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终于料理完双亲的后事了!这落寞之后的落寞使我恍然明白,失意之人一旦无所事事便会陷入无止境的胡思乱想。
当喧嚣声与劝慰声渐渐随风飘散,亲朋好友们早已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而属于我一个人的痛苦、凄凉与绝望终究还是如期而至。这,才是一个成年“孤儿”应有的境遇!
咳,如此遭遇怎一个悲字了得!而像我这般命运多舛又其貌不扬的女人,谁会愿意长伴左右?又有谁能消解我那痛彻心扉的悲凉呢?哪怕……哪怕此人只是我的女闺蜜!会是刘晓蕙么?像她那种深入骨髓的优越感只会让我感到窒息!难道是周瑛?如今的她早已是重病缠身、性命堪忧了。
有时,我会觉得闺蜜二字甚是可笑。闺蜜闺蜜,所谓闺中密友也只不过是有福不能同享、有难不能同当、还时常互相较劲的“酒肉”姐妹而已。更可笑的是既然渴望刘、周二人能替自己分担一些痛苦,但我又在周瑛罹患重病后去医院探视过几回呢?
而我的感情世界更是满目疮痍。中学时代的梦中情人一别就是十多载!我在他心目中早已是被遗忘的角落……或许就连遗忘都谈不上!好几次刻意制造的对视而过,他都视我为路人!却又有谁会知道他从高中、大学、警校再到成为本地小有名气的刑警,我都在一路打听并默默注视!他的样子、他的眼神、他那嘴角带笑的神情就像是被烧红的烙铁一般深深刻在我那为之发颤、发狂的心肝上!
他叫张沃之,这名字初听有些拗口。中学时,他曾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做自我介绍。名字是他父亲取的,所谓沃之就是我执的意思。事后,我还疯狂地去查找各种资料。原来,我执就是每个人对“我”根深蒂固的执念。这是佛教用语,而佛教却认为世上并没有我!就好像是庄周梦蝶,所谓的“我”既可以是庄周、蝴蝶,也可以是任何人与物。
但如果没有我,那我们千方百计去维护的“我”又是谁呢?如果明天突然变成了刘晓蕙,我是不是也会自视清高,说一些伤及他人的蠢话呢?而人类所有的自私、狭义与伤害无非都是为了那个独一无二的“我”而已!
呵呵,好一个有趣的灵魂与有趣的名字!
2
其实作为虹南人,我很早就知道章彦君了。但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我很早就对富商章建国与他的家庭略有耳闻。可没想到这位当地首富的独子居然是一只孱弱多病且又胆小懦弱的大绵羊。有时,他的性格简直比女人还要女人。
而更没有料到的是章大公子偏偏相中了长自己四岁的女人……也就是我,一个破修车铺的老板。
彦君常说,从小到大没有哪个女孩愿意与他有任何交集!即使有,也都是些知道他家底的拜金女。而我却在验车时一直夸他人品好有担当,还会经常把他遗留在车内的现金如数奉还。可彦君哪知道他那些豪车与车内的奢华早就出卖了自己的身份!为了能套住如此慷慨的大客户,说一些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本就是一个修车行老板的分内事。
但不管怎么说我最终和他还是交往了。起初做“姐姐”的我只是觉得“弟弟”在胡闹而已,万万当不了真。况且去寄望于有如此家底的男人能给自己一个未来……这无疑就是自寻烦恼!而诸如帮他保养各种豪车、安静地听他絮絮叨叨、偶尔和他有些情人间的亲呢动作等不温不火的“示爱”方式才是我们之间的日常。哪怕后来真和彦君有了肌肤之亲,我都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他。
只是,彦君对我真的不错。他甚至会帮我整理房间,烧菜做饭、还有……偶尔为我洗些内衣裤!这些不应该是女孩子们对于心上人的温情馈赠么?但不管怎么说,我和他还是走在了一起。至于未来……我不想去考虑那么多。至少世上所有的幸福即使在有朝一日梦醒成空,不还是能“唇齿留香”么!
只是,他所谓的哥们刘晓斌却让我极度厌恶!虽然彦君心甘情愿地借给他很多钱,但贪得无厌的刘晓斌还会在私下向他索要更多的利益。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超过了一般朋友的界限。
其实,刘晓斌的女朋友也非常讨厌彦俊!这位女孩名叫马艳丽,同样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她曾三番五次地提醒我注意自己的男朋友。起初,我并没有太在意。作为虹南首富的独子,彦君即使真有别的追求者也没必要莫名惊诧。
但是,彦君有好几次在得知刘晓斌和马艳丽在一起时居然会如失心疯那般大发雷霆。他甚至叫嚣着要亲手杀了马艳丽!当然,这些过度的反应都是我在无意之中窥见的。
后来我才从马艳丽的口中得知,章彦君竟是个不折不扣的“同志”!他之所以愿意和我相处除了觉得我人还不错外,主要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而且不愿周围人知道自己性取向的彦君坚信,他和刘晓斌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只是目的不纯的刘晓斌并不这么想。
刘晓斌有一个双胞胎兄弟叫胡玮。他与离异的母亲居住在美国。而刘晓斌却和条件一般的父亲居住在虹南。从小,他们兄弟之间的关系就势同水火。在刘晓斌的眼里,是母亲抛弃了他和这个家!因此,怎样发财致富成为“人上人”是他永远都在追求的目标!
