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金融学》期末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劣币驱逐良币:是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
无限法偿:货币具有的法定支付能力,指不论用于何种支付,不论支付数额有多大,对方均不得拒绝接受,是有限法偿的对称
国家信用:是国家及其附属机构作为借贷主体,根据信用原则向社会公众或国外政府举债的一种形式。
商业信用: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
金融市场: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成的交易机制及其关系的总和。
直接融资:资金需求方直接从   供求方获得资金的方式。
间接融资:资金需求方通过银行等信用中介机构筹集资金的方式。
货币市场:又名短期金融市场,短期资金市场,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即为交易对象的金融资产其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金融市场。
资本市场:长期金融市场,长期资金市场,指融资资金在一年以上即为交易对象的金融资产其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市场。期限长、流动性相对弱、风险性也更强。
基准利率:币市场基准利率一般是指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它是一种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在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的参照作用,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名义利率:是政府官方制定或银行公布的利率,是包含信用风险与通货膨胀风险的利率。
实际利率:是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名义利率扣除物价变动率后的利率,它是在没有通货
膨胀风险前提下,指物价不变、货币购买力相对稳定时的利率。
商业银行:是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为主要业务的企业法人,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以货币信用业务和综合金融服务为经营对象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
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即能为商业银行带来货币收入,却不直接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的业务。
表外业务:商业银行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 。
原始存款:是指银行吸收的现金存款或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所形成的存款,它包括商业银行吸收到的所增加其准备金的存款。
派生存款:是指商业银行以原始存款为基础发放贷款而引申出来超过最初部分存款的存款。它是商业银行在其超额储备的基础上,由负债贷款转化的存款货币。
现金漏损:是指在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创造过程中,随着客户从商业银行提取或多或少的现金,从而使一部分现金流出银行系统,现金漏损会降低存款货币创造乘数。
超额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及存款性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帐户上的实际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
基础货币:也称高能货币或强力货币,是由流通中的通货和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组成。
货币乘数
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或售卖政府债券,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准备金,从而影响利率和货币供给量达到既定目标的一种政策措施。
贴现政策:是指货币当局通过变动自己对商业银行所持票据再贴现的再贴现率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基础货币量的政策。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货币政策:国家为组织、管理货币资金的融通、调节货币供求关系而采取的各种金融性政策。主要工具包括再贴现率调整、准备率调整、公开市场业务以及必要的信贷额度调整。
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从需求与攻击决定价格的那张图上看,由于需求曲线右移(需求增加)而导致的价格增高称为需求拉动型的通胀,反之,由于成本升高导致攻击下降从而价格上升称为成本推动型的通胀。
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是指在没有超额需求的情况下由于供给方面成本的提高所引起的一般价格水平持续和显著的上涨。
流动性陷阱:是凯恩斯提出的一种假说,指当一定时期的利率水平降低到 不能再低时,人们就会产生利率上升而债券价格下降的预期,货币需求弹性就会变得无限大,即无论增加多少货币,都会被人们储存起来。
流动性偏好:是指人们宁愿持有流动性高但不能生利的货币,也不愿持有其他虽能生利但较难变现的资产的心理。其实质就是人们对货币的需求,我们可以把流动性偏好理解为对货币的一种心理偏好。
1.金本位制崩溃的原因有哪些?
第一,黄金生产量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商品生产增长的幅度,黄金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商品流通需要,这就极大地削弱了金铸币流通的基础。
第二,黄金存量在各国的分配不平衡。1913年末,美、英、德、法、俄五国占有世界黄金存量的三分之二。黄金存量大部分为少数强国所掌握,必然导致金币的自由铸造和自由流通受到破坏,削弱其他国家金币流通的基础。
第三,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黄金被参战国集中用于购买军火,并停止自由输出和银行券兑现,从而最终导致金本位制的崩溃。

2.划分货币层次的标准和意义是什么?金融创新对其有何影响?
