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注道德经述成·德经·第六十六章

德经·第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原成:王氏并没有注释此章。王氏自认为不是老子所著的,王氏拒绝注释。可此篇文字从哪里都看不出,不是老子写的。特别是“不争”、“莫能与之争”,是老子的特殊用语。那么可以认为王氏所注“被遗失”了。

老子此篇是围绕“下之”展开的。

“下之”的具体表现就是“言下之”、“身后之”。

“下之”的德就是“弗厚”、“弗害”、“弗厌”。此三弗者,亦是老子对“玄德”的另一种说法而已。

“道”衍生万物,万物接受“道”的约束,以“道”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凡思想上接受“道”的约束,行为上以“道”作万物的唯一标准,而不是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此“下之”之义,即“约束而不干预”万物之谓也。

把这一篇文字与道经七篇的“天长地久”结合在一起看,会有更多收获。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故曰“天长地久”。

“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故曰“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故曰“不以其无私乎,故能成其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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