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讨论

对于这句话,我第一次听到,是在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的品三国中,在讲到曹操的马践踏麦田,曹操要求部下对其治罪,用了这么一句“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来概况部下如何为曹操脱罪。此语出《礼记·曲礼上》。

从我们现代汉语的角度来理解这句话,那就是大夫犯了错误,是不被刑罚所责备的,而对待庶人,是不用讲礼仪的。从这个解释上来看啊,仿佛给人一种不平等的感觉,与其相对应的反义句子,“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好像更适应现代人的思想,是一种更先进的概念。

这句话的意义,是有很多争论的。钱文忠教授在《百家讲坛》中提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是:士大夫也不会量刑上受到优待,老百姓不被排斥在礼仪之外。在这里的“上”和“下”那就可以替代为“尊”和“卑”,这么一来,在满足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刑不尊大夫,礼不卑庶人”,就显得要更为合适。

其实对这句话还有其他的解释,在知乎上,我见到:“所谓刑不上大夫,是指顾及士大夫的颜面不在刑场行刑,而在囚室让他们自裁,绝非逃脱惩罚。而礼不下庶人,是指礼法规定繁杂,庶人忙于生计无法学习演练,所以不因为「礼」上的疏失而苛求庶人。”   这种解释亦有其道理所在。

如果熟读易经,深得易经的思想,就会明白,华夏民族,一句话是有很多含义的,这不比西方,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先人讲话,特别是古之贤人,通常不会将话讲透,一句话可能蕴含了多种意义,若以一概全,未免有些不得要领。故老子以五千言著道德经,其毕生思想皆蕴含于其中。

现在我要理解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也只是从一个角度进行理解,或是说,我只是从其中领略一点点心得而已。

大夫,在古时,低于诸侯而高于士,这里面的大夫,我们可以理解为地位高的人,庶人,那就理解为地位较低的人。刑呢,可以将其扩展,是一种规范,一种制度,礼,我们可以解释为对于人的一种待遇,或者一种态度。那么这样就可以把这句话这样翻译成现代汉语:对于等级地位高的人,是不用遵循规范制度的,对于等级地位低的人,是不用以太高的待遇与态度去对待的。这样解释过后,那么其思想到底对不对呢?要是乍一眼看过去,好像和原话没有太大区别,表示的还是一种不平等的思想。的确,在封建时期,这句话确实是用来体现地主阶级与一般平民的区别的,是一种统治的思想。

那么换一种思维方式。地位高的人,通常是经过了严格训练的人,才能到达一定的高度,这些人的思考、想法通常来说,比一般人更全面,更能从形势上、根本上来分析、解决一个问题;而古时候之庶人,特别是隋唐之前,通常是没有什么资源用于学习知识的,这个阶层往往考虑的是自身的生存问题,考虑的是明天我该吃什么。那么从这个角度我们就可以进行分析了,“刑”,也就是本文的制度,制度的作用是规范一套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以保证没有人能做出对团体、社会发展不利的事情。制度是很重要的,没有制度那么社会就会动荡。但制度是死的,即使是现在,我们还常常讨论“法外开恩”这么一个东西,这就说明,在考虑到一定的条件时,现实的局势是要高于制度的。   所以,从这里来讨论“刑不上大夫”,就有理论支持了。对“大夫”来说,对政治的判断,对形势的分析要远远重于“刑”,这时候,如果发生了一件大事,那么就要优先考虑当时的情况了,而不是如同“酸腐文人”一般,墨守成规,这无异于坐以待毙。

“庶人”,有两个特点,第一,认知水平差,不能从根本上分析问题,第二,基数太大。那么,这时候,“刑”就有其作用了。制度是基于最普遍情况下的一种最优解决方案,在不能清晰分析问题之时,用一套标准的制度来规范,是最符合也最有效的;同时其基数过于庞大,如果让有能力的人去对每一件事情进行分析,根本管不过来。所以无论从情理上还是得到的结果上来考虑,都要求“刑下庶人”。 那么同理,在“庶人”根本不懂形势之时,对其“以礼相待”,结果也只能是徒劳,他们只关心当前,而不明白如何为最好,所以“礼不下庶人”。

最开头提到的曹操之故事,是记载在一本吴人所著《曹瞒传》当中的,用于表现曹操的虚伪,但实际上,曹操也是受了刑的,叫髡刑。如果当时,真把曹操杀了,当然对于法令上来说,是绝对正确的,但这样的话,中国历史恐怕得改写了。这就说明一点,如果在事情上不随机应变,那恐怕是不能做好任何一件事的。

汉高祖刘邦曾经与韩信讨论过带兵的问题,问到了如果刘邦带兵的话,能带多少,韩信答:“陛下不过能将十万。”上曰:“于君如何?”曰:“臣多多益善耳。”  刘邦之才在于帅,韩信之才在于将,帅能令将,将能令人,而帅不能令人,倘若以帅统兵,则必败,因为高高在上的人不会用刑罚来控制底下的人,而其才在于用“礼”来领导各路“将军”,用“礼”来对待手下士兵,效果将大大降低。

但对于原则上的事情,那就不能单纯掏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了,这时候,无论是于理还是于法,皆不能容忍。  昌邑王刘贺,在位二十七天,荒淫无度、不保社稷,霍光效殷商伊尹故事,废黜之。这时候,“刑”的作用就显示出来了。

蜀汉开国昭烈帝刘备,对面对国难而只求田问舍的许汜不屑一顾,而对待卧居隆中的诸葛亮,却以三顾之礼待之。许汜是当时的名士,很有名气,诸葛亮呢,名义上不过一个耕夫。当时刘备是左将军领豫州牧,虽然是空职,这个豫州当时不归他管,但他好歹是大汉皇叔,年纪又比诸葛亮大,他要这样去对待一个才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也正因为此,才促成了以后的孙刘联盟,得到荆州,为其实现“欲伸大义于天下”的政治抱负打下不可或缺的基础。

这几个例子,好像相互之间是矛盾的,有这种感觉,这个对,那个就不对,那个对,这个好像就没有道理。其实,这些是不矛盾的。还是要强调那一点,曾仕强教授一直在强调一个事实,华夏民族的文化中,对一件事情是没有绝对的对和错的,这个可以解释为“中庸之道”,中庸不是庸,也不是和稀泥,而是重在表现“有经有权”,有些东西是精髓的,有些东西是权宜的,不能混在一起。要是全盘接受西方的“绝对”思想,恐怕不适用于中国人。

回到主题,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要从根本上来解决,而不是一味讨论其对与不对,否则为“腐儒之见”。所以啊,大多数情况下,对“大夫”来说,用“礼”来对待比用“刑”来对待更为正确,而对于“庶人”,用“刑”比用“礼”来对待更合乎道理,这样来解释,可能要更为有理,且更有意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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