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默说爱情就像是一场男女双方之间的角逐和围猎,充满了精明的博弈和巧妙的装傻;仇大同说爱情只是人生到了某个阶段后必然会发生的一场婚配,爱情、繁衍和进化其实是再普通不过的自然进程;年重九说爱情是感情世界里最奇怪的那个音符,当你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弹不出梦想的旋律时,才会发现这玩意跟天赋和努力无关。】
很多人会安慰失意的人说,挫折与失败并不可怕。但只有失意的人才知道,最可怕的是,他们在虔诚而努力地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会输给那么一个人,用最亵渎的方式实现了、并把玩着他们心中最神圣的梦想。
诛人莫过于诛心,金默说林满曦彻底击碎了他对于爱情和事业圣洁的梦想。
在被夏天焖成蒸笼一般的某个黑漆漆的周末夜晚里,当年重九和仇大同在江边的一棵大树下找到金默时,金默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地躺在地上,身边吐得一片狼藉。
年重九脱下衬衣放到江水里泡湿,然后再拧干,简单地把金默吐在身上的污秽擦掉,然后随手把脏了的衬衣丢进路边垃圾桶里,跟仇大同一人一边架起金默,带回到宿舍。
金默喝得满脸通红,回到宿舍后便顺势一倒,随便地躺在地上,然后拿起仇大同递过来的矿泉水猛灌了几口。
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半,另一半直接倒在了头上,金默把空水瓶往门上用力一摔,道:“你们干嘛要送我回来?我实在是在这个宿舍里住不下去了……我告诉你们,这个我住了几年的宿舍现在成了我最想逃离的地方。我在这里耳闻目睹了太多的事情,太多关于林满曦的事情,我感觉这个宿舍的地上满满的都是林满曦抛弃了、摔在地上碎掉的节操,还有我那碎成渣再也拼凑不起、也捡不起来的信念。这个宿舍像是个黑洞,要抽干我的希望和信仰。”
仇大同和年重九吓了一跳,面面相觑地不知道说什么好。金默指着林满曦的空床,笑道:“看见那个床了吗?当初林满曦追求吴楚秀惨遭拒绝,他便把以前送给她的那些礼物全要回来堆到床上,甚至都把有些布娃娃拿来擦脚用。后来林满曦爬上了部长职位后,吴楚秀又开始答应他频繁的约会,林满曦便又把那些要回来的礼物陆陆续续地、郑重其事地在约会中再送给吴楚秀。”
金默说有些嘴脸就是看不得,林满曦在宿舍里毫不避讳,当着金默的面一边摸着护胸毛,一边打电话给吴楚秀,一边叫着“小亲亲”,一边肉麻地说,“我当时之所以把这些礼物要回来,就是要把它们作为念想留在身边,因为看着它们就像看到了你一样。现在这些物件在我床上放久了,都带有我的味道,我再次把它们郑重地托付给你,让它们时时刻刻陪在你身边,也让你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我。”
电话另一头传来吴楚秀娇嗲的声音,道:“这都是属于我的东西,你要是送给了别人我可是不依的,我要你记住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答应过我的每一件事。”
林满曦和吴楚秀煞有介事地互相向对方瞎掰着那些连自己都不信的情话,心里精巧地计算着对方的条件和筹码,表面上却都装得仿佛像再次捕捉到了那份失而复得的淘气的爱情一样,那份装出来的惊喜和兴奋无比逼真,看上去像捉到了蝴蝶的小孩子。
金默曾在宿舍里当面取笑林满曦,说他是在爱情里精准地计算成本和收益的猎人。
林满曦不知道有没有听懂金默的嘲讽,反而得意洋洋地对金默说道,“那当然!虽说无论谁家过年都会吃顿饺子,但难道为了吃顿饺子就要把家里的猪全杀了吗?”
