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2

三、大主教之死


普通法不是普遍适用于每一个人。它只适用于“自由人”,比如男爵、领主、商人、自耕农。他们只占英格兰人口的一小部分,而且每个人都拥有一定的财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他们的财富,吸引着亨利把他们纳入普通法的管辖之下。

在英格兰还有一群人,拥有巨大的田产和财富。他们一直想摆脱国王的控制,多年来也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亨利和他们之间,注定要发生一场角力。

这群人就是英格兰的基督教士。

在当时的欧洲,教会仍然处在上升期,即将接近鼎盛。十字军东征掀起了宗教狂热,罗马教皇和教会获得了巨大的影响力。教会不甘心受制于世俗的君主,坚持教会事务只听命于罗马教皇,并且寻找机会,要把皇帝、国王这些世俗君主,统统制于教会的指挥之下。

亨利执政之后发现,英格兰的教会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国王之外。这都是斯蒂芬留下的恶果。斯蒂芬为了得到教会的支持,向教会作出很多让步。斯蒂芬的弟弟亨利和坎特伯雷大主教西奥伯德(Theobald),先后被任命为教皇特使,全权负责教会事务,向罗马教皇请示报告,国王被甩到一边。

亨利的目标,是要恢复从威廉一世到亨利一世的“习惯”:教会也是国王的封臣,应该听命于国王。英格兰教会的主人是他,而不是远在罗马的教皇。

亨利没有冒然行动。西奥伯德大主教依然在位,他的支持对于稳固亨利的王位至关重要。好在这位大主教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也不大好。亨利相信不需要等得太久。

就在亨利登上英格兰王位之前几天,一位新的教皇,也就是阿德里安四世(Adrian IV)在罗马加冕。他出生在英格兰,也是教会史上唯一的英格兰籍教皇。他在位四年,和享利二世的关系还不错,四年时间平静渡过。

阿德里安四世死后,罗马教会分裂成两派,各自选出一个教皇。两个教皇都忙着争取支持,无暇关心远离罗马的英格兰。在这个当口,1061年,西奥伯德大主教去世了。

亨利对接任大主教的人选早有安排。他就是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

这位贝克特先生此时正在亨利身边担任要职,任掌玺大臣(Chancellor)。他要负责保管国王的玉玺,处理往来文书,同时管理王室的财务等一系列的事务。这个官职也被译为“中书令”,用更通俗的方式说,就是国王的办公厅主任。

这是一个很高的职务。那时候没有今天这样的政府,分成多少个部,还各自有一座办公大楼。一群由男爵、高级教士组成的班子一直跟在国王身边,既是王国的政府,也是国王的顾问团。这群人里职务最高的,是首席政法官(Chief Justiciar),国王离开英格兰的时候,他来担任摄政。排在他之后的,就是掌玺大臣了。再过一百年,到了亨利的孙子当国王的时候,首席政法官被取消,掌玺大臣成了最高职务,相当于宰相。

贝克特能得到这个位子,不是靠出身,而是确有能力。他的父亲是伦敦的一个商人,虽然有钱,但属于平民,和伯爵、男爵们相比,在社会地位上差了一大截。贝克特小时候在教会学校接受教育,长大后又去巴黎深造。这时候他父亲的生意出了问题,经济上陷入困境,安排年轻的贝克特进入教会工作。他的聪明伶俐很快就引起了坎特伯雷大主教西奥伯德的注意。西奥伯德对他栽培有加,几年之后,把他任命为主执事(Archdeacon),负责管理教会内部事务,成为大主教的主要助手之一。

不久,亨利在英格兰登基。亨利通过大主教认识了贝克特,对他十分欣赏,随即把他任命为掌玺大臣。就这样,一个普通商人的儿子,通过教会这个平台,一跃成为国王最亲近的大臣。

贝克特比亨利年长十三、四岁。年龄的差距,没有妨碍两人建立起亲密的关系。亨利有时还会拿贝克特开玩笑。

一个寒冷的冬日,两人骑马走在伦敦街头,碰到一个衣衫破烂的乞丐,在路边瑟瑟发抖。亨利突然说,“这么冷的天,要是能给这人一件暖和的大衣,那可是功德无量。”

贝克特随声附和,“陛下能有此念,真是慈悲为怀。”