各国中央银行在确定货币供给量层次时,一般遵循以下三条原则:(1)流动性的强弱; (2)与经济的相关性;(3)不同时期的不同具体情况。 
货币供给量的层次划分目的,是为了考察各种具有不同流动性的资产对经济的影响,并选定一组与经济的变动关系最密切的货币资产作为中央银行控制的重点,便于中央银行进行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和货币政策操作。例如,M0的变化主要反映并影响我国消费市场的供求和价格,与居民的生活联系密切; M1反映的是居民和企业资金松紧变化,是经济周期波动的先行指标;M2反映的是社会总需求变化和未来通货膨胀的压力状况。M1对经济的影响比M2更直接、更迅速,因为M1是现实的购买力,它的变化将直接引起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而M2由于没有直接的支付和转帐功能,只有转化为M1后,才会产生这种影响。因此,对货币供给量进行层次划分对保持货币政策时效性和宏观经济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具有良好流动性的新型金融工具不断涌现,突破了传统的货币概念,货币层次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按流动性来划分的货币层次的方法越来越复杂。如自动转帐系统(ATS)、可转让支付命令(NOW)、定期存单(CDs)。可以预见金融创新对货币层次划分的影响将不断深化。
3.简述金融体系的功能。
(1)支付结算功能;(2)聚集资源功能;(3)跨时空配置资源功能;(4)管理风险功能;(5)解决激励问题功能;(6)提供信息功能。
4.试比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行为;而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这两者之间的区别: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次,是鉴丰金融所起的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在直接融资方式中,以证券公司为核心。第三,是风险不同:间接融资比直接融资的风险小;而且间接融资的成本低、流动性好。
5.简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和相互关系。
一级市场指的是证券、票据、存款凭证的发行市场;二级市场是金融工具流通转让的市场。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关系密切,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一级市场所提供的证券及其发行的种类,数量与方式决定着二级市场上流通证券的规模、结构与速度,而二级市场作为证券买卖的场所,对一级市场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组织完善、经营有方、服务良好的二级市场将一级市场上所发行的证券快速有效地分配与转让,使其流通到其它更需要、更适当的投资者手中,并力证券的变现提供现实的可能。此外,二级市场上的证券供求状况与价格水平等都将有力地影响着初级市场上证券的发行。因此,没有二级市场,证券发行不可能顺利进行,初级市场也难以为继,扩大发行则更不可能。
6.简述凯恩斯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的主要内容。
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指:假定远期汇率高于未来即期汇率的理论凯恩斯认为利率是纯粹的货币现象。因为货币最富有流动性,它在任何时候都能转化为任何资产。利息就是在一定时期内放弃流动性的报酬。利率因此为货币的供给和货币需求所决定。凯恩斯假定人们可贮藏财富的资产主要有货币和债券两种。
7.结合我国实际,谈谈你对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看法。
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在实践中已经取得较好的效果:结合中国国情,大力推进货币市场的发展;在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基础上,在试点地区进行存款利率浮动的试验;放开外币利率等一系列改革。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还提出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次序: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小额活期,后大额定期。 
实现利率市场化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1) 稳定的市场经济发展机制; (2) 完善的金融稳定机制; (3) 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大致均衡; (4) 人民币自由兑换。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利率市场化采用渐进方式是合适的。
8.为什么说利率市场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
利率反映银行的资本投资收益,而资本收益完全受市场或者说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因此利率水平也完全是市场决定的。利率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否则,违背市场的发展,起不动调节经济的作用。但是,利率杠杆是政府调节经济的手段,不会完全放任的。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联系与区别在哪里?
所有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但会影响当期损益的业务,都可以是表外业务。中间业务,按照文件上的定义,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说白了就是银行不动用自身资产,仅以中间人身份提供的服务。这两个定义,一个是从会计准则上出发,一个是从业务类型上出发。在两者的关系上,一般来说,中间业务都是表外业务,但表外业务不一定是中间业务,关键看是否涉及到银行自身。表外业务可以涉及银行自身,但是根据会计准则不体现在资产负载表上,而中间业务则是不涉及银行,银行只起到中间人的作用。比如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就属于表外业务,但不能归入中间业务。
比较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商业信用:1、商业信用的主体是工商企业。 2、商业信用的客体主要是商品资本,因此,它是一种实物信用。 3、商业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变动是一致的。即商业信用的数量和规模与工业生产、商品流通的数量、规模是相适应的,在动态趋向上是一致的。
银行信用:1. 克服商业信用局限性。上游企业贷给下游企业,也可下游贷给上游。可小额聚成大额,也可大额分散成小额。满足长、中、短贷款的不同需要。 2. 规模大、成本低、风险小。3. 能够创造信用。发放贷款给企业,企业根据需要,可再次贷款给其他企业。
在货币供给中,商业银行、中央银行的作用?