林满曦强调他自己并不是爱情猎人而是爱情屠户,但可以称为职场上的猎人。因为他向来是收割爱情、捕获事业,而收割跟捕获是两个概念,屠户和猎人是两种姿态。
金默讲述着林满曦这个职场猎人、爱情屠户在事业和爱情上颇带魔幻色彩、足以毁人三观的传奇故事,神色黯淡地慨叹自己对爱情和事业算是没有了信心。
仇大同笑称林满曦和吴楚秀之间那份乱七八糟的感情却偏偏最符合爱情的逻辑:一个做骗子时另一个就做傻子——你若敢骗,我就敢信。但俩人却都是蹩脚的骗子、又都是精明的傻子。
金默闭上眼睛躺着,仿佛睡着了,过了许久才又没头没尾地冒出一句话道:“我准备搬走了,也可能会离开了。”
金默又道:“林满曦做了部长以后一直忙着瞎搞,但是等他回过神来,他就会开始整人,而且是从我开始下手。一方面因为我知道他太多隐情,另一方面怂人要立威一般先拿身边的熟人开刀。”
年重九和仇大同陪着金默,直到林满曦回到宿舍。林满曦飘飘然仿佛浑身酥软,吹着口哨打开宿舍的门,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眼躺在地上的金默,又歪着头盯着年重九和仇大同。
年重九和仇大同看看金默,觉得不太放心,但也只好回到了他们自己的宿舍里,各自洗漱好、然后躺回到各自床上,俩人仍时不时地叹着气,半宿无眠。
仇大同慨叹道:“哎!公司风气开始变了,可能以后也会得上大企业病吧。”
仇大同想想又道:“人与人相互之间,无论是做上司也好、还是做下属也好、还是做平级同事也好,这是人活在社会上无论多么无奈也要一板一眼穿着的马甲。而那些服从逢迎、谄媚巴结、清高不屈都是脸谱。人可能会经常换马甲,这是生存的课题,也是人类社会在各种活动中定出的规则和条条框框,也可以称之为道;但是人不能经常换脸谱,这是心机诡术,是品格问题。”
仇大同道:“金默当然不会跟林满曦这种人同流合污,他是个清高的人,他现在就像是无奈地穿上了马甲,但却换不了脸谱,所以他心里才会那么痛苦。”
年重九不知道说什么好,仇大同跟林满曦在工作上没有互相的统属关系,根本不在乎穿什么马甲、带什么脸谱,而自己却与金默感同身受!林满曦当道,让年重九也有一种强烈的想要逃离的欲望。
年重九沉默了良久,倒是仇大同突然说道:“我也准备搬走了。”
年重九吓了一跳,坐起来问道:“你又是什么情况?难道这个宿舍里也会掉我一地的节操?”
仇大同道:“你这是想到哪里去了!你不是林满曦,我也不是金默。而是花姐带我去她家里见她父母了,她家人同意我们在一起,我家人对花姐也很满意,我们俩就要买房子、准备婚事了,我们约好这个周末一起去看地段和户型。”
年重九道:“你们才交往了多久,一个季度不到吧?进展这么快……”
仇大同道:“我俩都奔三十五岁去了,难道还要在这个节骨眼上谈一个世纪之恋?从春天到夏天,从开花到结果,这段时间难道还不够谈一场恋爱吗?花姐也是个大龄女青年了,我干耗着人家干嘛?再说,我们两家的父母盼我们的婚事都盼得发毛了,如果今年我们不办婚事,过年时还想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门都不让进了!”
年重九问道:“那你觉得你们的感情基础打牢靠了吗?或者你们的爱情成熟了吗?”
仇大同道:“我也就是跟你讨论一下爱情,跟花姐谈谈爱情,难道我和花姐还能跟我们双方的父母去讲爱情?在他们看来,爱情和婚姻就像是货币和黄金,他们只认硬通货。他们反复地讲,在他们那个年代里,经媒人牵下线,甚至男女双方隔着大老远互相看一眼,就算把婚事定下来了。这不是我着急,再说我也很爱花姐,我觉得我不会看错人。”
年重九也不再发表意见,起床把自己的银行存折从抽屉里翻出来,放到仇大同的枕头边,道:“那我就提前恭喜你新婚快乐、生活幸福吧。我这些年的积蓄都在这张存折里面了,你买房子、还有结婚办喜事,到处都要用到钱,而且开销大,这张存折给到你,多多少少帮你添补一下。”
仇大同推回去道:“这倒是不用,我跟花姐两个人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我们双方父母早就把我们结婚的各种费用准备好了。倒是你不一样,你家里还有个弟弟,多数事还是要靠自己。而且你再过两三年也要三十了,这可是让每一个男人都发慌的一个重要年龄阶段,你个人的事情也要抓紧一点,早点做准备,免得临时抱佛脚。”
年重九一下想起了莫遇君,苦笑道:“刚分手没多久,我现在还能冲谁去抓紧?”年重九呆呆地看着黑夜里的天花板,心想虽然爱情和生活的轨迹不是自己所预想的,心中纵有万般不甘,但是生活还是会继续行进下去,也可能几年以后,自己和莫遇君都会各自成家。
到时再相见,爱情会变成友情吗?即使这份感情要换个马甲,但是我也不想换张脸谱——思念是你的猎场,我在里面放牧着彷徨,但是除了这里,我去哪里寻找另一个可以寄放灵魂的地方?
年重九问道:“是不是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讲,都会有那么一个地方,它从未出现在我们的心中、脑海中,也不在我们人生的来处、可能也不在我们人生的归处,但是冥冥之中会有一种力量牵引着我们找到它?”
