之间关系的肯定和否定,而这里的判断根本就没有对事物进行定义,也就是说,所谓的【形式】——就是对未形成概念之前的事物的样子和构造进行判断,同时还说明,形式的自发——涵盖了❶❷❸的图式、同化、顺应的一系列过程而达到了平衡)。

很显然,【符号→抽象→逻辑→形式】这些是【验前】的一系列自发性,也就是所谓的【先天综合的判断】。

例如,我如下开始分析这两张图片:

为了形象说明,我举例:

❶根据图示,我们有了第一印象,我们自觉的认为它们是有意义的东西——符号的自发;

❷我们“判断”这两个东西叫【水果】,它们的共同性是都有【果实】——抽象的自发;

❸我们会自觉的去揣测它们到底能不能食用,首先第一排除的现象方式肯定不是自己亲自去体验它们,而是自觉的去揣测这两个东西是否有被他人食用(你不知道它们到底有没有毒性),当你在断定和分别它们可以被食用后,你会很自然的认为果皮不能食用而只能吃果肉。很显然,这里的【自觉断定(能不能食用)】、【自觉分别(有没有毒性)】、【自觉概括(水果只吃果肉不吃果皮)】,这样的一系列,就是所谓的——逻辑的自发。

❹这是两种不一样的水果(事物属性)、这是两张精美的图片(存在和不存在)、这是两种非常稀有的果实(事物之间关系的肯定和否定),所以把这些结合在一起,我们有一个非常完整的陈述:——这是两种非常稀有的果实并被叫做水果的图片(并不是所有的水果都有果实,例如草莓只是花托)。这就是所谓的【范畴】——形式的自发。

很显然,我们很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这两种水果好不好吃、它们叫什么、长在什么地方、出自那里,学名叫什么;即我们不知道它们的概念,即所谓的内容,但是我们会自觉的了解它们自有的【图型】。

我们的知性有两方面的功能:

1. 一是逻辑功能:逻辑功能在知识的基础上规定着思维的判断形式,这是形式逻辑的范围;

2. 一是认识功能:认识功能则为我们提供新的知识,这是“先验逻辑”的领域。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我们的形式逻辑已经相当完备了,没有人怀疑形式逻辑是普遍必然的亦即“先天的”,因而为形式逻辑提供知识内容的先验逻辑也一定是先天的,因为它是形式逻辑的基础。

所以,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是对应的,在每一个判断形式的背后都有某种先验的要素作为它的基础,这种先验要素就是“范畴”。

【经验归纳】要符合【心理演绎】,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说对事物的认识完全由认识主体决定。经验归纳符合心理演绎,是说要将分析的表象概念通过心象的先天综合所“检验”,才能形成【纯粹的有效知识】;【纯粹的有效知识】不是哪个主体自己随便决定的,而是思维本身固有的结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经验归纳符合心理演绎,这里的”心理演绎“本身就是(独立、固有、不变)逻辑,谓及所谓必然性的【单称判断的逻辑】。

康德认为认识的来源包括经验,但又不全是经验,经验必须经过主体固有的单称判断而证成,即由主体的“心象统觉”所过滤、判决后,才能形成【知识】。【心象统觉】是主体思维本身固有的自发性结构,它能保证知识具有普遍性。

在心理学领域中,格式塔认知活动认为人的视觉有一种“完型”的功能,意识能够主动地构造出眼前的对象。

比如,在你眼前放一张桌子,桌上有一个球,那么你首先注意到的是球而不是桌面,因为人的视觉倾向于看到背景上的东西而不是背景本身;再比如桌上放七个球,左边三个在一起,右边四个在一起,那么你首先注意到的是两组球,而不是七个球,因为人倾向于把位置邻近的东西视为一个整体;再比如,两个球是红色,两个球是白色,三个球是绿色,那么你视觉上倾向于把颜色相同的球归到一起;再比如把八个球排成整齐的两列,那么你倾向于把它们看做一个大长方形,因为视觉容易把连续的东西视作一个整体。

这就是视觉的完型功能的一些表现,或者说构造功能,完型当然不止体现在我所列举的方面,还有很多很多。视觉的完型功能是格式塔心理学的一个理论基础,爱因汉姆等人就是由此展开,研究人的视觉和心理学的问题。

