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孔乙己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是个搞笑人物,穿着长袍马褂,却不务生产,以偷窃为生,最终被打断腿,悲惨死去。孔乙己通晓"回"字的四种写法,喜欢孩子,却受到嘲讽,走到哪里都是讥笑的对象,真是生不如死。

在学校学习时,老师就告诉我们,孔乙己迂腐落后,处处以读书人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看不起劳动人民,不事生产,这是造成他悲剧的主要原因,所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阅读原著,会发现造成孔乙己悲剧的主要原因其实是偷窃。因为鲁迅先生在设计这个人物时,就没有给他安排职业。那么作为一个成年人,没有职业,没有收入,怎么生活下去呢?

让我们替作者分析一下。假如孔乙己原来是个孤儿,父母双亡,无家可归,那他可能成为读书人吗?显然不可能。假如他原来是个普通农民,家里有几亩地,那他一定是从小劳作,勤俭持家,也不会养成穿长袍马褂的习惯。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孔乙己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从小由家里供他上学,长大后好吃懒做,不善营生,终于把家败光了,弄到一无所有。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孔乙己也不至于活不下去,比如,象书上写的,他可以"替人抄书",赚点银子。但作者马上把他这条路堵死了,说他替人抄书时,连笔墨纸砚都偷走了,终于没人再敢找他"抄书"了。看来,鲁迅先生是非要把他往"偷窃"的路上逼了。

但作者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所以轻描淡写地说:孔乙己"偶尔"偷窃。我的天,一个成年人,一无所有,又没有工作,难道靠"偶尔"偷窃能活得下去吗?其实,按照文中的意思,孔乙己就是个惯偷,以偷窃为生。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惯偷,一个经常被人抓起来打的惯偷,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是令人不齿的。这和他是不是读书人,是不是长袍马褂,是不是迂腐落后,是不是看不起劳动人民,没有任何关系。在书里我们也看到,人们嘲笑他,就是因为他偷东西被打,而不是因为他穿长袍马褂。

但是作者用他的如椽大笔,硬是让我们相信,孔乙己的悲剧就在于他高高在上,不接近劳动人民,一副读书人的臭架子。于是,孔乙己喜欢孩子,孔乙己主动教孩子写字这些善良的行为,都变得十分可笑,大家得到的教育就是:千万不要做这样迂腐的读书人。

其实,孔乙己本来是有路可走的,比如他可以"替人抄书",可以当个私塾教师,可以替人写写家信,写写状子什么的,也可以做个帐房先生,在当时人们识字率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找个正当的工作应该是不难的,但作者却偏偏让他去"偷窃"。

在很多文学作品里,也有这样的形象:主人公苦读多年,却没有进学,过着贫困的生活,于是各谋生路,有做教师的,有放牛的,有砍柴的,有替人记帐的,有耕佣的,有卖字画为生的,但却没有偷窃的。因为偷窃是一门高难技术,不是孔乙己们能胜任的。

在梁山好汉里,偷窃高手是时迁,不第秀才是吴用,让吴用去干时迁的工作,他能干得了吗?

再者说,一个读书人,应该明白事理,怎么会去偷窃?偷窃以后又怎么去摆"读书人的臭架子"?这是非常矛盾的写法,但这么一写,孔乙已就成了一个非常无耻的人,无怪乎受人嘲笑了。

而且,处于穷困潦倒中的孔乙己,好不容易找到"替人抄书"的工作,不但不好好珍惜,还把笔墨纸砚都偷走了,这是正常人的行为吗?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作者的目的就是想批判"迂腐的读书人",却苦于找不到有力的论据,只好给他安个"偷窃"的罪名,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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