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海盗、囚徒与麻风病人:关于正义的十二堂课》前五章--人性与规则

序言:关于这本书,我应该算是早有耳闻,原本想到图书馆借来,结果图书馆没有,于是它就躺进了我的购物车许久,知道最近连着教材一起买了。我想着应该写写读这本书的感觉,毕竟也算是对自己助益,至于前五章,我想边看便写着吧,才有了前五章之说。



说是本书关于正义的十二堂课,就其整体而言,我觉得逻辑缜密,递进有序。对于人性而言,这本书多是以反对霍布斯之人性说,即如果没有政府法律施加的限制性影响,就将出现“每个人对每个人交战的状况”(Every Man is Enemy to Every Man)[ 托马斯.霍布斯1651年版《利维坦》],在我看来,这与中国儒家荀子思想“人性本恶”有着相似之处,只不过荀子认为的是需要用礼乐道德教化,而霍布斯则是政府及其制定的法律——“利维坦”才能限制。而罗宾逊(作者)则不这么认为,当读至此处时,我以为他的思想不过是与“人性本善”或者“中庸”相似,但是罗宾逊却认为,人性是另外的东西——合作。认为趋利避害是人们的特性之一,但是却在长远利益的考量之下,选择放弃自己的短期利益,而选择融入集体之中,并且认为合作这种性质根植于人的最本质的特性之中,并在125000个世代中,从塞伦盖蒂平原[被认为古人类发源地之一,位于非洲东部,赤道以南]不断融入血脉中传承下来。不论是对安第斯山坠机事件的“弱者”(老弱病残)的不放弃与照顾,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食物给予弱者,最后戏剧性的被其中一个恢复的弱者帕拉多——这个开始已经病入膏肓,甚至只能有他人嚼碎食物喂养的“弱者”,恢复后外出雪山摸索带来救援队的救星拯救,更有后文提及的夏威夷王国流放麻风病人的孤岛,一群麻风病人合作活了下来的故事,类似的故事多有举例。对此其得出结论认为合作实为人之天性,看似有着道理,但我亦有着意向疑惑,便是这是否算是教化后的相关结果,即荀子看来的礼乐道德教化后的思虑结果,但是后有着海盗之范例便让我有着理解,在海盗——这个公认残暴的群体之中,该说每个人都会是以自身利益至上的群体里,人们依然选择了合作,在可以称之为新时代海盗之父的本杰明.霍尼戈尔德的崛起史中,再其微末是依然选择了合作,并且出现了规则,属于海盗的规则或者一种对于海盗而言的“法律”。而有关法律的产生,在我印象中的大一中国法制史教材提及为部落过程中,为了资源的分配合理中产生。罗宾逊提及法律次数不多,他更认为这种原始的管理只是一种规则,而不能称其为法律。是的,为了合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合作团体的有效存续,规则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个惊悚怪异的海盗世界中,却暗涌着彻底民主主义思潮,其程度较之当下许多刚刚崭露头角的民主政府更甚”[ 保罗.罗宾逊《海盗、囚徒与麻风病人:关于正义的十二堂课》第二章]。对于一个骨子里流动着合作基因的种群,规则对于人类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兴起的嬉皮士风潮中,有着部分人群试着创造一个没有规则约束的世界,“落城”就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可是刚开始兴致过后,人们发现自己的这个小组织已经混论不堪,为了继续维持这片理想之地,人们开始妥协,开始制作规则,以及惩罚,这才让“落城”得以苟延残喘,而今已消亡,与之相反,秩序井然的同时期“黑熊庄园”至今犹存于世,结果不言而喻。

总结来说,人性或许偏向合作,但是在大体制下,规则总是必不可少的,一如《乌合之众》谈及,群体的思考力几乎为零,他们会陷入盲目的热情之中,所以总要有着枷锁冷静热情。以卢梭结尾吧“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你可能感兴趣的:(读《海盗、囚徒与麻风病人:关于正义的十二堂课》前五章--人性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