这跟康德的先验哲学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就在于,格式塔心理学派认为视觉的“完型”功能是人先天具备的,人的视觉和意识先天就能将所见的事物进行有逻辑的组织、归类、感知、理解,这是不依靠经验就能做到的,也就是一种先验的能力。

康德说:“我把一切不研究对象,而是一般地研究我们关于对象的认识方式——就这种方式是先天地可能的而言——的知识称为先验的。这样一些概念的体系可以叫做先验哲学。”

康德的【先验逻辑】为什么成了【完型】;这个要从【感性直观】和【概念】分立说起:康德认为,感性直观和概念对于经验和知识来说都是必要的。其中任何一个并不优先于另外一个。因此,使思维的概念成为感性的(即把直观中的对象加给概念),以及使对象的直观适于理解(即把它们置于概念之下),这两者都是必要的。

所谓的【知性】,在心理学上应该叫做【心象】,简单的解释是,基于想象的、与记忆相关的、回忆的、反思的、在直觉之前的……即【心象】是一种很重要的知识型构。简单说,人类如果没有【心象】是不能直观的,我们的感官也是不能思维的。而所谓的【知识如何可能的被给予?】,也就是说,【知识】是通过【心象】和【感官】的合成才能产生出来。现在我们要说的是,逻辑是在那里产生的?康德认为逻辑是一种独立性,它不在经验中、和概念无关,那么这种独立性是验前的,也就是说,【逻辑】和【心象】是同构的,所以康德说,【逻辑性是一种先验性】。

人是逻辑的动物,这点是毋庸置疑的,逻辑的独立性和先在性也无高低判别之分。按照康德的说法,人类的智力在心灵的底层通道是共通的,所以真理是在验前被窥见的;真理绝不是约定俗成,真理是【纯粹直观】的构建, 所谓【纯粹直观】是“自在之物”作用于“自我”之前就存在于“自我”之中的纯粹的形式,即时间和空间;【纯粹直观的构建】就是先验的认识结构,具体的说,就是时间(空间)和范畴(比如因果关系)。

这里有个问题,人的智力为什么会有差异呢?这个就是我下面要讲的:康德的经验——理智直观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以经验开始,这是无可置疑的;因为认识能力受到激发而行动,如果这不是由于对象激动我们的感官,一方面由自己造成表象,另一方面使我们的知性行动运作起来,对这些表象加以比较,把它们联结起来或者分离开来,并这样把感性印象的原始材料加工成叫做经验的对象的知识,那又是由于什么呢?】

在人类知识中包含着两个基本要素,即直观和概念。康德认为二者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概念分析的联系性】,是指类比和朔因,这是非常重要两个东西,也是一切经验被【共同标志】的集合,【共同标志】是建立在感性直观的基础上的;独立性表现为知性不能直观,感官不能思维。即康德的——【理智直观】。

【理性直观】是一种完整的构件形式,也正是因为直观能够跟概念进行完整联接,所以【理智的直观】也叫【知性的直观】或【心象统觉的直观】。

事实上,“理智”与“知性”在康德那里是在同一个意义上被使用。康德强调,这种由直观和概念“合成”的理智直观人类很难窥及,它几乎是种上帝的认识能力。所以,当它与人类的直观(感性的直观和想像力的直观)相对应时被称为“本源的直观”;与人类的知性(推论的知性)相对应时被称为“本源的知性”。

这种具有双重“本源”特征的上帝的理智直观具有强大的“威力”,因为它能够认识“不可知”的物自身。但上帝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康德认为这个问题仍然是不可知的。可是康德毕竟在谈论上帝的理智直观,这是否有点自相矛盾?实际上,康德关于理智直观的全部论述都只是在“类比”和“朔因”的意义上作出的。换言之,他的谈论方式是根据人类认识方式的局限性推论出理智直观不是必然如何,而是“不应当如何”及“可能会如何”的,也就是所谓的【逼真度】——知识践行的实效意义。

