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犯罪与刑罚》

读到自我怀疑,篇幅不大以为一天就能读完的。但哲学性抽象内容太多,自己法学底层知识基础也不牢靠,导致不停走神。有翻译水平的问题,查过评分看到不止我一个人产生了质疑。也或作者文风如此。内容比较碎片化,结构松散,同一主题分散到了很多篇章,莫雷莱编排的“42章版”会不会可读性更强点……

内容虽有体系不尽完整、逻辑错误等缺憾,但并不影响其伟大。书中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客观主义等原则至今还适用,对死刑的批判也被“废死派”用作思想依据。且作者26岁就能写出如此影响深远的著作不得不令人叹服(也让人顿觉横向的比较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浅析成书背景

1、社会

贝卡利亚正身处于启蒙运动时期,其时君权和神权有所松动,社会氛围包容性强, 所以在受到宗教界批判时,能因上层人士的同情而免遭厄运。(刑罚本身作为君权与神权的统治工具,如罪刑擅断P115,对工具的批判无可避免会触及到统治者的利益)。

大概也只有宽松的社会氛围才能形成思想的滥觞,正如我国很多思想家都诞生于先秦时代。成书的同期中国正处于乾隆朝,两地思潮的对比也可作个参考。

2、家庭

贵族家庭背景,受侯爵父亲接济使贝卡利亚不用为吃穿用度发愁。如《刀锋》中拉里周游世界去寻找“意义”,首先有银行里的存款作为后盾。“钱有一个最大的用处,就是节省时间”。

3、个人

贝卡利亚涉猎广泛,除法学外在其他学科也多有著述,此书中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角度对刑法原则做了分析。查理·芒格讲到“在手里拿着铁锤的人看来,世界就像一颗钉子”,所以掌握了多元思维模型的人手中就具备了不同款式的锤子。

当然韦里兄弟和拳头社朋友的启发和帮助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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