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总有一些人比你机灵。
刚毕业的那会儿,室友们约好,大家都不去找正规工作,靠打零工糊口。
有一天,我无意中看到小红的劳动合同,有些奇怪,她不是说不找正规工作的么?怎么会有劳动合同?
小兰也签了劳动合同,而且签了两家。我问小兰:“你同时签了两份劳动合同,会不会违法?”
小兰说:“偷偷签的,我打算退了一家,只去一家上班。”
小红和小兰都找到了工作,只有我没有,我太相信她们了。
小红问我:“我想要回学校宿舍拿一本书,你能陪我去吗?”
这有什么不能的?我欣然陪她去了。
到了校门口,小红书说她一个人进去就可以,让我在门口等一下。
正是这短暂的分别,小红发生了意外,她还未走到宿舍,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在我面前流逝却无能为力,我手足无措地扑上去,伤心不已。
此后的几天,我难过得不想说话,没有心情做任何的事。
上天看到我这样伤心,决定再给我一次机会,重头来过。
画面一转,切换到我陪小红回学校的路上,小红不记得那场死亡,我却记得清清楚楚。我把这件事对小红说了,劝她不要回宿舍。
小红听后,微笑着对我说:“不碍事的,我避开你说的危险,就不会出意外了。”
我当时也这么认为,就放心地让小红一个人回了宿舍。
小红果然躲过了意外,从宿舍里拿到书,出来了。
可就在她即将走到我面前时,意外还是发生了,她又死了。
我再次伤心不已,寝食难安。
上天见此,又给了我一次机会。
这一次,我跟小兰一起劝说小红不要回宿舍,并从包里掏出了她的书:“你要的书我帮你取来了,你不用再回宿舍了。”
小红说:“可是,包书的丝绸还在宿舍里,我要将它取回来。”
说完,小红又回了宿舍。
回宿舍前,我们对她千叮咛万嘱咐,把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都告诉她,让她小心避过。
小红听了我们的话,一一避过所有危险。
就在她快要回到我们身边时,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终于安全了!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此时有一辆大卡车从马路上开过,将我身后的小兰撞死了。
小红得救了,小兰却死了。
相比于小红,我与小兰更要好一些。
她去世了,我又哭得不能自已。
但前两次小红的死花光了我所有力气,等到小兰死了,我虽在哭,却没之前那么难过。
原来,有的意外并不是意外,躲不过。
如果说百分之五十的癌症是由基因决定的,那么百分之五十的意外是由什么决定的?
是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