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人们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存天理 灭人欲 “的误解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一向被人们当作是一个人发展到极度自私 而宣扬的观点,是因为我们一向误解古人的话语。尤其中国社会提倡助人为乐,看到自私对于整个国家社会和个人的不良影响,所以,极力反对这种观点。

      实际上是人们误解了这句话,这句话中 “己”,是指一个人生存的合理的追求,正当的需要。比如一个人要生存下去就要吃饭,如果一个人就是不吃饭,那就是不为己,别人也没有办法。又,一个人遇到危险在可以躲避的情况下,应当躲避,如果人就是不躲 ,认为不要为己,为己是自私,所以不为己,不躲,这就是不为己,一个人自己不想活了,别人就没办法了,只好说天诛地灭了。

      所谓,为己,就是一个人为了自己生存和发展,应当作出努力,所谓自助者天助之。如果一个人完全自己不努力,不为自己的合理的正当的生存和发展努力,谁也奈何不了他,只能任其灭亡,所以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绝不是提倡人要极端自私自利,只为自己着想,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中国人的先哲不是傻瓜,我们的文化怎么可能发展出那样毫无价值理念呢?

      就像无度不丈夫,就是说一个人男人要大度不能小肚鸡肠,结果被后世扭曲为无毒不丈夫,做一个男人要歹毒狠毒,才是男人一样。都是对中国文化的误读和歪解。

      又,我们一般误读的另一句话就是宋明理学家们所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 实际上这里的天理是指人的正当的合理的需求,比如人生下来就要吃饭,不吃饭就死了,长大了就应当结婚,也是正当合理的,绝不是要人们消灭一切欲望,不吃不喝,见了任何女人避之唯恐不及才算存天理,这是灭人欲的误读歪解,是因为无知所致,并非我们的宋明理学家们智商有问题,而是我们后世的人无知所以产生误读。

      所谓,灭人欲,人欲是指过分的不恰当的不合理的需求,比如一个人淫乱五度,自己有老婆还不满足还要勾引别人的老婆,还要去眠花宿柳。为了获得钱财,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巧取豪夺。做了公仆就徇私枉法,为非作歹,欺男霸女,公权私用,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排斥异己,拉帮结派,胡作非为。这就是人欲。

      一个人正当的合理的欲求,欲望,都是天理,不是人欲,所谓人欲就是超出一个人正当的合理的需求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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