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一个资深教师的悲喜交加

2022年1月1号这一天,注定会以里程碑的方式,载入中国教育的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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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

打开这部法令,一读再读之余,回首执教20多年来的跌跌撞撞、酸甜苦辣,心中真的是万般滋味,百感交集。

无疑,这部法令将会带来的影响既是多层面的,也是极其深远的。它既是教育界的幸事,也是无数家庭、孩子的幸事,更是国家、民族的幸事。

而对于像我这样的一线教师来说,这部法令不啻是及时雨、雪中炭--它以立法的形式,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去重视教育、支持教育、推进教育、服务教育。

因而,未来的教育,将不再主要只是学校、教师的事;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学校、教师不再是既定的背锅者;全社会的参与,也让辛勤的园丁们有了更加坚实强大的后盾。

往事如烟,仍然难忘教书育人路上,曾经历过的那些心酸心塞与心痛、无力无奈与无助。

想起了那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她的父亲,作为一个洒脱豪迈的赌鬼兼酒鬼,无疑是优秀的。当他把家里最后一分钱都慷慨地扔到赌桌上那一刻,生无可恋的妻子决绝地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头。

靠着亲戚们的资助,女孩顺利地考上了本地一所重点高中。可是,最后也只能忍痛选择了一所职业高中——两年后就可以就业,这是她离自立最近的一条路了。

但,就是这样委屈的选择,也遭到了赌鬼父亲的反对--他不仅明确表态不会供养女儿上高中,而且还想让她去打工挣钱以供他挥霍。

后来,还是初中班主任和亲戚们百般劝说,他才勉强答应让女儿继续上学--条件是:学费、生活费得自己解决,作为父亲,他不会负担一分钱。这样的言行,让人忍不住怀疑:这女儿是亲生的吗?

当女孩出现在我的班上时,她那洗得快破掉的衣裳,那倔强的眼神和对学习的热望,深深地打动了我。竭尽所能,除了每个月资助她生活费,我还跟同事一起,在生活、学习方面给她提供了最大可能的帮助。

女孩也很争气,一年多的时间里,成绩一直稳居全年级第一;作为班上的学习委员,工作也是尽心尽责,跟其他班干部协作,把班风、学风带得很正,让我这个班主任带起班来感觉省心省力。

可是,造化弄人。就在高二上学期的一次体检中,女孩查出乙肝大三阳。学校要求她先回家治病,治好了再返校复学。

这样的晴天霹雳,彻底击垮了女孩的信心和勇气。她既拿不出金额不菲的治疗费,也不想再给老师们添麻烦,最后,选择在一个晚自习结束后,悄然消失。

不管怎样痛心,怎样惋惜,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得到过她的一星半点消息。

无数次揣想,是怎样的万念俱灰,才使她选择狠心断掉跟过往的一切联系--这过往种种,对她而言,曾经寄托过多少没有说出来的热望,承载过多少美好的憧憬!

想起了那位年近古稀,拄着拐杖的老人,为了孙子,换了4趟车,一路打听,好不容易才找到孙子就读学校。孙子的爸妈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就爷孙俩相依为命。

孙子沉迷游戏,每天放学回家,不做作业不看书,扔下书包就跑去网吧打游戏,经常玩到深更半夜才回家,白天上课就睡觉,学习成绩那叫一个糟糕!

我本来想跟家长交流意见,请家长配合,合理安排孩子回家后的时间,督促孩子完成作业,做好复习和预习。不曾想,等来的是位老人家。

才提起话头,老人就抖着手拉住我,老泪纵横地说:“老师啊,我这孙子我说什么都不听,麻烦你多管教,打骂都使得,只要他能听话学知识,我给你烧高香了!”

送老人出门,看着他枯瘦的背影蹒跚而行的那一刻,心酸的同时,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是啊,在学校,老师可以对孩子尽职尽责,但孩子回到家里,能陪伴、教育他的,只能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啊!

这些让人痛心的悲剧,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之后,再也不会上演了。

按照促进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负有对孩子实施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的义务。

上文中的两名学生可以归入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当地政府会为他们的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并由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向他们的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支持和服务。

如果家长拒绝履行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职责,拒绝承担保障孩子完成学业的义务,那么学校可以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督促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这一系列措施实施之后,孩子不仅能够更加健康地成长,而且还能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按自己的意愿顺利完成从高中到大学的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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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同事韩老师,曾经因为一名学生家长的所作所为,差点精神崩溃。

那年新生军训,班上一名女生因为吃不了军训的苦,声称自己有抑郁症,闹着要跳楼,吓得韩老师连10岁的儿子都顾不上了,心急火燎地连夜地赶往学校,整夜安抚、陪伴女孩。

第二天,终于联系上了孩子的父亲,请他尽快来学校,跟老师一起带孩子去医院看病。

谁知家长理直气壮地说:“这事还需要给我打电话?!我女儿在你们学校上学,出了啥事不都应该由你们学校、你们老师负责吗?”在老师再三讲道理、做工作后,家长最后还是极不情愿地来了。

来到医院,老师跑前跑后办妥了看病手续,全程围观的家长扔掉烟屁股,丢下一句“我女儿就交给老师了,我小儿子还等着我去接呢,先走了!”不由分说,拔腿就走了。

检查结论确认女孩有心理疾病,再加上情绪激动,医生建议住院一周观察治疗。

一周的时间里,韩老师连儿子的面都没见上,忙着在医院跟学校之间两头跑,和另外一名老师轮流看护女孩。

这期间,家长连面都没露过,老师给他打电话,他大言不惭地说了句“我女儿有老师照顾着,我放心得很”,“啪”地挂断了电话。

整整一学期,女孩的病情时好时坏,前后又住过两次院,家长不仅不闻不问,甚至还以女儿办了住校手续为由,不准孩子回家。

韩老师一边要完成教学和带班任务,一边要照顾、陪伴女孩,舒缓她的情绪,一边还要照顾10岁的儿子。时间一长,铁打的人也受不住,差点精神崩溃。一天,她正在给学生们讲课,眼前一黑,栽倒在讲台上。

每每提起韩老师的这段经历,同事们都心有余悸。教书育人,老师们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无奈无助无力啊!

让老师们欣慰的是,《家庭促进法》实施后,像女孩父亲这样的做法将会涉嫌违法。学校可以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督促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如果家长仍然拒绝履行家庭教育义务,那么可由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对家长进行训诫,并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样一来,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合法权益就可以真正得到全面而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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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浴着《家庭教育促进法》温煦的阳光,愿所有的老师都能够真正享受“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成就感;愿所有的家长对待孩子都能够“生而养之,养而教之”;愿所有的孩子都能够像花儿一样尽情绽放生命的绚烂与精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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