(1)作为银行的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这相当增加商业银行的原始存款,可以扩大其派生存款能力。
(2)中央银行可以调低存款准备率,这也等于扩大了商业银行的实际可用存款额,可以增加派生存款数。
(3)中央银行增加现金发行,相当于商业银行增加原始存款,可以扩大派生存款。

试述决定和影响利率水平的主要因素。
(1)利率分别受到产业的平均利润水平、货币的供给与需求状况、经济发展的状况的决定因素的影响。(2)又受到物价水平、利率管制、国际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的影响。而且由于利率变动对经济有很大的影响,各国都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的形式,对利率实施不同程度的管理。国家往往根据其经济政策来干预利率水平,同时又通过调节利率来影响经济。
13.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
(1)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 (2)金融监管 (3)提供支付清算服务
14.如何理解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①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②中央银行与政府两者之间所处地位、行为目标、利益需求及制约因素有所不同。如果中央银行完全按政府指令行事而缺乏独立性,一是可能出现用货币发行弥补政府赤字,从而导致通胀,二是可能降低货币政策的稳定性从而导致金融波动;③中央银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能使中央银行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政策形成一个互补和制约关系,增强政策的综合效力和稳定性,避免因某项决策或政策失误而造成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性的损失;④中央银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还可以使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总行的方针政策,而少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保证货币政策决策与实施的统一,增加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时效性和提高中央银行运行的效率。
15.一般性货币政策有哪些?
(1)存款准备金政策 (2)再贴现政策 (3)公开市场操作
16.为什么说商业银行是一个特殊的企业,其特殊性表现在哪儿?
首先,商业银行是一个企业,是以最小的投入来获取最大的回报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但是,商业银行又是一个特殊的企业,其特殊性体现在:它经营的商品是特殊的商品——货币,而货币又是一种国民经济的综合变量,其变化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商业银行具有一些特殊的功能,如信用中介功能、支付功能、信用创造功能、政策调节功能、服务功能等,这些功能的发挥,使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比一般的企业大得多。
17.弗里德曼货币需求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弗里德曼理论的主要内容:研究的出发点:把货币需求当做财富所有者的资产选择行为 影响财富所有者赤壁冤枉的因素:财富总量,恒久性收入(正比);人力财富占总财富的比重(反比);持有货币的预期报酬率(正比);其他资产的预期报酬率(反比);其他因素 货币需求函数M=f(P,rb,re,1/P dP/dt,W,Y,u)。
18.信用的主要经济功能有哪些?
(1)现代信用可以促进社会资金的合理利用。通过借贷,资金可以流向投资收益更高的项目,可以使投资项目得到必要的资金,资金盈余单位又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
  (2)现代信用可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通过信用调剂,让资源及时转移到需要这些资源的地方,就可以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运用;
  (3)现代信用可以推动经济的增长。一方面通过信用动员闲置资金,将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直接投入生产领域,扩大社会投资规模,增加社会就业机会,增加社会产出,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信用可以创造和扩大消费,通过消费的增长刺激生产扩大和产出增加,也能起到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19.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条件是什么?
(一)银行券发行问题:中央银行形成后,集中货币发行,克服了分散发行的混乱局面.
(二)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中央银行的出现从根本上解决了全国性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
(三)最后贷款人问题: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起到了在商业银行发生资金困难时予以必要贷款支持的作用.
(四)金融监管问题:中央银行专门对金融业的监督的管理,保证了金融业的安全与规范.
20.怎样理解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是指中央银行自身所具有的特有属性。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三)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四)中央银行是管理金融的银行
  
21.什么是货币政策?货币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1)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
(2)货币政策包括:在经济萧条的时期增加货币供给,降低利息率,刺激私人投资,进而刺激消费.既扩张性货币政策反之,就紧缩货币供给量.使生产和就业减少一些或缓慢增长,即紧缩性货币政策.
22.恶性通货膨胀对经济生活有什么影响?
1、促进论:认为通货膨胀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2、促退论:认为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 负相关,不仅不会促进经济增长,还会损害经济的发展。 
3、中性论:认为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最终会中和它对经济的各种效应,正负效应会相互抵消。
计算题:
现假设银行系统的①原始存款为2000万元;②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6%;③现金漏损率为1 5%;④超额准备金率为3%。
(1)此时银行系统的派生存款总额是多少?
(2)此时银行系统的派生乘数是多少?
