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装懂的记者不要抹黑保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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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是无冕之王,媒体是强舆论平台。记者采编一些文章在媒体上发出来会引导舆论走向,也正是因为如此,记者在采编一些主题的时候就需要专业、公证。
保险行业并不是纠纷最高的行业,但是保险行业的纠纷又是最引人注目的纠纷类别之一。一直以来飞速发展的保险行业的名声并不好,全社会都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保险行业,只要一有纠纷,首先就认定是保险公司骗了客户。
最近一篇文章《以众安为首的互联网保险:缺失保险经纪人的踢皮球游戏》在全网流传,单纯的看文章标题,记者想把互联网保险公司打入十八层地狱,细看文章内容,记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差不多就是互联网保险公司一无是处。
保险这个关系着国计民生的行业需要完善法律的保护限制,同样也需要媒体的监督。对于一些不良现象甚至是欺骗,及时曝光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记者在报道类似内容的时候也请做好功课,站在中立的角度客观全面的报道事实,让老百姓了解到所报道事实的真相,而不是不懂装懂的引导负面舆论,或者抹黑保险行业。
单纯的说这篇文章所引的第一个案例,意外摔伤,因伤引起的脑溢血,然后因脑溢血引起身故。从常识来讲,因为摔一跤最后死了,都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摔死了,属于意外保险的范围。可是保险讲究“近因原则”,这个案子本身涉及到模糊地带,摔伤不是身故的直接原因,至于在最终身故的因素里面起多大作用,还需要其他证据的支持,以及最终走法律程序的几率很大,不能因此就把保险公司一杠子打死,因为太宽松的理赔是对其它客户的不负责任。
至于第二个案例,客户的职业本不在该款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因为是网络投保没有现实中的专业代理人服务,产生纠纷也是很正常的事,也不能因此就否定了互联网保险的存在价值。
还记得前段时间河南的一个保险案子,因为电视台的报道,保险公司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客户想要到的钱数,该案子属于中途退保如果按照契约精神,本不应该闹起来的,但是在不懂装懂的记者推波助澜下,客户是满意了,但是保险行业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如果因为该事件的报道让一部分人永远不相信保险公司从而得不到保障,这个责任谁来负?
还记得前段时间苏州的一个案子,因为医疗保险最终报销的保险费不能超过总花费这个最基本的损失补偿原则,本来应该是另外一种形式纠纷的民事案件,硬生生被记者报道成保险公司拒不理赔,不负责任。
媒体应该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报道事件真相,不是代表保险公司利益,也不是代表客户的利益。如果保险客户每次产生纠纷都求助媒体,记者们忙的过来吗?如果是报道保险相关的民生事件,除了报道因为销售误导而产生的保险纠纷,那么是不是也能报道一下因为恶意欺诈而拒赔的一些案例?因为带病投保而最后被法院判决客户败诉的案子就没怎么见报道过,那些没有如实告知而最终被拒赔的案子也没见几个记者去报道过。
无冕之王的记者们,保险产品是很专业的产品,如果要报道保险纠纷相关的新闻,麻烦多花些时间学习一下保险,做一个合格的新闻人,而不是为了吸引眼球、为了阅读量而恣意发挥甚至抹黑保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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