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想当然

“想当然”一词的前世是“想当然耳”,据说出自于“主动让梨”的孔融之口,“以今度之,想当然耳。” 后来大文人苏东坡也多次引用,可那都“是过去老旧的”古文了。当今的白话文将“耳”割去,余下“想当然”,意思没变,但说起来似乎简单脆声,略显腹中之底气。

“想当然”之意当属“认识论‘的范畴,说的是个人与人与事打交道时,凭个人主观经验做出的主张或判断。尽管这多半不符合客观事实,那也就“自理成章”认为是“当然”的啦。“想当然”之事随处可见,像“似是而非”、“似非而是”,自相矛盾,以至悖论/佯谬等都可以说成是想之而当然。

诚如,文学里有些例子就是利用语词间的悖离来衬托出它的深层意义。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在一首诗里写道:“死亡,你将死去”(“Death, thou shalt die.”)。 咋一看,似乎有点自相矛盾。死就死了,死怎么还会死? 实际上,诗人想表达是死亡并不仅指生命的结束,而是由此而获得的新生。或者说,逝者在天堂(另一宇宙)里醒来,那也就不关人间死亡的什么事了。不过,若将死亡(Death 名词)拟人化译成“死神”,“死神,你将死去”就相对容易理解一些,意为人不再受死神的恐吓和摆布,从而对“新生”充满了希望。

先哲苏格拉底有句名言:“除了自己的无知,我什么都不懂。 ” 他巧妙地使用了相左的修辞说明了,一个知道自己无知的人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这与中国古人所言的“人贵有自知之明”如同一辙。其实,像这番富有哲理的话并不是像科学那样去探讨人是如何变成人的(生物学),而是让人明白怎么才活得更像一个人(哲学)。

在自然科学领域,许多的悖论/佯谬也都说明了人“想当然”的结果。像数学中的阿基里斯追龟、飞矢不动、罗素悖论,物理学里的双生子佯谬、EPR反论,等等,这些“思想实验室”的成果都极大地推动了自然科学的发展,“颠覆了”人们对从宏观、中观、在到微观世界的认知。

社会生活里,那种“吃螃蟹看大夹(家)”,唯主流观点为尊也是带有“想当然”色彩的社会现象。他/她常常以多数人的说法为准,而不是以事实为依据。实际上,生活原本就是人手一册的“经文”,但因人而异,从何以谈“人云亦云”呢?这就像考试,一味地抄袭别人的试卷,其结果往往都是错的,懵然不知ta人试卷上的题目和你的根本就不一样。与之相反,还有一种人的社会行为,就是“自以为是”、我行我素,犹如“盲人摸象”一般,执意所为,孰不知还有一句,“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呢?

现今的生活,人们离不开计算机。想想你每天在使用微软窗口操作系统(Windows OS),要想“关机“,不还得去按那个“开始”键吗?(幽默)

其实,人们每天都在”想当然“,且总以为自己是”正确的“或是”真实的“,然事实未必。回到孔融说的“以今度之,想当然耳”的话来,若将“今”换为“己”成“以己度之,想当然耳”,或许就更为贴切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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