(1)派生存款总额=9000000/(6%+15%+3%)-9000000=28500000元
(2)存款乘数=1/(6%+15%+3%)=4.1667

三、论述题有非常大的发挥空间,希望大家要结合实际分析问题
1、人民币国际化问题分析
含义:人民币国际化是指人民币能够跨越国界,在境外流通,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计价、结算及储备货币的过程。人民币国际化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人民币现金在境外 享有一定的流通度;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是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成为国际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的投资工具,为此,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第三,是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的交易要达到一定的比重。这是衡量货币包括人民币国际化的通用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是后两点。
 现状:从近几年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流通情况及使用范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国家。人民币的流通使用主要是伴随旅游业的兴起而得到发展的;第二种,在中越、中俄、中朝、中缅、中老等边境地区。人民币的流通使用主要是伴随著边境贸易、边民互市贸易、民间贸易和边境旅游业的发展而得到发展的;第三种,,在中国的香港和澳门地区。由于内地和港澳地区存在著密切的经济联系,每年相互探亲和旅游人数日益增多,人民币的兑换和使用相当普遍;
 条件:作为位居全球前三的大经济体,中国的主权货币具有成为国际货币的可能性。全球金融危机已从经济基础和政府信用两方面造成美元本位制基础的松动,给人民币国际化带来了机会。但是人民币国际化的成功需要三个基本条件:
(1)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条件有赖于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以本土消费市场的拓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为主要特征;
(2)具有健全的以保护产权为核心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这涉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相对独立的立法和司法程序;
(3)建立亚洲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也即本土拥有规模巨大、流动性、安全性和成长性兼具的现代化金融市场体系。
必然因素: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人民币作为交易媒介、储藏手段和支付手段,在中国周边国家和港澳地区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稳定的政治格局;强大的经济实力;健全的金融体系;完善的金融市场;充足的国际储备。
利弊分析: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尤其依赖于资金财富。因此,一旦实现了人民币国际化,不仅可以减少中国因使用外币引起的财富流失,而且将为中国利用资金开辟一条新的渠道。但人民币国际化是一把“双刃剑”,这就要求仔细分析其中的利弊:
利:提升中国国际地位,增强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减少汇价风险,促进中国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中国边境贸易的发展;获得国际铸币税收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后最直接、最大的收益就是获得国际铸币税收入。铸币税是指发行者凭借发行货币的特权所获得的纸币发行面额与纸币发行成本之间的差额。在本国发行纸币,取之于本国用之于本国。而发行世界货币则相当于从别国征收铸币税,这种收益基本是无成本的。)
弊:对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产生一定影响。人民币国际化使中国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紧密相连,国际金融市场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对中国经济金融产生一定影响;增加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人民币现金管理和监测的难度。
人民币国际化利大于弊:在经济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掌握一种国际货币的发行权对于一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国货币充当国际货币,不仅可以取得铸币税的收入,还可以部分地参与国际金融资源的配置。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既能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又可以增强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和发言权,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要想在全球金融资源的竞争与博弈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加入货币国际化的角逐中。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货币国际化也将为本国经济带来不确定因素。如何在推进货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发挥其对本国经济的有利影响的同时,将不利因素降至最低是一国政府必须认真考虑的事情。可以相信,只要我们创造条件,坚定信心,发展经济,增强国力,在不远的将来,人民币就一定能够成为世界人民欢迎和接受的货币。
2、利率市场化问题分析
含义: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它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结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利率市场化的风险:经济理论基础的缺陷;(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理论”与“金融深化理论”) 半数国家引发了金融危机;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利率市场化改革将给商业银行带来阶段性风险和恒久性风险。所谓利率市场化的阶段性风险是指利率放开管制的初期,商业银行不能适应市场化利率环境所产生的金融风险。在转轨阶段,利率市场化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加重商业银行的风险:一种是由于长期的利率压制,市场化后的利率水平必然会升高,银行之间吸收存款的竞争加剧。但是利率上升得过快、过高,就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信贷活动中的“逆向选择效应”和“风险激励效应”使资产平均质量下降,信贷风险增大,原来由分散的存款人承担的风险主要落在了银行身上。另一种是在利率水平整体升高的同时,利率的波动性也迅速增大。但在长期管制环境中生存的商业银行往往不能适应这种变化,既不能把握利率的变动规律,又没有合适的金融工具来规避利率风险。经济史上利率市场化加速实现时几乎都伴随着或大或小的银行危机。典型代表是台湾银行业在利率放开管制后集体亏损了三年,其中最主要原因是台湾银行业发展过多过快,产生了过度竞争。所谓利率市场化的恒久性风险即通常讲的利率风险。与阶段性风险不同,利率风险源自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即由于商业银行的利率敏感性,导致利率变动时银行的净利差收入产生波动。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期限失衡相对较为严重,因此,随着利率逐步市场化,在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四类基本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中,利率风险将逐渐成为最主要的风险。)
