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笔记(5)

1.政治体已经获得自己的存在和生命,这是社会公约的结果,现在为了保存自己,它需要自己的行动和意志,然而这不取决于原始的,形成它的结合行为,而要靠立法。

感悟:法律是政治体生命得以延续的保证,同时它也将政治体的意志具象化。

2.孟德斯鸠说过:社会诞生时是共和国的首领在创设制度,此后便是由制度来塑造共和国的首领了。

感悟:只有制度在制约首领时才会带来社会和制度的稳定。

3.每一个个人所喜欢的政府计划,不外是与他们自己的个别利益有关的计划,他们很难认识到自己可以从良好的法律要求他们所做的不断牺牲之中得到怎样的好处。

4.当风俗一旦确立,偏见一旦生根,再想加以改造就是一件危险而徒劳的事情。

感悟:譬如改革开放前的各种政治运动都很难改造乡村的古老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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