而马艳丽的家底却颇为殷实。只是,马艳丽的父母始终都想要拆散这对小鸳鸯。这在某种程度上更激发了刘晓斌的“发财梦”。
据我所知,并非同志的刘晓斌常在酒吧主动接近那些有特殊需求的男顾客。而彦君就是这样认识他的。他们在董圣卿酒吧内的风流韵事早已在圈内传得沸沸扬扬。为此,马艳丽曾多次带着人去酒吧大吵大闹。当然彦君虽然懦弱不堪,但身边还是有些江湖朋友的……。而他们之间的战争也必然逃不过我的眼睛。我甚至还和马艳丽一起在宾馆内目睹了这两个男人之间的种种不堪入目!
似乎分手才是我唯一的选择!但总感觉我和彦君还没有好好开始就已经曲终人散了!他虽然曾千方百计地想要挽留我、但也只是求我做他最好的“闺蜜”……。我彻底败给自己的情敌了,一个有着正常性取向的男骗子!
但是我爱章彦君么?一定是爱的!因为我始终都在憎恨刘晓斌,就如彦君厌恶马艳丽那般……。但这种爱更多的是互相取暖式的感情。那么……我还暗恋着昔日的同学张沃之么?或许从开始就是一场没有结果的单相思。但这世上,只有得不到的情感才永远令人魂牵梦绕!
3
真没想到,彦君居然得了不治之症!这也是我们做回朋友之后,他才敢亲口告诉我的噩耗。而在住院期间,日夜陪伴他的人正是刘晓斌!
后来,他们在医院正式确立了同性间的恋爱关系。为了庆祝这份感情,彦君还在病危通知书的背面附上了他们的合照。此时我才发现在自己与彦君分手之前,始终都是他掩人耳目的工具!
只是我和他已经是普通朋友了,即使有再多的愤恨与委屈也不可能向一个绝症病人发泄。但我还是会不厌其烦地警示彦君,已经有女友的刘晓斌只是看中他兜里的那些钱而已。在他所有的亲朋好友中,也只有刘晓斌不愿意为他做骨髓配对!但彦君却总是一笑置之。他常说,当生命都开始进入倒计时一切便成了浮云。
但是在不久之后,彦君终于找到了能与之配对的骨髓了。听说那位姓胡的华裔捐赠者来自于美国,而且这位素未谋面的好心人居然也是虹南人。上天保佑!如今的章彦君总算是有救了!
4
出院后的彦君深居简出。他的身体状况依然是时好时坏。而且他始终都在恐惧那挥之不去的死亡威胁,直到他向我透露了一个好消息。但这所谓的好消息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记得在某个周末的傍晚,彦君带着他的素素来我家吃饭。来之前他曾说过,将要向我展示一件绝世珍宝。这当然不是指素素。因为它仅仅是一只金刚鹦鹉,而彦君从不敢把它轻易带出门。他是怕突然失去这只陪伴多年的爱宠,虽然素素只会说“您好啊”与“您吃了么”这两句短语。
晚饭后,彦君反复抚摸着这只温顺的金刚鹦鹉。我急不可耐地问,今天他到底想要展示什么宝贝。他说,他的父亲章建国在R国契罗山脉布鲁托克湖中心的山洞里发现了某种神秘的矿物质。这些石头能够如钻石那般发出异常耀眼的光芒。
而关于这种矿石,当地的老人曾流传着这么一个传说。如果有谁可以拿着这种石头睡上一晚,从此他就具备了某种超能力。一种所有被他杀死的生物都能起死回生的超能力!
但是,这些复活了的人或动物都已经被凶手分离出来的灵魂上了身。而真正的他们却早已死去!也就是说如果谁能拥有这种石头,他就可以通过杀人的方式不断复制自己从而间接达到永生的目的!只是同一个凶手会变成两个、三个、四个……甚至更多个凶手!只要他杀的人越多,那么他不同身份与相貌的“复制品“也就会越多。而且这些不同身体的“我”可以通过那种神奇的矿石随时交换互相的身体!
