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要把孩子当作你谈判的条件。

      在父母离婚时,往往因为双方怨气颇深,均不能非常和气的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这使得很多孩子变成父母的出气筒,一方以不让探视为要挟,在你没有满足我的要求时,坚决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更有甚者在孩子面前一个劲的说对方坏话,让孩子站在自己这边与对方树敌。还有的父母会在孩子跟谁姓的问题上起争议。有的时候法院判决归一方抚养,抚养方就先把孩子的姓从原来的改成自己的,觉得改姓以后孩子再也跟对方没有任何纠葛。其实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随他姓。

        父母双方离婚,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无关孩子的事,请不要对孩子二次造成伤害,你们的过错已经给孩子造成一次重大的伤害,应当想着办法让孩子尽量从父母离异的伤害中减少,让孩子懂得父母的离异是因为父母的原因,但父母孩子爱孩子的,应当给孩子树立父母正面的形象,给孩子有榜样可循,而不是诋毁,让孩子从小心中生恨,因为孩子终有一天也要成家立业,他也要学会当父母。所以,朋友们,请不要将孩子当作你离婚时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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