环境分析 外部宏观环境分析:1. 国际环境因素分析。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市场化已成趋势,美国于1986年3月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日本于1994年10月最终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 2. 加入WTO后的影响分析。中国加入WTO后,在5年后取消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服务限制,并可以经营银行零售业务,银行业的所有业务将彻底放开 3. 外汇管理政策的影响分析。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缩小本外币利率差额的同时,也会减轻实施外汇管制的政策压力,使得积极稳妥地放开更多的本外币沟通的渠道成为可能。 4.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分析。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不但为金融机构扩大规模创造了条件,而且也为以后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创造条件。同时,也为将来金融机构之间通过资本市场工具,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大规模的购并重组创造了条件。 内部环境分析:遇到的问题1. 财政连年赤字,宏观经济稳定存在隐患。 2. 商业化的银行体系和金融机构良性竞争的局面尚未形成,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够完善。 3. 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预算软约束尚未消除。 4. 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上自身长期积累下来的体制与结构弊端,目前国内市场普遍存在需求不足,政府已将利率调到相当低的水平 我国政策 这些情况都表明,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复杂而又敏感的政策,应慎重推行。 我国已于1996年放开了同业拆借利率,向市场利率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接着又放开了国债的市场利率,逐步建立起一个良好的货币市场与国债市场的利率形成机制,也为政府进行利率调整确定了一个基准利率。这都为利率市场化打下了基础。接下来,我国应首先着手调整利率结构,将法定利率由200多种减少到30种左右,并根据经济运行状况更为频繁地调节利率,同时完善货币和资本市场,丰富市场上的交易品种,逐步扩大企业融资中市场利率的比重。当国有银行商业化进展顺利,银行体系的竞争水平提高和监管机制得到完善时,就可以考虑逐步扩大商业银行决定贷款利率的自由权,放开贷款利率。而如果银行经营状况良好,国有企业改革也取得进展时,就可以逐步放开存款利率。通过这样有步骤、渐进地层层推进的改革,最终实现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3、抑制通货膨胀的治理对策
通货膨胀是商品和劳务的货币价格总水平持续明显上涨的过程。
(一) 紧缩性宏观经济政策
由于通货膨胀的一个直接原因在于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因此当经济运行中出现较大的通货膨胀压力时,政府往往采取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抑制过旺的总需求。
1.紧缩性货币政策 紧缩性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减少货币发行来降低流通中的货币量来抑制通货膨胀。运用货币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主要通过两条途径来实现:一是降低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二是提高利率。
2.紧缩性财政政策 紧缩性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削减政府支出和增加财政收入来抑制通货膨胀。运用财政政策来治理通货膨胀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增加税收,使企业和个人的利润和收入减少,从而使其投资和消费支出减少;二是削减政府的财政支出,以消除财政赤字、平衡预算,从而消除通货膨胀的隐患;三是减少政府转移支付,减少社会福利开支,从而起到抑制个人收入增加的作用。
(二)收入政策
收入政策的理论基础是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收入政策指通过限制提高工资和获取垄断利润,控制一般物价的上涨幅度。
这种抑制性的收入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工资、价格管制。即由政府颁布法令,强行规定工资、物价的上涨幅度,甚至暂时冻结工资和物价。工资、价格管制通常采用道义劝告和指导、冻结工资等手段进行;(2)利润管制。利润管制是指政府强行限制大企业或垄断性行业的利润,从而抑制通货膨胀。
(三)收入指数化政策(减轻通胀的分配效应)
收入指数化政策又称指数联动政策,指对货币性契约订立物价指数条款,让工资、利息、证券收益以及其他收益部分地或全部地与物价指数相联系,使各种收入随物价指数的升降而升降。
4、商业银行的经营的未来走势(书上162-164)
5、存款保险制度为什么会促使银行去冒更大的风险?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是否有冒过大风险的动机呢?为什么?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基本特征
(1)关系的有偿性和互助性 存款保险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有偿的,即只有在投保银行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后,才能得到保险人的资金援助,或倒闭时存款人才能得到赔偿;另一方面又是互助的。即存款保险是众多的投保银行互助共济实现的,如果只有少数银行投保,则保险基金规模小,难以承担银行破产时对存款人给予赔偿的责任。
(2)时期的有限性 存款保险只对在保险有效期间倒闭银行存款给予赔偿,而未参加存款保险,或已终止保险关系的银行的存款一般不受保护。
(3)结果的损益性 存款保险是保险机构向存款人提供的一种经济保障,一旦投保银行倒闭,存款人要向保险人索赔,其结果可能与向该投保银行收取的保险费差距很大。因此,存款保险公司必须通过科学的精算法则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合理的保障率,使得存款保险公司有能力担负存款赔付的责任。
(4)机构的垄断性 无论是官方的、民间的,还是合办的存款保险都不同于商业保障公司的服务,其经营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通过存款保护建立一种保障机制,提高存款人对银行业的信心。因此,存款保险机构一般具有垄断性。
  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当实行该制度的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或破产倒闭而不能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时,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投保银行可从存款保险机构那里获取赔偿或取得资金援助,或被接收,兼并,存款人的存款损失就会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有效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存款保险制度虽然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但它的作用却在事前也有体现,当公众知道银行已实行了该制度,即使银行真的出现问题时,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这从心理上给了他们以安全感,从而可有效降低那种极富传染性的恐慌感,进面减少了对银行体系的挤兑。
