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浅析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

8月7日晚,阿里巴巴女员工被男性商家及上司侵害、内部维权被冷漠处之一事,迅速登上各大自媒体热搜。

据当事女员工描述,7月27日,她在济南出差期间被恶意灌酒并遭到商户张某猥亵,此后其领导“曲一”又偷办酒店房卡,4次进入房间对其进行侵犯。

事后,她向公司HR等反馈无果,不得已前往食堂派发传单维权。

当事女员发帖称,商家张某在她醉酒后,先是在饭桌上对她上下其手,后面又借口她酒后吐脏了衣服需要清理为由,把她带到了另一个无人的包间,开始对她进行猥亵。如警察调查的情况正如当事女员工所述,商家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曲一”作为该女员工的直接上级,利用职权,迫使女员工饮酒而不敢反抗,对商家张某的不轨行为听之任之,可能构成张某强制猥亵罪的共犯。

如果“曲一”正如当事女员工说描述,趁她醉酒后,偷办酒店房卡,4次进入房间对其进行性侵犯,其行为和可能构成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该起案件仍然处在警方调查阶段,我们静待警方进一步的情况通报。

网友们对该起事件愤愤不平的是,阿里巴巴作为全球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对员工的求助和举报如此冷漠和处理如此不及时,直到该起事件引爆全网后,阿里的领导人才站出来发言,感觉更像是在做企业的危机公关。

8月9日凌晨,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兼CEO张勇在阿里内网公布了“女员工被侵犯”的阶段性内部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

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引咎辞职,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记过处分,涉嫌男员工被辞退,永不录用,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警方正在调查取证。

发文提到,接下来将继续在三个方面反思和行动:

1、开展对于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员工权益保护的培训和调查,开通专门举报通道。员工的举报,将在确保隐私受到充分保护的前提下,由专人跟进。

2、对性骚扰零容忍,由外部专家和员工代表共同制定《反性骚扰行动准则》。

3、旗帜鲜明地反对丑陋的陪酒文化,不分性别,阿里巴巴无条件支持员工拒绝陪酒。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因此,企业对于员工关于性骚扰的投诉和举报,绝不能袖手旁观,无动于衷。

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是豁出去的决心,当事女员工在维权的路上奋力前行,她代表了千千万万在职场上被潜规则的女性,她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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