亨利马上喊道:“那就给他一件!”然后驱马近前,要把贝克特身上的毛皮大衣扯下来。两人一阵撕扯,大衣还是落到亨利手里,被交给了在一边目瞪口呆的乞丐。

贝克特为亨利服务了七年,件件事都能办得服服贴贴。他喜欢排场,经常邀请权贵到家中作客,用的是金银器皿,吃的是山珍海味。他受亨利之命出使法兰西,为了显示英格兰国王的财富和声威,他组织起一个庞大的使团,包括两百多人的唱诗班,近百匹马,猎犬,猎鹰,甚至还有猴子,拉着英格兰啤酒,浩浩荡荡地行走在法兰西的城镇和乡间。

亨利要把贝克特推上大主教的位子,应该是早有此意。他需要这样一个听命于他的人,从教会那边配合,重新把教会置于国王的统领之下。

1162年,在亨利的授意之下,贝克特被推选为新一任坎特伯雷大主教。

就是从那一天起,这个昔日的亲信,成了亨利最为头疼的对手。贝克特摇身一变,成为教会利益的坚定维护者。

如此戏剧性的反转,原因是什么,有很多猜测。有的认为贝克特本来就很高傲,委身亨利之下让他深感耻辱,终于等到报复的机会。也有的认为恰恰相反,贝克特自知宗教学识不够,配不上大主教之职,他要作些什么,证明他不是国王的走卒,在教会树立威望,赢得尊重。

贝克特向亨利提出辞掉掌玺大臣之职。理由很谦卑,大意是说我连一个职位都配不上,更何况是两个。这种谦卑只是一种伪装,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发威,要求和教会有地产纠纷的男爵退地,拒绝把犯罪的教士交给世俗的法庭来审理。即便是亨利亲自介入,他依然我行我素,置之不理。

亨利愤怒了。一是因为贝克特不服号令,二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看错了人,有一种被愚弄的痛苦。后一种愤怒是加倍的。他一定要好好给贝克特颜色看看。

亨利把之前封赐给贝克特的城堡领地全都收了回来,彻底翻脸。然后召集起重要的男爵和站在他这一边的主教们,连续举行会议,用围攻的方式来向贝克特施加压力。

贝克特有些招架不住了。他向教皇求助,可是教皇自己都被对手从罗马赶了出来,无暇他顾。而且亨利也向教皇发出请求,希望他能帮着说服贝克特。教皇深谙权术,决定两不相帮,回复二人,你们要友好协商,精诚合作。

无奈之下,贝克特决定让步,或者说是投降。1164年一月,亨利再一次召集会议。他在会上拿出一份文件,要求参会者发誓遵守。

这就是《克拉伦登宪令》(Constitutions of Clarendon),也被译作《克拉伦登宪章》、《克拉伦登法典》。

它只有短短的十六条,而且在组织结构上有点混乱,似乎没有经过精心准备,在匆忙之间起草的。有可能是亨利突然发现贝克特的立场松动,赶紧命人把会议的成果用文字固定下来,其间还有人不停插话,加上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这种嘈杂的场面,就是那时候英格兰国王宫廷决策时的常态。

十六条里,有超过十条都是关于什么样的案子应该由国王的法庭来审理。教士犯罪、涉教会的土地和财产纠纷、教职人选纠纷,最终都要听从国王法庭的裁决。把它们都排除之后,留给教会审理的案子已经所剩无几,即便这样,国王还要派代表出席教会法庭的审判,防止教会徇私舞弊。

宪令禁止英格兰教会向教皇上诉,这实际上恢复了威廉一世时期的作法。宪令申明大主教要向国王宣誓效忠,这其实是在重申亨利一世与教会达成的一致。

宪令的最后一条也很有意思,农人之子成为教士之前,必须得到他的土地所属领主的同意。有人估计当时每六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是教士,其中不少本应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教会的壮大抢夺了劳动力,伤害了世俗领主的利益。不仅要让教士接受世俗王权的管辖,还要在人数上加以限制。

和两年后的《克拉伦登法令》类似,这份宪令也主要涉及管辖权和程序问题。宪令针对的是教会,法令针对的则是地方领主们,都是亨利强抓王国权力的一部分。在宪令里,还提到了由十二人来起诉、由十二人在土地纠纷案件中作证裁决,说明大陪审团、陪审团的最初形式那时就已经存在了。