  2、可有效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由于存款保险机构负有对有问题银行承担保证支付的责任,它必然会对投保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督,管理,从中发现隐患所在,及时提出建议和警告,以确保各银行都会稳健经营,这实际上增加了一道金融安全网。同时由于这一制度对公众心理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也可有效防止银行挤兑风潮的发生和蔓延,从而促进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3、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为公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大银行由于其规模和实力往往在吸收存款方面处于优势,而中小银行则处于劣势地位,这就容易形成大银行垄断经营的局面。而垄断是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社会公众获得的利益就会小于完全竞争状态下的利益。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中小银行,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方法之一。它可使存款者形成一种共识,将存款无论存入大银行还是小银行,该制度对其保护程度都是相同的,因此提供服务的优劣,将成为客户选择存款银行的主要因素。
  4、存款保险机构可通过对有问题银行提供担保,补贴或融资支持等方式对其进行挽救,或促使其被实力较强的银行兼并,减少社会震荡,有助于社会的安定。
积极影响
  1)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要防范风险,稳定金融,只能“防患于未然”,国际经验表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失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可行选择之一。
  2)有利于保护广大存户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其基本特征是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即银行大部分资金是以负债的形式吸收的机构和个人存款,自有资金只占全部资本的小部分,在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导致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时,就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我国金融业目前的现状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实际上也是对银行业发展的一种强制性保护。
  3)有利于革新传统观念,提高了公众风险意识。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我国的银行储蓄存款不仅没有风险,而且收益可观,一直是人们投资的首选渠道。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破产不仅在理论上已被公众接受,而且在实践中已实施,因此作为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商业银行所潜在的风险也应为公众所接受。
  4)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存款保险的目的,一方面是在必要的情况下,执行赔偿的职责,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为了保障整金融体系的稳定。这就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对日常的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要定期对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查其上报的统计报表和账目。当银行管理不善或经营非法、风险较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帮助银行渡过难关,或促成其它银行的并购,从而实现中央银行的监管意图。
消极影响
  1)存款保险制度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它可能诱发道德风险。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者风险意识下降,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实现以后,他们就可能不顾银行经营风险,将钱存到愿意支付最高存款利息的银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也会弱化,在经营活动中就可能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此外,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有特殊问题:主要是四大国有银行有政府为其做后盾,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险,为了节省运行成本,显然不愿加入存款保险体系。如果不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纳入这一体系,那么由于保险基金数额小、范围狭窄,就很难保证银行资金发生大量损失的时候对储户进行赔付。
  2)鼓励银行铤而走险。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刺激银行承受更多的风险,鼓励银行的冒险行为。因为银行知道,一旦遇到麻烦,存款保险机构会挽救它们。特别是当一家银行出现危机而又没被关闭时,所有者便用存款保险机构的钱孤注一掷,因为这时全部的风险由承保人承担。这样那些资金实力弱、风险程度高的金融机构会得到实际的好处,而经营稳健的银行会在竞争中受到损害,从而给整个金融体系注入了不稳定因素并增大了银行体系的经营风险。这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本来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3)存款保险制度还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在存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形下,由于风险锁定存款保险,存款人更敢于冒险选择能提供非正常高回报的高风险银行,从而损害经济资源和市场约束的效率。在资源参加保险和存款保险费率统一的情形下,经营好的银行将会推出存款保险体系,经营不好的银行也要缴纳更高的保险费用,从而威胁到存款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银行体系性风险也将扩大。
  4)存款保险制度本身也并非没有成本。对银行而言,缴纳保险费用将会增加其运营成本,减少利润。对存款人而言,银行会将存款保险的费用间接转移到储户身上。对存款保险机构来说,其也存在自身的运营成本,也有自己的利益,有可能将自身利益置于存款人和纳税人的利益之上,这样处理问题是就会产生利益倾向,从而出现问题。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
