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耗费时间和精力去获取配偶出轨证据

当知晓配偶有出轨行为后,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叩心泣血、悲不自胜,第一反应就是要以雷霆手段去捉奸;殊不知捉奸行为是精神层面上与出轨方同归于尽的互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捉奸现场极其诛心,出轨男人往往会当你面袒护垂怜小三,因为在猪油蒙心的男人心目中小三多病多灾楚楚可怜,而扑将过去捉奸的原配彪悍抓狂,千真万确是泼妇一枚。

并且捉奸过程蕴含极大法律风险,雄赳赳赶赴过去的一众人马七嘴八舌多馊主意,一旦热血沸腾就极有可能演变为暴力伤人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者均将受到法律追诉;如果将Z男Z女衣不蔽体的照片或视频公开发布,你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侮辱罪。

看到这你一定意难平,你的内心好生嘀咕:“捉奸被你说得险象环生如履薄冰,那我去收集对方出轨证据这总可行吧?!”;在你准备心无旁骛、潜心笃志耗上时间和精力去搜集配偶出轨证据之前你要先问自己一个问题:你搜集对方出轨证据最终目的是为了什么?!你是想挽救婚姻拉回丈夫(妻子),还是无所谓鱼死网破只为离婚存证?!

一、何为出轨证据

与小三的合照、双方聊天的录音录像、手机发送的露骨短信、双方互往的暧昧电子邮件、出轨方或小三亲笔承认的出轨事实之类的书面材料、周围邻居或朋友的证言等等,其次是你与出轨方就其出轨行为进行谈判时的录音;如果你演技贼好且又沉得住气,你让他写一份保证书,写明他与谁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以求你的谅解云云。

二、掌握配偶证据后何种用场

拿着配偶出轨证据想让他净身出户,很显然法条上根本不存在“净身出户”这个词条;法院在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归属时,无论有无出轨现象,依然会进行平均分割,而达成净身出户的唯一途径除非出轨方自愿放弃财产;法律所认可的出轨情形,是要以达到长期稳定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事实,因而指望拿着对方出轨证据而让法官在裁决财产份额时统统全归你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当你将处心积虑所搜集到的配偶出轨证据甩在对方面前时,你多么想看到他(她)羞愧万分颜面尽失的狼狈相;事实上,有许多出轨者因为事情被揭穿而显露出横竖横豁出去的勇毅凛然,如果你并未做好离婚的准备,摊牌的作用只能是将这段婚姻推向悬崖。

假如你掌握了配偶的出轨证据又不打算离婚,明摆着只能使对方破罐子破摔;你手上的证据只会给自己留下终身阴影和心结,假如你拿着这些东西作为分手的武器相威胁,这只会暴露出你的纠缠与不敢离开的怂,这只会让对方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重蹈覆辙;如果你是奔着挽回出轨方的打算去收集证据,那么请适可而止、谨记物极必反。

调取证据真是件斗智斗勇竭精殚力的苦差使,大多情形下即便你搞得灰头土脸身心疲惫也捕获不到实质性的证据;事实上你拿到对方出轨证据的用场最多是在法庭上灭一灭出轨方的嚣张气熖,能在庭外谈判时占据上风而已;如果你铁了心想离婚,那就放开手脚随便折腾去;不过无论你想要哪一种结局,首先要做的是将悲伤的自己从牛角尖中抽离出来,别只顾回想你和他(她)的一幕幕过往,而不愿意站起来换身衣服去户外或奔跑或徜徉或举目与流云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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