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失败!大学生在景区骑车意外身亡,家长居然厚着脸皮索赔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父母全部的寄托,将一个孩子养到上大学是极为辛苦的事。除了经济上的付出,情感上的付出更加不能忽视。

但养孩子的同时,在教育上面也不能放松,特别做人的道理。不能在自己受到损失以后,就厚着脸皮向不相关的人索赔。

长沙市中级人民于日前审结了一桩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判决岳麓山景区无责!驳回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这起纠纷发生在2018年6月26日,湖南某高校的汪某骑自行车搭载黄某,从岳麓山山顶往湖南大学登高路方向下行。

由于车速过快,在行至白鹤泉至穿石坡湖之间下坡左拐弯处时,已无法控制方向,紧接着自行车就冲出了路面。连人带车撞到了路边的树木,由于冲势太快,两人撞到树木后又摔倒了斜坡下面。

这起意外造成汪某和黄某受伤,汪某的伤势比较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汪某身亡以后,其父母第一时间向岳麓山景区索赔,理由是景区没有尽到安全职位义务,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岳麓山景区则觉得这个索赔没有依据,因为他们的安全措施没有问题,这名大学生的身亡是他自己的问题。

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僵持不下,家长将岳麓山景区告上了法院,一审判决家长败诉。家长不服,又提起上诉,结果二审又败了,这个结果合情合理。因为家长的行为就是敲诈,难得的是他们告了一次又一次,这么厚的脸皮实属罕见。

为什么是学生自己的问题

坐在后座的黄某已经说过,当时是从山顶往下冲的,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自行车在长下坡上行驶时会越来越快,哪怕不去踩脚踏板。

只要控制好车速,在转弯的时候不可能出现问题,在足够慢的情况下,方向肯定是可控的。

而且两个人骑一辆自行车,车身的平衡性和刹车距离都会受很大影响,长下坡+转弯+载人,这么危险的操作是大学生自己做的,景区没有让他这么做。

景区没有任何责任

而且岳麓山景区是免费景区,任何人都可以免费游玩,凭什么自己作死出问题却要景区赔偿?

从山顶载人往下冲,这种行为让景区怎么做安全措施呢,根本就拦不住。

岳麓山景区每天的流量高达2万人次,总不能安排工作人员全天跟着这个大学生。再说了,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所以这个学生家长向景区索赔是无理行为,还好他们敲诈失败了,要不然以后的景区会越来越少,因为这个社会从来不缺少作死的人,也不缺少敲诈的人!

要不然按这个家长的逻辑,开车撞墙应该找房子的主人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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