只是布鲁托克湖中繁衍着大量的鳄鱼。而且,湖中还栖息着一种不知名的怪兽。体型庞大的它们常以人与鳄鱼为食!但彦君父亲章建国居然通过当地武装人员用直升机直接降落在湖中的小岛上。因此,他们能顺利抵达那个传说中的大山洞。山洞边随处都可以见到一些人体骨骸,而且没有任何一位当地人敢走进山洞!无奈之下的章建国却在一具遗骸下发现了一整块足足有十几克拉大小的“钻石”!这当然不是钻石,而是传说中的石头!不敢贸然走进山洞的章建国把它带回国内做成了一枚戒指。他还特意为这枚戒指命名为“补天之星”……。
我当然对章彦君的鬼话嗤之以鼻!谁料想,坐在餐桌前的他突然拿出一把短匕首刺向心爱的金刚鹦鹉素素……。
就这样,我在目瞪口呆中目睹了素素被杀的全过程!过了好久我才能勉强憋出几句话: “难道你疯了吗?”
我无力地指着素素的尸体。但他只是让我去卧室休息。由于刚才喝了些葡萄酒的缘故,我在洗漱一番后竟倒在床上沉沉睡去。不知过了多久,我在睡梦之中又被彦君摇醒了。
他示意我走出卧室去看看素素。那时我特意瞄了一眼手机,离鹦鹉素素被杀已经过去了三个半小时!
当我再次回到客厅时,看到素素居然神奇般的复活了!我揉了揉惺忪的双眼,可以确定的是那就是素素!因为我认得它羽毛上那独一无二的颜色分布比例。
而只会说两句短语的它居然能够像人一般流利地对话:“你……为什么要把我制造出来?你又为什么要把我变成鹦鹉?”
“不这么做,小云能相信吗?对我来说也只是牺牲了一只鹦鹉而已!”彦君居然在和一只金刚鹦鹉对话!
“但是,一旦我醒来就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啊!你丝毫不考虑和你有着相同经历、性格、记忆和想法的章彦君么?”素素的话让我感觉眩晕!
“既然你我是同一个人,那么如果你是我也一定会这样做的!”彦君颇为不屑地玩弄着手里的匕首。
“那么现在,请你快点杀了我!我……我实在不想成为一只鹦鹉!你应该明白我的心情。”素素的声音很怪异。要知道它就是一只普通的金刚鹦鹉而已。据我所知,鹦鹉并不知道它说出的短语具体代表何种含义。而眼前的素素分明就是成精了!
此后,素素再也没有说过话。第二天一大早,彦君再度杀害了素素——他家的一只鹦鹉。只是这次,彦君居然把它给煮熟了!他说,这只鸟再也不可能复活了。
那天,已完全相信彦君的我突然就想利用这枚戒指的魔性去杀一个人!
5
此人就是我的闺蜜周瑛!说实话,作为朋友的我实在不愿意周瑛永无止尽地遭受病痛折磨。但或许我只是在自己骗自己而已,因为杀人总需要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事实上我是在计划自己能一夜暴富的神话。如果另一个“我”通过控制周瑛的身体就能拥有她的一切,那将是一条可以迅速致富的捷径!而另一个“我”必然愿意和我共享那份唾手可得的财富!要知道周瑛和刘晓蕙的家庭条件都比我要优越。
只是周瑛还远未到弥留之际,我实在是不忍心过早地对自己的闺蜜下死手。况且已经戴过一整夜补天之星的我对彦君的话依然是将信将疑。除了鹦鹉素素,我需要目睹“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如何通过杀人来验证补天之星的魔力!
这位第一个吃螃蟹的候选人很快就已经被敲定。刘晓斌不出意料地从章彦君那得知了一切!在他戴着补天之星睡了一整晚后,果断把黑手伸向了虹南市的某位富豪李爱国。
但这次“试验”并没有完全成功。刘晓斌所控制的李爱国在完成所有的遗赠手续后居然因为凝血问题而再度死亡。我和彦君一致怀疑,这是因为刘晓斌与李爱国的血型不相符!而刘晓斌却认为,这是因为年迈的李爱国有着太多的基础性疾病。生性残忍的刘晓斌与章彦君不同,他反倒是更渴望自己的复制品能够同自己共享财富。
最后,刘晓斌把李爱国的尸体连同一具“同志”的尸体都藏在了他挖掘好的地下室内。那个“同志”名叫夏征青,是他们整个圈子中的外乡人。小夏因为到处炫富而在年初被刘晓斌杀害。只是当时的刘晓斌还不具备分离灵魂后“上身”被害人的技能。
刘晓斌“厚葬”了李爱国却把小夏的尸体随意丢弃在地下室的角落之中。毕竟另一个刘晓斌也用过李爱国的身体。这就是佛教所说的分别心吧。只要有“我”和别人的区别,那所谓的分别心是一定会存在的!
如今,离我谋杀周瑛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