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1

第七节强迫症的特点


强迫症作为一种心理障碍有其固有的特点,了解这些特点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强迫症的认识,也有助于我们成功蜕变。现将其特点梳理如下:

[if !supportLists]1、[endif]青少年期是强迫症的高发时期。青少年期从11、12岁开始到17、18岁结束,历时六年。青少年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11、12岁到14、15岁,这段时间称为青春期或少年期,对应于初中阶段;14、15岁到17、18岁可称为 青年早期,对应于高中阶段。青少年期是童年向成年过渡的时期,这个阶段的青少年生理发育十分迅速,个体可以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里达到生理的成熟水平,但其心理发展的速度则相对缓慢,在诸如思维、人格和情绪方面依然保留了大量幼稚的痕迹。这就导致青少年的身心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由此引发种种矛盾,体验着种种困惑。事实上,青春期是各种心理疾病的高发期。比如有来访者自述初中时期因上课产生了对老师性的想法,而误以为是异常的,每天维持忧心忡忡,继而演变成了强迫思维。也有患者朋友在高中时期因参加了祖父的葬礼,看到纸钱、灵柩、遗像而产生了死亡的恐怖,每日思索死亡的问题,无论怎么都挣脱不掉,逐步发展成了强迫观念。

[if !supportLists]2、[endif]排斥对抗性。心理学有一个规律,即个体越是想要排除某一身心现象,该现象反而越发容易出现,久而久之就可能固着为各种神经症的症状。强迫症定义中的强迫与反强迫并存,其中的反强迫就是指这种排斥对抗性。比如有患者自觉伤害父母的想法是不道德的,会受到上帝的惩罚,于是每当出现该想法就想去压制,结果越是压制反而出现的越多,最后陷入了强迫的泥潭。再比如有来访者自述每当发现家中有尖锐物体或者金属碎片就担心小孩误伤误吞,以至于每天都在垃圾桶、卧室中寻找这类物体,通过反复的搜索和检查来排除内在的恐慌感,由此引发了牢固的强迫行为。

[if !supportLists]3、[endif]易泛化。

强迫症具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容易泛化。所谓的泛化是指最初我们的症状可能只有一个,但是到了后来可能演变成十个、二十个甚至无数个。这些症状可能同时存在,也可能会交替出现。当症状交替出现时会产生这样的一种现象:当后来的症状取代前一个症状时,前一个症状对个体的影响会减弱,甚至消失。目前心理学对症状泛化的解释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反射、心理分析观点以及森田疗法理论。无论何种流派的解释,我们都可以看出,症状的泛化绝非偶然,都是在某种机缘之下所呈现出的必然结果。倘若我们接纳泛化,采取正确的反应模式去应对它,就可以顺利走出泛化。(关于症状的泛化详见第三章)

[if !supportLists]4、[endif]反复性。

强迫症一般具有反复性的特点,症状经常反复也给治疗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症状反复的原因可能与多种因素相关,其中包括人格的因素(执着、追求完美、敏感多疑等)、外界环境刺激(挫折和压力)、情绪状态、内在的排斥对抗和注意因素等等。强迫症朋友一般时比较追求完美的,当自己的症状慢慢消失以后,昔日苛求自我的人格又会逐渐显现,比如要求自己业绩突出、举止端庄有理、做事不能出错等,如此一来又容易陷入一种精神冲突里面,导致强迫症的再次爆发,这个是人格因素。比如有些上班族,工作日的时候总感觉精神疲惫,压力很大,这个时候往往强迫症状比较严重,而节假日的时候症状又逐渐消失了,这个就是压力因素导致的。

当然了,强迫症的症状本身较为复杂,其呈现的特点远不止我上述列举的四种。只要我们把握症状的核心规律(消除焦虑的心理过程),有的放矢,就一定可以顺利走出强迫症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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