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ze the ch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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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时机》似乎是索尔•贝娄的著名作品里最为独特的一部——它并没有涉及“某个人波澜壮阔的一生”。仅从篇幅来看,它出奇得短,讲的只是一个人在一天中发生的事。可这一天的故事,差不多就可以概括这个人狼狈而仓促的一生——而这个狼狈而仓促的人,或许可以代表我们中碌碌无为的大多数。

故事的开场,我们的主角威尔姆,或者叫汤姆•威廉,是一个正处在困境中,不得不向自己那冥顽不化的老父亲求助的失业者——尽管为了梦想,他曾经费尽心机想要从他身边逃开。威尔姆曾经是个演员,因为坚信自己的才华,他无比鄙夷自己老父亲——一个犹太人——实用主义的那一套。可是现实的打击又似乎证明了自己的那一套有点行不通。当然,在威尔姆看来,那也可能只是运气不好——说来也是奇怪,越是这样的时候,人越是相信自己的运气,似乎否极就一定会泰来。威尔姆遇上了一个看起来无比智慧的哲学家塔姆金,因为他的智慧,他们谈得很愉快,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彼此欣赏”。互相欣赏的朋友难免会相互信任,于是把自己最后的七百美金交给了这位新朋友,指望着能够借此翻身——他又一次失败了。

我不太相信这会是威尔姆先生的最后一次失败,即便他的朋友塔姆金拿走的是他最后的七百美金。生活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个不太圆的环,看似一切都在改变,实则一切发生的,都会似曾相识,再经由兜兜转转回到原点。毕竟经历这一切的人是我们自己,而我们自己,又是那么坚定,不容易被改变。

但威尔姆的努力,是以改变为目的——梦想正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让人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路障,拥有的一切都是包袱,梦里那座天边的玫瑰园才是自己要寻找要到达,并且一定会到达的地方。而想要到达那里,人就必须不屑于眼前,还要卸下自己不应和理应背负的所有东西,以便身轻如燕,从而飞升上天。其实不顾一切去做什么,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可梦见的事,从来都不会切实地成为可能。而梦想的另一特性,恰恰是它可以被反复尝试——不得到的人,从来都不会死心,因为论证不可能,刚好是比实现本身更加困难的事。

在这个故事里,索尔•贝娄的写作意图并不在于反对梦想。他写的这位碌碌无为的威尔姆——这是他原本的犹太名字,他更愿意成为汤姆•威廉,一个典型的美国人——是为了揭露某种可以被无限制使用的,关于碌碌无为的理由:我是一个奋不顾身的逐梦者,我一无所有,却义无反顾。我大概要注定失败了,注定要一无所有了因为我的生命里有太多需要改造的地方——这一切多么可歌可泣!只是一个人从来都不会一无所有,除非他执意要丢下自己拥有的一切。

成长总是一个逃离的过程——逃离温存与骄纵,在更开阔的世界上找到通往自我的道路。可逃离并不意味着背弃。一个人会成为什么,取决于他的向往,更在于他背负了怎样的行囊上路。而什么都不背的人,除了天才和超人,大概就只有哗众取宠的乞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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