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CBTC事件事实证明李笑来先生太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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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自微信公众号:朝闻夕作

作者:falseplanet

相信关心OTCBTC始末关系的大家都看了L和X各自的表述,X说L要的太多而且不合规矩。那我们就要简要分析分析一下这其中的共识和争议了,首先,L和X各自的持股比例是4:6(双方在这一点上没有分歧)。OTCBTC理论上是可以一直这样赚钱下去,没有发行资产的必要性,也就是这家公司的股份和利润分配由L和X两人共同持有。但是由于更合理的利益分配原则的先进性(这个咱们上一篇文章有阐述),发行代币会更好一些。

引入代币ICO事情就变得麻烦了,原来的公司就会凭空多出来一个第三方来稀释股份和利润。原来的大股东L就会被动稀释成为小股东,原来妥妥的持有40%股份的大股东眼看就要被稀释股份了,这搁谁身上会同意?然后矛盾因此而起,X开始不与L接触,直到后来看到双方发文阐述自己的立场和事实。

现在争议的焦点就在于X认为L在ICO结束之后要的太多了,有X发文截图为证(https://www.jianshu.com/p/655d555d1a3d)

那我们就结合OTCBTC的ICO白皮书来分析一下,首先我们看白皮书的代币发行情况,而且这2亿代币这也只占相当于整个公司20%股份的分红权,因为白皮书中明确提到用20%的利润进行回购。

OK,这家公司之前有两个股东,L和X,然后X是大股东,在L不同意的条件下强行将公司20%的股份进行IPO,进行IPO的股份50%用来向普通投资者募集资金。两亿代币中的一亿被换成了40000个ETH,剩下的一亿留下来了。现在L觉得自己被骗了,很愤怒,明确要求自己在公司80%股份中40%的资产就不要了(这才是大头),只想拿IPO的20%股份中的40%走人,于是这么一算16000个ETH和4000万OTCBTC代币刚好合适,最后OTCBTC代币还让位到1300万个。

到这里的时候,X已经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X觉得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件,整个公司只是L和X之前口头约定的股份分配方案。X就可以将L从联合创始人放到早起投资者的行列(而且还又占40%,也就是说X也是早期投资人,公司的法人给谁了?),那么按照40%的比例就只给800万个OTCBTC代币,用了L的钱原数奉还(马云创业成功后把孙正义投资的钱原数还回去的逻辑你能懂?),40000个ETH没有L的份,公司的利润也只答应再给六个季度:


事情就这么简单,孰对孰错一目了然。我挺对的人,没见过钱的人一下子拿到大量的钱是会产生巨大的变化。如果是我的话,我也无法保证会不会成为做这件事的X。所以和好朋友合作还是大家最好先小人后君子,先签订合同,然后再一块做事,这样清清楚楚,好聚好散。

本文评论只针对事件双方做事的对错,不针对个人及相关平台。OTCBTC平台确实挺好用,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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