贝克特宣誓接受了《克拉伦登宪令》。亨利终于出了一口恶气。他不仅从此可以控制教会,还狠狠地羞辱了贝克特这个忘恩负义之人。

可惜,事情并没到此结束,或者说真正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贝克特很快就反悔了。他可不是仅仅自怨自艾,而是到处批评宪令有多么不合理,请求教皇把它废除。亨利恼羞成怒,寻找罪名,要对贝克特进行审判。贝克特见势不妙,仓皇逃离英格兰,渡海投靠法兰西国王路易,开始了流亡生涯。

之后的六年时间,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一直呆在法兰西。他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吃最简单的食物,穿粗糙单薄的衣物,用苦行为自己犯下的错误赎罪。

一般规律表明,无法原谅自己的人,也很难原谅别人。即便身为大主教,贝克特也没能免俗。

五年里,在教皇、路易的斡旋下,贝克特和亨利几次会面,试图握手言和。两个人每次开始的时候都很克制,但是到了最后一刻还是不欢而散。归根结底,两个人都不肯让步。不过,贝克特要求的更多,他要改变现状,可偏偏又没有实现它的能力。对于迟迟无法达成妥协,贝克特确实应该承担更多责任。

亨利其实也希望缓和同贝克特的关系。这样至少能帮他解决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亨利的儿子小亨利,已经快成年了。亨利想学习法兰西国王的作法,在他活着的时候就为儿子加冕,由父子共同治国。这样,他死之后,王位可以稳稳地传下去。

威廉一世之后,英格兰有过四次王位传承,每一次都历经风波,而且愈来愈大,直到一次持续多年的混战。亨利希望扭转这个势头,把法兰西的“成功经验”引入到英格兰。

可是为国王加冕是大主教的特权,坎特伯雷大主教又无疑是首选。换个别的大主教虽然也能勉强交代,但是至少坎特伯雷大主教不能公开反对,否则就显得不大合法体面。

和贝克特的谈判几经反复,让亨利失去了耐心。小亨利已经十五岁,也不能再等下去了。1170年,亨利安排约克大主教为小亨利加冕。

这可让贝克特暴跳如雷。那年年底,他突然回到英格兰,把所有参加小亨利加冕仪式的教士和男爵们统统逐出教会,六年以来的怒火一股脑地被发泄出来。

亨利此时正在诺曼底。听到消息之后,他也暴发了。他咆哮、咒骂,随后哀叹,“我的宫廷里竟然没有忠义之士,以致让我备受如此下贱之人的侮辱?”

仅管这句话里没有提到要除掉贝克特,但此时此景,在场的四个骑士明白了亨利的意思。他们连夜出发,渡海来到英格兰,在坎特伯雷大教堂里找到了大主教贝克特,一剑砍掉了他的脑袋。

贝克特死了,但是他和享利之间那场教权和王权之间的冲突并没有平息。亨利绝望地发现,死了的贝克特比活着的那个更为可怕,因为一下子几乎所有人都成了贝克特的同情者。教皇也表明了态度,威胁要把享利逐出教会。

惶恐中的亨利极力向教皇辩白自己的无辜,放弃了对那四名骑士的保护。他承诺出征爱尔兰,让爱尔兰的基督徒臣服于罗马教皇。教皇态度稍有缓和,享利也慢慢恢复了镇定。他亲自率兵前往爱尔兰,呆了半年,远远躲开是非的中心。等到他获胜回来,教皇那边的人也已经变得心平气和。双方讨价还价,终于在1172年达成了妥协。亨利承诺将参加十字军东征,不损害英格兰教会依习惯享有的权利,不阻碍英格兰教会向教皇上诉。

对这份“阿夫朗什妥协”(Compromise of Avranches)的了解,主要来自后人的转述,内容存在差异。它在多大程度上否定了《克拉伦登宪令》,各方观点也不尽一致。妥协的文本似乎故意文字模糊,留出各自解读的空间。不过以亨利当时的处境来看,他是没办法再要求英格兰教会严格执行《克拉伦登宪令》了。

贝克特的死为他带来了胜利。一年后,他被教皇封为圣人。他在坎特伯雷大教堂里的墓,成为朝觐圣地。直到将近三百年后,另一个叫亨利的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下令把他的墓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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