  首先,《存款保险条例》与银行公司治理和存款人保护法律关系的协调问题。相对一般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存款人在银行中地位更重要,债权风险更高,其利益保护更应该得到高度重视。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缺乏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人员的特别约束,银行经营管理人员不对银行经营失败承担个人民事责任。因此,有必要在《存款保险条例》中,确立存款保险公司参与投保银行公司治理的权利。同时,存款保险制度还需要与直接保护存款人的春款准备金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相协调。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后,在投保银行增加存款保险费用的支出后,法定存款准备金缴纳比例可相应调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应该明确存款保险理赔与中央银行再贷款的范围,划清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与村拨款保险制度出资救助的时间和顺序,处理好两者在解救银行危机时的关系,并明确再贷款不能纳入存款保险理赔的范围,以防止政府和中央银行子向存款保险机构转移风险。
  其次,《存款保险条例》与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协调问题。第一,要理顺存款保险公司与人民银行的关系。一是要确定存款保险公司独立于人民银行设立;二是要确立二者的协调关系,避免职能交叉和加重银行接受监管的负担。第二,存款保险公司的职能还应与银监会进行区分。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审慎监管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可能引致监管者的道德风险,需要赋予存款保险公司一定的监管职能,与银监会的银行监管职能相协调应相互制约。而对于监督存款保险公司,需要以法律规定对存款保险公司的透明性要求和刚性的问责制度,存款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接受独立审计并定期向政府和公众报告,存款保险公司及其负责人应对运营失误承担责任。存款保险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于其董事会,应通过立法确保存款保险公司董事会成员具有广泛的公共利益代表性和高度的专业性。
  再次,《存款保险条例》与问题银行处理和银行市场退出法律体系的协调问题。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问题银行进行处理和安排问题银行退出市场。我国应通过立法将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方式进行统一规定,赋予存款保险公司在解决银行退出市场过程中的相关权限,在《存款保险条例》中应详细规定存款保险公司在权限内具体处理问题银行的职责。
6、对我国民间借贷改革的一些思考。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我国民间资本借贷进行融资的发展改革的建议
(一)宏观层面的建设
1:政策方面:
国家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的扶持力度,面向中小企业管理的国家机构是设立在国家经贸委内部的中小企业司,其基本职能包括:一是制定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是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发展;三是组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四是促进和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就目前而言,各省各地区面向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还不健全,目前最为重要的工作是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理顺中小企业管理体制,尽快明确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负责本地有关中小企业的发展指导工作,充分履行职能,协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
对个体工商户借贷管理,国家可以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凡是要申请创业资金的个体户,必须提供详细的创业计划书,分出每个阶段资金的需求情况,及还款计划,这样国家可以让银行等经济管理机构分期考察申请人资金使用情况和创业进度给予指导,再分拨下一批款项;当个人在国家的帮助下创业成功并稳定后,可按之前协议分期还款。只有国家在协调需要资金的企业及个人能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出款来,才能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创业的违法行为。
2:经济方面:
国家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稳定市场物价和金融秩序,提高银行存贷利率,收回超发货币,控制通货膨胀;设立物价监控体系和举报中心,严厉查处非法囤积哄抬物价,随意涨价行为。加强货币管理,防止国外“热钱”流入,及国内假币流通。
国家可以成立民间发展促进基金会,从经济上监管民间融资借贷问题,基金会资本来源可有三个方面:第一是政府财政拨款;第二是出售国有中小企业的收入;第三是从中小企业的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发展促进基金由政府掌握,实施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同时在会计科目中设置坏账准备金,用于冲抵一些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形成的呆账和坏账。在中小企业发展准备金制度建立之前,先由财政拨款承担,对特定中小企业实施优惠融资政策。
3:法律制度方面:
民间借贷的不规范性、逐利性以及缺少严格的合法与非法性界定标准等,从而对正规金融体系形成了冲击;由于它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一定程度上削弱和对冲了宏观金融调控的效果;对参与主体正常的生产生活乃至整个区域经济金融运行都产生了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活动。因此,尽快制定和出台一部专门的《民间借贷法》,以促进我国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化健康发展已显得十分迫切。尽管在我国的《合同法》、《意见》以及其他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存在某些直接针对民间借贷进行规定的法律规范,但是,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或是行政法规对民间借贷做出一个全面系统的规制与调整。而与这样一种法律缺位的情况相比,我国的民间借贷却大量存在并且日益成为一种显性的社会事实,与之相关的法律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增多,民间借贷法律法规的出台迫在眉睫。就民间借贷来看,最主要的需要解决的是其合法性的问题,至于具体的行为规则可以参照相关民事法律规范。我国现行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虽然过于零散,过于原则性,没有形成一个体系,但却为民间借贷法的制定提供了一个大体的轮廓,像民间借贷这一法律关系中涉及的债权人、债务人及保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在《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范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尤其是《合同法》为民间借贷法提供了很好的轮廓,因此在解决了民间借贷合法性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借款合同的规则办理。如果制定专门立法,也需要结合已有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这不仅可以缩短制定民间借贷法所需要的时间,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法制统一性的要求。