【申明:本人诠释的康德哲学是以当代心理学的成果加以佐证的,因此所用术语乃心理学名词,定义上和康德原著并无出入,如果本人用词上和原著概念有差别,请指出,不胜感激】

接着讲述,康德将人的知识分为感性与知性两大部分、两大根源。康德说:“我们的知识发自心灵的两个基本源泉,第一个是自发表象的能力(心象的自发性),第二个是通过对表象的自发而触及到关联对象的分析产生的知识(概念的“内驱力”,实际上“内驱力”在心理学的解释是一种“关系的需要”)。在此,通过心象的自发性,对象首先被给予我们;再通过概念的内驱力,对象在与表象的关联中被【理智方式的思维】。所以,直观与概念构成我们一切完整知识的要素。有直观而无概念,或有概念而无与之相适应的直观,都不能产生知识。

康德又说,“倘若将心灵的承受性,即当心灵被刺激而接受表象的力量,叫作感性,那么,心灵从自身产生表象的力量,认识的自发性,就应该叫作知性。我们的本性便是这样构成的,即我们的直观永远是感性的,也就是说,它仅仅是我们被对象所刺激的方式。另一方面,使我们能思维感性直观的对象的,是知性。感性与知性谁也不比谁优越。这两种能力不能互换其功能。感性不能思维,知性不能直观,只有通过它们的联合,才能发生认识。”

我前面说过知性等同于心象,也就是说——

知性是完全主体的自发创造,它有如下特点:❶普遍性、❷必然性、❸因果性、❹综合能力、❺形式化、❻同一性、❼统一性、❽先验的;

感性是实在对象的反映接收,它有如下方式:❶杂多性、❷或然性、❸归纳性、❹分析能力、❺内容化、❻差异性、❼效用性、❽经验的。

康德认为,传统的形式逻辑以不矛盾律为基础,是分析的,它处理的只是一些思维的必要形式。“先验逻辑”却并非如此,“先验逻辑”是综合的,它要求认识与对象相一致,涉及认识内容。康德认为,这才是真理的逻辑。真理的逻辑讲的是既独立于经验而又使经验成为可能的思维条件,也就是说,要去分析【纯粹知性的概念和原理】才是【真理的知识】,用【真理的知识】来作为自然科学的“先验”基础。康德提出的这个“先验逻辑”是对唯理论的驳斥,反对仅由一般逻辑就能解决认识问题,靠矛盾律(分析)就能认识世界的观点。康德认为,几何、算术的公理由于与感性相联系,是自明的;但像力学的公理便缺乏这种感性直观的自明性,从而需要经过先验的逻辑演绎来保证它们的客观的普遍必然性。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康德哲学中的知性活动,也就是所谓的主体心象作用主要的目的是替感性【判断】。康德说,“我们将知性的一切活动称作判断”。

所以,【判断】是一种逻辑思维,它的应用是替概念统一表象。概念作为活生生的逻辑思维活动,它与判断是不可分开的,概念实际是被先天的判断所综合的产物,所以我们的真理是在验前的。概念不经过验前的综合认识将是无意义的。主体的认识不是一种心灵状态而是一种心灵活动,因此一切知识都是判断活动,实际上,康德主张先有判断后有概念。判断在此并非是一种形式上的逻辑规定,而是涉及认识论内容,它所指的是统一意识的基本活动和功能。

在科学心理学诞生(1879年,冯特建立的心理学实验室)之前,【意识】这个概念等同于【心理】,是通用的。而在康德那里【意识】这个概念只作为【自我意识】来通解,即康德谈论的哲学只关涉到【人化世界】。

在这里按我个人的理解,康德为何是个心理主义者,恰恰就是康德把心象与形式等同起来,判断的心象等于判断的形式,这个恰恰说明是一种【经验心理学】;因为康德认为,知性的作用本身就在于以【综合】的方式统一直观表象,并以此构成各种判断,产生出各种判断的形式。

很显然,【综合】在这里是关键,它将原来感性、知性的心理学式的二元打破了,强调两者相结合。同时,将感性归属于知性(唯理论)或将知性归属于感性(经验论)也打破了,指出两者来源不同,不能混为一谈。要形成认识,必须通过【综合】的方式,将二者结合起来,在这【综合】中,心象功能起自发性的主动作用。