仇大同道:“就像某些科学家觉得科学的尽头是神学一样,我发现你最近总是把感情说来说去说成了缥缈的玄学,我看你最近可是有点神神叨叨的。”
年重九反击道:“并非我迷信,而是我迷惑。比如你就无处不透着玄乎,为什么你在感情上就那么简简单单地修成正果了,我这么努力反而没有结果,莫非是我用力过头了?”
仇大同道:“男女之间的感情也好、追求也好,无论你们称之为是一场角逐围猎也罢、是一场爱情也罢,这都是你们给男女之情穿上的马甲。就像我不认可林满曦的所作所为和德行嘴脸,我其实也不太赞成你的爱情观,那种耗尽自己心血、把自己折腾成半人半鬼、折腾得死去活来的爱情还是爱情吗?我宁愿把爱情当成生命的一种自然进程。你知道我的性格,努力获得成功在我这里就是一个伪命题。”
年重九道:“而偏偏你却会得到命运之神的垂青。”待再说时,却听到仇大同已经发出微弱的鼻鼾声。
当第二天年重九睡醒的时候,仇大同已经跟花姐一起去了市中心看房子。年重九起床胡乱洗了把脸,就着凉水啃了两口面包,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开得飞快但又漫无目的,只是在高速的行驶中享受着那份疾风吹过脸庞的肆意,又在不知不觉之间来到了半山的山脚下。
凌乘风跟孙慕卿正在桃园边的一个凉亭里休息,这天艳阳高照,半山上的山风让人格外的舒服。
孙慕卿看到年重九,问道:“你怎么又来了?”
年重九道:“心情坏了,正要到处找地方修修。”然后随手摘个还没成熟,又青又硬的桃子走到凌乘风旁边,啃着桃子就地坐下。
孙慕卿瞅了年重九一眼道:“你也是不客气。”见年重九不说话,孙慕卿又问道:“好吃吗?”
年重九闷头道:“不好吃,比我老家里的桃子差远了。”
孙慕卿道:“不好吃你干嘛还要吃,你老家里的桃园好你干嘛还要到这里来玩?你就是个怪人!我才懒得看见你。”然后噘着嘴嘟囔着走了。
年重九也不理她,跟凌乘风俩人坐在凉亭里吹着山风,看着山下串流不息的江面,俩人就只是坐着,也不说话。
直到临近中午,太阳慢慢地火辣起来,凌乘风道:“你上次过来我不在,今天我请你喝酒吧?”
年重九站起身又去摘了个桃子,返回来坐下道:“不喝。”见凌乘风不说话,一直盯着自己,年重九啃完桃子,把吃剩的桃核用力丢回到桃树下,对凌乘风说道:“我对这里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在内心深处有某种感应一般。”
凌乘风道:“你那是想家了。小友要听我老人家的话,出门在外吃饱了不想家,怎么样?陪我到里面去喝两杯?”
年重九摇摇头道:“不是的。我想问下你,是不是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讲,都会有那么一个地方,它从未出现在我们的心中、脑海中,也不在我们人生的来处、可能也不在我们人生的归处,但是冥冥之中会有一种力量牵引着我们找到它?”
凌乘风看着年重九,很久才说道:“有。”
年重九道:“我知道你是一个心中藏有故事的人,而且我觉得你的故事跟你种的这片桃园有关系,对吗?要不,我去陪你喝酒,你给我讲你的故事。”
凌乘风笑笑道:“不讲。”
俩人又复无话,一起沉默地坐着。后来等到年重九告别离开,快走到山脚下时,孙慕卿又追上他,气喘吁吁地问年重九道:“喂!上次你是失恋了,这次你是工作或者事业上失意了吗?”
年重九生气地看着这个专揭别人伤疤的孙慕卿。
孙慕卿吐着舌头笑道:“你别这样看我,我可是无辜的,是老爷子这样说的。”
看年重九一直皱着眉,孙慕卿道:“老爷子说你一个年轻人跑到这荒山野岭的地方,肯定是心里有事。见人不问荣枯事,但看颜色便可知,年轻人没有其他牵挂,心里放不下的,不是感情上的事就是工作上的事。”
孙慕卿眨着眼睛道:“你不反驳那就证明是他猜对了。我们都知道你是在一个家具公司做销售工作的,其实我可以帮你在业绩上一飞冲天,让你们公司里所有人对你刮目相看。你别不信,我只需要打几个电话就能帮你做到!怎么样?你不求求我?”
“用不着!”年重九生气地转身就走,道:“我只是心情不好、有点想不通而已,难道我很落魄失意一脸丧相吗?而且在你看来那些很简单的事,难道对我来说就会很难?我难道会那么没用,还不如你一个小丫头?”
孙慕卿在后面嘟囔着道:“其实你不够有趣,也不够勇敢,你这个怪人也就只是个好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