目前较好的民间借贷解决方案:借贷双方在协议借贷后,到借款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登记备案。首先由政府部门制定统一的民间借贷合同范本,从借贷双方、借贷时间、借贷金额、贷款利率、贷款用途、放款方式、还款时间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借贷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手续时填写,并加盖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章,合同书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及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其次,每年年底由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对本年所登记的民间借贷情况统一汇总,上报政府相关部门,便于政府的宏观调控,减少民间借贷对宏观调控的影响,同时对社会公众进行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这样,贷款人在贷款给借款人之前可以到借款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查询借款人以往的借款还款情况,对某些借款人的欺诈行为形成了一种制约。完善我国农村民间借贷的法律体系,是民间借贷发展完善的自我要求,同时对于建立诚信社会也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同时减少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在司法资源稀缺的今天,有利于法院及时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4: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精神文明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在主观世界方面所取得的进步,主要表现在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历史上的精神文明既有历史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它的发展需要物质文明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它的发展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中共中央曾多次郑重指出: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
现代社会物欲横流,社会商品极大丰富,谁手里钞票多,谁就占有得多,可以说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物的依托时代;什么拜金主义,有钱能使鬼推磨,好吃懒做,专门炒作剥削的思想在很多人脑海里已经沉淀下来了。革命先辈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省吃俭用等等优秀的民族传统都快丢光了;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文明诚信贬值;所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建立诚信机制,势在必行。
除了银行等国家金融机构对个人信用要求高,建立了有效的信用机制外,那么民间的信用机制基本是空白的,我们只能感性的听别人说某某很有钱,资产很多,为人诚信,现在在做某某大事业老总等等光环,或是某人在你面前特别会表现,给你的印象很好,是个有前途的人,一段时间的交往后,他伸手问你集资借钱,你可能就爽快答应了,给张没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就行了,有些甚至是哥俩交情好,不要什么借条,于是这笔民间借贷就成了黑账!对于借款人的背景,债务情况一无所知,基于社会地位,口碑,印象或个人关系就把钱轻易给人家了;民间信用管理制度的缺失,为非法集资提供了土壤,国家应以村委为单位,对个人建立诚信档案,加强民间借贷知识和风险的宣传,让出借人对借款人有个清楚的认识后再让其决定是否借款给他,并签订村委可以证明监督还款的借款合同!
(二)微观层面的建设
1:努力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素质和信誉度,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民间中小企业要求得生存与发展,必须努力寻找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位置。对于中小企业本身来说,应积极推进公司治理进程;建立完善的法人经营理念;确界定产权,理顺内部关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面向市场,生产有市场、有竞争能力的产品,提高企业自身技术含量,获得较好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同时,要充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确保企业各项活动和财务收支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断完善财务制度,改善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合法的财务报告;保护企业资金的安全完整,保证其保值和增值,合法经营管理,减少舞弊和违法行为;增强信用意识,主动还款,使中小企业管理规范、运作高效,使金融机构有充分理由相信其发展前途,有能够偿债的信用基础,从而愿意为其融资。加强企业主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培训,对于非法民间集资借贷的风险要有了解,杜绝企业内部非法集资行为。
2:疏通民间资本的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
很多人有了剩余资本后就想到投资,除了做生意,就是银行存款,如果有高额利息诱惑下投资,肯定有更多的人愿意做。民间资本的数量是巨大的,截止到2010年,我国的居民储蓄所以超过30万亿元,这给发展民间借贷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应在观念上改变对“民间借贷资本”的偏见,在立法上给予其合理的合法地位。对于民间借贷体系尚未构成之前,政府对民间投资、融资、借贷等应给与合理引导。
3:促进和完善民间借贷担保业的发展
促进发展担保行业、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民间借贷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针对我国当前信用担保业政策性资金补偿机制存在问题的现状和信用担保机构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异化的现象,政府应该作出努力,成立专门化的资金用于扶持信用担保业的发展,严禁一些地方政府以土地等不易流转的物资作为担保资金的来源。另一方面,考虑到信用担保机构在沟通银行和民间借贷中间的特殊作用,应该提高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准入门槛。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坚决不准进入。对已经进入的机构要加强监管,杜绝一切违法行为的发生。最后建立健全与担保业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为担保业的健康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虽然已经对民间中小企业开放,但真正能够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比重很小,大部分都被高门槛拒之门外。然而,正规的资本市场又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重要渠道。因此努力构建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行业,疏通民间借贷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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