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动画片下架谈未成年人保护法

前两天看到一条新闻,全网迪迦奥特曼下架,所有网络平台都搜不到。可能迪迦奥特曼因为暴力元素比较典型,一般被当作新闻的标题,背后却有一条新闻报道,CCTV中文国际频道报道:江苏省消费者发布的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的调查报告,许多动画片中,都有暴力因素,在这份调查报告中,《迪迦奥特曼》《全职高手》《刺客伍六七》《成神之日》都榜上有名,甚至连《熊出没》《小马宝莉》《小猪佩奇》等作品都出现了。

其实,如果认真地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话,对于当前的一些社会现象和新闻,应当是可以提前预测到的。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后颁布了修订过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修订后的保护法中,共有九章,分别是总则、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在第五章中,网络保护一章中第六十六条和第四章中,社会保护这章中第第五十条,均有关于网络制品的相关限制和要求。通过研读相关条例发现,只要是有可能危害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内容,都有可能在整治之列。由于这种整治的面向太广,有很多直接的利益关联方和间接利益关联方都要受到影响。没有最高机关的对哪些内容是有害的界定的标准出台,要让网络平台异常统一地下架某部作品是较为困难的。(由于我没有在视频网络平台工作过,不了解从业人员具体的操作环节。由于有很多作品需要审查或是版权、违规内容的审查,相关从业人员或许会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会更普遍一些,也更及时一些)

对以上披露的动画片整治现象,时隔几天,广电总局发出一条官网通告: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负责同志 表示:大力支持播出优秀动画片,其中内容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制作、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真善美的优秀动画片,坚决抵制含有暴力血腥、低俗色情等不良情节和画面的动画片上网播出。儿童和青少年是动画片的主要受众群体,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办好“儿童频道”、“青少专区”,进一步规范节目内容、优化节目编排,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视听空间。这个通告相当于是给一些互联网视听节目平台,应该采用哪些节目,引进哪些节目,同时如何引导平台的内容更加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做出了远期指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版在1991年4月份就出台了,后面2006年修订一次,2012年再次修订一次,直到最近2020年12月修订一次。最近两次的修订,间隔的年份越来越短,基本上是6-8年的区间。极有可能的是,下一次修订的时候,实在2015年—2020年间再次修订。为什么法律法规,需要时不时地不断落实推进呢?

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有两条:其一,现在社会环境变化快,以往的保护法已经不能很完善地保护未成年人,所以需要及时更新条例。(事实上,很多法律法规的出台,仅仅是对一些较为极端的违规行为做出界定,要真正保护好未成年人,很多的实施细则不能单靠这一部法律);其二,随着国民的收入、财富、国民成长环境的变好,现代的家庭对养育下一代的要求和育儿理念要求也变得更高了,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必须及时制定符合社会大众养育下一代需要提供的大环境的法规制度,这种更高的要求的提出,说明社会对人才的素养有了更高的培养期待。这是从发展中国家迈向中等收入国家,直至迈向高收入国家,一代代人育儿理念不断现代化的过程。所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等到现在这一版的法律法律落实的差不多了,然后未成年人成长中出现了新的问题的时候,法规的修订会再次提出,直至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为止。(法律法规永远也无法杜绝少数个案的发生,但是可以在最大的群体上,保障大多数人的基本权益)

PS:为了一探究竟,对暴力动画的下架,除了法律条文上的出处,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证据来支持暴力动画片侵害未成年身心健康呢?我搜索了中国知网近期的相关论文,找到对动画片不良影响较为相关的几章小论文。一篇是《中国现阶段部分动画片对儿童的利弊分析》(盛婷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体育青少节目中心,2021),一篇是《动画片对幼儿的不良影响与解决对策》(咸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西安经开第一幼儿园,吉执来, 刘梦磊 ,2017),一篇是《浅谈动画片中暴力因素对幼儿的不良影响》((钦州市实验幼儿园,梁丽,2017)。这几篇论文都是两三页的篇幅的小论文,虽然没有提供试验数据(这种对照组试验可能也是违法的),对不良现象多数都是现象表述性的,或是个案例证型的,或是一些调查问卷。总的来说,动画片中的暴力或其他不良内容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是客观存在着的。论文中,也早就提出了建议对动画片中的暴力等内容进行整改,并且用了很具体的动画片案例来进行说明。除了以上迪迦奥特曼的暴力问题,有不少国产动画片同样也存在这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对动画影视制作的团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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