人们在认识活动中首先体会到的是,感觉作为一种主观的形式是对感觉对象的反映。有什么样的感觉对象,就有什么样的感觉,比如,眼前是一条狗,我们的感觉就不会把它当作猪,除非我们的感觉器官功能出现缺陷。在这种处理中,人们预设了一种独立自在的感觉对象,它是原始的,是感觉的原始模型,而感觉则是派生的,是对感觉对象的认识。康德称此为认识论上的“地心说”。然而,对于这种独立自在的感觉对象的任何分析都是以感觉为基础的。感觉是认识活动的起点,离开感觉,我们无法获得任何关于感觉对象的知识。因此,设想一种独立自在的存在物作为认识对象,和独断的观念论对感觉对象的否定一样,都是独断的做法。也就是说,如果人的认识活动需要认识对象(认识活动所要求的),如果没有所谓的独立自在的认识对象,那么,问题就集中在如何理解认识对象这一点上。分析认识活动,我们发现其中有两个基本要素:其一是认识主体,包括人的感觉、命名、叙述、推论等方面的能力;其二是认识对象,如在实在论中指抽象世界,在经验论中指经验世界。这里,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都是在认识活动中呈现的,因此,认识对象不是独立自在的,而是在认识活动中与认识主体紧密相连的。没有认识主体就没有认识对象,同样,没有认识对象也就没有认识主体。

在康德看来,关键是如何在认识活动中考察认识对象的形成。他进一步观察到,我们可以有两种方式处理认识对象。第一种是未经分析的处理:认识对象是原始性,认识活动以认识对象为基础,并围绕着认识对象而形成我们的知识。但是,康德发现,认识活动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发生的,恰好相反,我们还有一种处理方式:认识活动是认识主体把主观形式赋予认识对象的过程,是对象符合主体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认识对象的形成过程。这种关于认识对象的说法,康德称之为认识论上的“日心说”,并宣称这种认识论视角的改变乃是一种认识论革命,即认识论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在分析先验感性时,康德考察了人作为认识主体的直观能力,人的直观能力可以分为外直观和内直观。人在感觉中观看对象时,首先赋予对象以空间形式,这时,主体在运用他的外直观能力,而对象呈现为一种图像,具有某种在空间中的立体形状(作为一种表象),并在人的记忆中留下一个印象。外直观把对象呈现为一种在空间中具有结构的存在,对象的空间形式或结构并不是对象固有的属性,而是主体的外直观能力加之于上的主观形式。如果主体没有对它进行外直观,它就不能成为认识对象,它的那些所谓的固有属性也就无从说起。因此,对象的空间形式是主体赋予的,并在赋予的过程中形成各种现象,作为认识对象而呈现在认识主体面前。比如,我们在看这棵树的同时就赋予了它一种空间形式:它有如此这般的形状、位置等。在这个空间形式上,我们可以使用其他感官如听、闻、味、触等,把颜色、声音、温度、味道、硬度等加在上面,从而呈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个体空间存在物。这里关于对象的分析涉及现象、表象、印象等词。在康德的用语中,它们具有某种内在的相关性。可以这样说,就其拥有外在空间形式而言,它是一个现象;就其在感官中的呈现而言,它是一个表象;就其出现在记忆中而言,它是一个印象;就其在认识活动中作为起点而言,它是感觉对象。其次,对象在人的感觉中还是一种持续的存在,即时间性。这是人内直观能力所呈现的。人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可以感受到时间的流逝,比如,从年轻到年老的感受,这种时间的持续性是内在于人的生存中的。在观看周围世界时,人会运用这种内直观能力把在空间形式中呈现的现象也置于时间秩序中,因此,现象同时也是在时间中呈现的。实际上,在不同的时间中,人对于一个对象可以获得多个印象,这些印象是分离的、个别的。然而,在人的内直观中,它们获得了一种连续性而作为一个个体呈现在人的认识中。因此,康德认为,感觉对象的时间性并非对象自己固有的,而是认识主体在直观中赋予的。

