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算过程中,经常遇到政策文件执行的争议。有的是招标项目没有工程量清单的说明造成的依据缺失;有的是清单及控制价已经确定,在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政策发生变化;有的是违背了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只改政策不改招标控制价等等。法律法规强调了合同的公平公正性,并不是强加于某一方。
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是政策文件,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 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而常规工程招标时间截止不少于20日,从文件理解不考虑澄清的前提下,有控制价的工程尚有8天的调整时间,执行政策文件调整是招投标双方都要遵守执行的,不执行意味着恶意压低控制价。
故而为避免政策执行的分歧,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在某一个时间点上,在招标时予以明确,这样有助于工程量清单更好地指导结算。
招标文件造价条款的约定
工程造价人员经常参与造价的多个环节,要在有法可依有据的前提下,适时提出相应的技术观点。在招标文件的环节,要注意以下几点:
1)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与图纸的解释顺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包括图纸和招标文件等,但是在招投标阶段投标人是以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及工程量为准作为报价前提的,即首先为工程量清单(包括对清单子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然后是图纸和招标文件。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如果是先图纸的解释,清单没有的项目就可以不进行报价,与清单计价规范违背。所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解释顺序是在项目实施中执行的。
2)关于执行合同的风险问题,要主推采用风险有度的方式。如果采用无限风险,以2021年5月份的钢材价格波动为例,每天的兰格网吨位波动价格在100-300元,当月最大峰值6700元左右,超过了2008年的最高值,大型项目采用包干的形式,造价占比较大可能会产生司法方面的纠纷。在法律法规方面,《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为建设工程通常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等较多,都会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因此物价变动要做到风险有度。在清单计价规范方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对物价变化有详细的指导意见。对一些大型项目,周期较长,采用总价的方式本身就是风险的无限扩大化,不利于项目的具体实施。
3)关于形成有价清单的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文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执行中存在一些清单不平衡报价的现象,针对该问题通常在招标阶段有相关的清标流程,且在结算中清单计价规范有相应的调整办法。这里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共享建材汇”即可 ,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而当前市场环境,存在风险扩大的趋势。
执行单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在结算中认为清单内的综合单价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就要对该工程全部进行重新组价,违背合同的契约精神,可能涉嫌违法。比如我们经常使用的坐便在公建项目中,控制价的单价900元,中标人的价格1800元,究竟是哪方的单价准确很难界定,可能未中标人还会出现600元、3000元的价格不等,在不同人的感知认知中本身存在分歧,而是否符合工程需要又是另一个概念。招标就是为了使工程量清单经过法定程序形成有效的计价清单,从而形成合同价格。
4)关于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问题,由招标人负责都是一致的。在招标过程中存在招标条款只写标准招标文件的部分条款而断章取义的情况,而导致性质的改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版中强调3.2.2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文件中强调的是招标阶段的一种行为,投标人是否提供澄清许可,而招标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提出的澄清是否做必要的回复,并没有阐述清单的工程量即为结算工程量。
为了高效快捷的结算,成熟的房地产行业若图纸后期变动不大,可以采用中标后即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确认的形式,来提高后期结算效率。
做好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量
工程量是做好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前提,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是对多数造价员的最基本要求,计量不准确会造成计价的失真,从而为施工方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假想空间。
工程量计量往往由多人完成,要根据所建项目了解的情况,分专业进行骨干技术交流指导,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做好书面交接及协作,及时衔接汇总,统计含量指标。计量的指标不一定就是错误,但通过含量指标与常用的经验数据分析,可以找出偏差因素。工程量的指标参数部分及造价占比较大的部分,要重点复核。例如建筑面积直接关系到造价平米指标的高低,外立面关系到建设项目的室外档次高低等等。
关于计量的准确性,控制方法很多。从人员配备方面,对于地下工程及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往往是工程计量的重点及难点,要配置过硬的造价技术人员参与计量;而对于平面不抽象的项目,可以安排一些普通的造价技术人员计量;从设计文件方面,在做图的过程中及时梳理图纸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及时做到与设计院的对接及处理,设计的深度直接决定了整个造价的准确度。从数据检查方面,形成初步的工程量清单,尽管提倡电子化办公,但对于一些文件做成PDF检查还是必要的,不排除计量准确重复上量或小数点等错误的产生。
做好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名称列项
与项目特征描述
在工程实践中,执行清单计价规范更多的争议是由扩大的清单项目名称和清单的项目特征不完善所致。
