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法律的假重视

我在法制办上班,我们的工作是为政府的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对县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法律监督,并且负责群众提出的行政复议,除此,还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与法律有关或貌似有关的具体事务。

工作面广。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什么事都可以和法律挂钩,于是,什么会,都有我们的名单,列席的,旁听的,因为大都是临时通知参会的,没时间准备,所以也多是打酱油的。

工作量大。本来我们是参谋单位,出谋划策即可,给出意见,行或不行。但事实上,为了在实践中把事情推动,把决策变为现实,听我们提出建议,不如看我们如果把不可能变成可能。于是很多难题就由我们来牵头落实,变通推进,协调沟通,工作量就是这么增加的。这还不包括常规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今年的案件已经有25件了,行政执法监督有40多个单位要覆盖,规范性文件一份份的来,我们一份份的看。

工作责任重。很多事,都是最后一道关口。看你一锤定音,定得好就好,定不好你的责任你承担。

岗位重要吧?部门关键吧?这么重要的岗位,这么重要的岗位,问题来了,法制办就两个人,我和主任,且我被抽出去搞其他中心工作,两头兼顾。主任刚来一年不到,门外汉一个。所有工作都在应付。

没时间学习业务,就没能力跟上时代。ppp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企业兼并重组等等,哪一个不是专业性强的法律领域,问题送到手上了,答不上来,心里没底厚着脸皮找人求助也要答。

许多部门的领导,一有合同要签了,有案件惹官司了,或是有棘手的法律问题要处理了,就找上门来了。自己每年的部门预算里都有一笔费用拿来聘请律师的。可是钱是花了,顾来的律师大多是关系户,只拿钱不做事。部门也从来不考核,不提要求,不管效果。

还有许多部门,明显管理业务多,法律事务不可避免要大量接触。从长远健康的发展角度,不培养一支自己专业的法律队伍,几乎不可能在相关领域大展拳脚的。他们不差钱,但是,就没这方面想法。有问题,托关系、打招呼,就为找我们这些纸上谈兵的业余法律人提供免费的廉价意见,真替他们感到焦虑。

但这就是基层干部对法律的态度。这就是基层法律人的真实状态。

他们知道这很重要,但是还不至于重要到需要认真对待,他们把法律看作手段,一种临时解决问题的手段。问题解决了,法律就是管用的。解决不了,绕开法律就是。

但在我看来,法律不能仅仅是手段,否则它就没有尊严。

法律必须成为人们思维底层里的制度逻辑,只有这样,一个稳定有序的世界才能长久健康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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