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构建合理的师生关系

    今天我听了罗红艳教授的对《校园伤害事故及其法律处理》的解读,说实在话这些内容是我期待已久的,也是我急需了解的。因为当前社会,家长、教师、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屡见不鲜,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现在很多教师管理学生都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唯恐一不小心被家长打、被学生闹,稍有不慎可能还要赔钱丢人,丢掉饭碗。听了今天的课使我们知道了该如何管理学生,面对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发生的一些事情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罗教授给我们讲了四方面对内容,让我受益最多的有这几方面:1、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教师都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学生的监护人永远是家长,2、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教师、家长应该如何承担责任。3、校闹事件该怎样处理。4、体罚和惩戒的边界。什么是体罚,什么是惩戒是困扰我多年的事情。听了今天的课后,使我知道了教师该如何行驶惩戒权。我们有什么样的义务和责任;做为一名班主任该如何管理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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