比如对于清单项目名称的选择,决定了项目的清单计算规则。清单列项的完整性及严谨性,本质是更好地利于结算。根据项目的特点,充分考虑容易出现的变更及做法调整等因素,对列项合理的归类拆分。清单计价规范对项目特征允许采用详见图集做法的同时,理论上也就有扩大清单的存在,但要理性分析使用。例如:散水工程,项目特征详见图集内蒙12J9-1散水-1,后期变动的可能性很小,拆散分项没有意义。而对于装修做法的地砖地面,选用详见内蒙12J9-1地201F的做法可能就不妥;因装修阶段多数工程要进行深化设计,部分房间可能满足不了使用要求,面层的材质容易变化,防水的高度容易变化,这就要根据项目决定是否拆分。
比如对于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及完整性,决定了计价的准确性。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但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地描述清楚。因此,为达到规范、简捷、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与施工要求相符合,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从文字表述,清单计价规范附录的规定是编制清单最基本的要求。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及结合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避免争议的产生。比如:清单附录E混凝土工程中采用商品砼的泵送,在清单项目特征中没有规定,而在工程内容出现了模板及支架制作、安装、拆除的内容和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的内容,有些本身就有瑕疵。从程序上只要进行项目特征描述即可,而工作内容是工序的必要环节不作为项目特征的第一解释。
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 XX 图集或 XX 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从日常清单计价过程中,采用图纸的选用还是文字描述都能进行清单计价,而对于图纸的选用,尽可能以文字描述为主,确实不能表述清楚的才会列明图纸图号节点号,以利于组价。因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多数情况下投标人根本就收不到图纸,更且不说投标过程的招标图纸可能与清单编制时的图纸不一致。
3)招标约定了组价依据文件,工程量清单还应做到与组价依据的衔接。比如内蒙的工程要求了执行2017版《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清单就要与当地定额做好衔接。
4)项目特征要清晰简洁明要,在满足计价的前提下,无实质不影响造价的无关工序或工作可以不用表述。
故而清晰明了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是编制好工程量清单的重中之重。
做好清单计价规范方案方面的造价控制
招投标阶段根据项目的性质及特点,通常还要区分专项方案和常规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所形成的造价。常规的方案,多用于项目的措施,但也是项目实施不可缺少的部分。在做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要进行考虑,列项计量。比如措施钢筋,公建的占比较大通常以吨的形式体现,而对于住宅行业较成熟,除采用吨的形式外,还可以采用平米单价的形式。
对于复杂的建筑项目,做专项方案的概率会增加。要根据确认的专项方案,编制对应的工程量清单,不具备的项目要做好专项资金预留。例如降水工程,护坡工程等等。造价的不可控因素,除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外,必要的配套专项方案也是其构成的一部分,也是在概算阶段容易忽略的地方。比如市区内的地下通道,明挖与暗挖的方式,造价差距很大,增加的措施造价,可达投资额1/3,甚至更多。
所以说,方案方面也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考虑的因素。
做好清单计价规范专业暂估价的造价控制
招投标阶段,难免存在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的地方,对于计入招标范围的专业工程,要根据计算的指标,多渠道进行调研,借鉴与之类似的行业指标造价,从而避免专业暂列金估算失真。比如某场馆用的P4液晶组装屏,以300元/平米的价格暂列,且不说品牌就差了几十倍的关系。
做好清单计价规范暂列金的口径一致性问题
暂列金的留设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确定。关于计入的形式,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全费用单价列项方式,一种裸税单价列项方式。无论采用哪一种,要进行明确或提供有效的清单,以便准确地计量计价。为避免混淆不报的问题产生,建议以单位工程单独列项较为直观。
做好清单计价规范影响报价的必要表格提供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相应的清单表格要求,但在执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清单的编制说明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首先清单说明应对项目的概况、编制依据、政策文件及品控要求予以明确,必要时还要对币种进行明确;其次清单汇总表的配置必不可少,一些建设项目由多个单体构成,有的一个单体清单代表几个工程的清单,没有汇总表容易造成招标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至于辅助的组价分析表则是做结算调整的相关依据。
做好清单计价规范的运用
在行业政策上,清单规范更新的同时,就是为了修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减少争议项,更好地指导工程造价领域。仅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例,主要经历了2003版、2008版、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是为了追求更加的适用,在运用中减少后期不必要的争议点。
比如对项目特征的理解方面,偶尔出现的详见图纸或图纸节点的约定,是一种合同的专用条款解释;而若在每项清单中都在项目特征描述详见图纸,或者在清单说明中分部分项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不做唯一解释,都要结合图纸及现场勘查情况,包含现场所有工序、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它的效力个人理解类似于合同的通用条款,解释以清单的项目特征要求为准而与图纸无关。从提供工程量清单的目的讲,是为了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减少投标人的看图及算量环节,进行快捷高效的报价,较短的时间确定中标人;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角度讲,在时间上会比投标人充足,在图纸的问题处理上会有设计院及业主的对接,在成果文件的支撑上通常有第三方复核,前后矛盾的表述不利于清单计价的执行,造成了计价依据的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