我们来分析一下,根据康德的思路,眼前这棵树成为我们的感觉对象的过程,我们看到了这棵树。康德认为,并不是说它本身有一种本来状态,通过我们的感官而把它的本来状态给予我们,从而使我们拥有一个关于它的印象,而是说,我们的外直观能力赋予这棵树一个空间形式,确定了它在空间中的位置和形状,进而通过其他感官赋予它以颜色、硬度、声音、温度等。于是,它就在我们的感觉中呈现为一个表象,并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作为一个印象。与此同时,我们的内直观能力还赋予它一个时间形式,把它呈现为一个在时间中的存在物,我们在时间中持续观察它,并获得一系列关于它的印象。由于时间的持续性,这些印象被整合为一个感觉对象,这便是呈现在我们面前作为感觉对象的这棵树。

感觉对象是认识活动的起点,它内在地包含了两种因素。作为对象,它外在于人的直观形式。但是,如果没有人的直观形式,它也不可能在人的感觉中显现为对象。人们或者会问:我们如何理解对象的外在性?对于康德来说,这个问题本身是不合适的。对象只能在时空直观形式中呈现于人的感觉,从一开始,感觉对象就不能脱离认识主体的主观性。因此,那种脱离主观性的对象之外在性不是认识对象,因而是不可理解的。对于这个对象之外在性,康德用“自在之物”一词来指称。但是,这个“自在之物”不是认识对象,与人的认识活动无关,因而不适合于认识论分析。

在康德看来,认识活动从感觉开始。感觉提供了各种现象(或印象、个别事物、感觉对象等),这些现象是杂多凌乱的,彼此之间缺乏内在联系。认识活动的第二步便是整合这些现象,通过描述而提供一个整体性的认识,从而获得一种系统的经验知识,康德称此为知性活动。分析人的知性活动,康德指出,感性活动提供了感觉对象作为知性活动的原始材料。感觉对象是个别的,彼此之间没有联系,因此,要使它们整合成系统的经验知识,认识主体必须有一种综合能力。康德称之为在先的统觉(或译为先验统觉)。它之所以是在先的,乃是因为它是主体的一种能力,在主体尚未处理感觉材料之前就存在于主体之中了。比如,在命名活动中,我们把许多重合的现象归为一头猪,并命名为猪A。相应地,把另外一些重合现象命名为猪B、猪C等,这里的A、B、C是三个具有专名的现象或个别事物。尽管它们之间在特征上具有重合性,但是,它们在时空中是分离的,因此,我们不把它们归为一个对象。然而,我们在认识活动中把它们归为一类,用一个类词如“猪”来指称它们。这里,我们使用类词的能力(统觉)必须是在先的。不过,如果把在命名活动中出现的专名也理解为一个类词,那么,统觉是更早出现在认识活动中。比如,在不同时间中看到的猪A,对它在不同时间中拥有多个重合印象,如果把这些印象当作相似的个别事物,那么,它们就在获得猪A这个专名时,等于获得一个类词猪A。而且,如果做更细致的分析,我们也能在感性时空直观中分析出统觉的作用。

对于本篇康德哲学的文本解读,我发现康德也是在使用【类同逻辑】,康德在处理主体使用类词这个认识活动阶段时,涉及到了【在先的统觉】——它是一种主体能力,它所使用的工具主要是一些类词。

当我回溯历史的时候,我发现柏拉图的理性认识论是把类词当作真理所在地,进而提出【理型世界】(类词体系或概念体系)。而亚里士多德在此基础上展开了对类词的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范畴概念,即对类词进行分类(类词的类词),并提出了十对范畴: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状态、具有、主动、被动。中世纪的实在论基本在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中进行抽象世界的研究。不过,康德从唯名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范畴表。在康德看来,范畴表不是简单地对类词进行分类。一方面,那些作为直观形式的类词,如时间、空间,不应纳入范畴表;另一方面,作为知性认知活动的工具,范畴必须对经验有统辖作用,因而那些与经验无关的类词都不能列入范畴表。为此,康德给出的范畴表把范畴分为四组共十二个:量(单数、复数、全体)、质(肯定、否定、限制)、关系(本质和属性、原因和结果、相关)、情态(可能和不可能、存在和不存在、必然和偶然),并认为,这些范畴都是在统觉的作用下对杂多的感觉材料进行描述(判断),形成一种前后无矛盾的判断命题系统,即理论形态的经验知识。

(未完成,待续……)

你可能感兴趣的:(《康德哲学简述》(“纯粹理性批判”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