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最适合做什么

或者说,早晨最喜欢做什么?

一定有很多答案,人人不同。

至少有三件。

早晨最适合“下蛋”,指的是写作。把写作比做下蛋,可谓是谬赞。鸡蛋,总归可以吃,有营养,货真价实。写作呢?写出来的产品就不一定合格。假冒伪劣,统称为写作。唉,我下了不少这样的蛋,徒耗神力。


不过借这个词打个比放。有时,也确实像下蛋。到了某个时候,习惯动作,就想写点什么,好比腹中真的有蛋,不下出来憋得难受。

我最喜欢早晨写作。一早醒来,精神饱满,一睁眼就有想写的冲动,思维清晰敏捷,早晨又很安静,这些都适合写作。

实际中,在晚上九点前后、傍晚时分,写作的时候多,感觉都没有早晨好。可早晨写作的机会实在难得,少之又少,真是美中不足。因为要上班,早上没得时间。仅在逢休息的日子才有这样的机会。休息日是没有闹钟的,头晚就将它取消掉。睡到自然醒,其实,是习惯性睡醒,差不多上班的时间,没有闹钟也就醒了,不过,会稍晚一点。不管怎样,没有该死的闹钟,即便睡的时间不长,也觉得睡得足,睡得香。心情愉悦,开始写作,世界进入新的频道。

其二,早晨最想做的事情是泡一壶茶。

茶具没有特别的要求,茶叶也不懂它。似乎不必费心,因为,不论是什么茶,也不论倒在什么器具里,哪怕是倒入一只粗瓷的大碗,冲泡出来总归都有一种茶香。这是毋庸置疑的。因本人粗鄙,涉猎有限,如果要叫我说喜欢哪种茶,我想是新茶。是的,当年新下来的茶。新茶不用泡,就散发出一种茶香。清明前后,去家乡县城茶市一角转一转,大大小小的茶袋茶篓盛装着各种新茶,人还没到茶市,隔着一段距离,鼻翼不由扇动:啊,茶香飘逸,真个好香。茶香仿佛能增人食欲,能添精神,让人感觉有茶香的生活天地,是有滋味的,是幸福的。

我喜欢茶,大概便缘如此。何况,我又是这么喜欢清晨,两美齐飞,美上加美。清水煮开,热气氤氲,茶叶沸腾,香气盈鼻。最好是晴日,阳光初放,七彩金丝斜照,绿叶片片分明,亮光闪闪跳跃,临窗对景,捧茶在握,小品一口,岁月多情,宁静淡然,诗画皆成。此时无声胜有声,唯天、地、人、茶。

早晨最喜欢做的第三件是:沐浴。或曰:淋浴,洗澡,冲凉。热水从头而降,流过肌肤,一寸寸抚慰。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把屁屁洗干净。屁屁净,世界净。

《挪威的森林》中的渡边君和我有相同的喜欢。他喜欢干干净净出门,特别强调:连屁屁都洗干净。我也喜欢如此。只有这样,出门才清爽。我想,是渡边学我?还是我受渡边的启发?这个就难说了,也不重要。

不得不说,此三件虽简单,于我却是奢侈品。能满足三件,必得有匹配的生活。

说出来,过把瘾。

牙痛,原不想写,不过打打酱油,不想又扯了这么些。不过,写的过程中,忘记了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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