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之《通往被奴役之路》

我大概花了一周的时间读完了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这本为他赢得了世界性声誉的巨著,读起来比较辛苦,艰涩而不易于理解,我倒不认为这是翻译的问题,再好的翻译也不能解决文字、句式和文化带来的差异,即便林语堂,以英文写就的苏东坡传,被译过来也豪无生机。

此书写于1944年,彼时德国虽已败象已露,但距离欧战胜利尚有年余,作为一个有深邃思想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哈耶克写下了他对时代巨变的思考。全书共分十五章,另加一篇序言,一篇导言和一篇结论。通读全篇,哈耶克在书中以英国和德国(意大利)为书眼,前者以自由主义冠之,后者则以社会主义、极权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冠之,正像两个国家是大战中的对手,在思想领域也是针锋相对。正如在导言中所言:尽管本书在很大程度上致力于分析市场经济的衰落,但其大部分篇幅却是集中于一种历史的“时代精神分析”。这一分析不仅是对当时现状的总体描述,而且根植于一种主要针对19世纪面貌的较长距离的历史透视。哈耶克对一切自由主义的对立面作了无情的批判和反复的论证,为避免在英国再次出现德国式的纳粹主义而正本清源,扫清人们认知的倒退与无知。

第一章《被离弃的道路》。在本章,作者指出:由基督教与古典哲学提供原则的个人主义,在文艺复兴时代第一次得到充分发展,以后逐渐成长和发展为我们所了解的西方文明。这种个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把个人当作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上的。作者认为在整个近代欧洲历史中,社会发展的总方向,是使个人从他日常活动时束缚他的那些习惯和成规的羁绊中解放出来。至于自觉地认识到个人的自发的和不受拘束的努力能够产生一种经济活动的复杂秩序,则只有在这种发展已有某些进展之后才能达到。随后到来的拥护经济自由的有系统的论证,乃是经济活动自由发展的结果,而这又是政治自由的一种无计划和预见不到的副产品。那么这样一条通向光明的自由之路为什么没有持续向前呢?作者认为,一方面是由于自由主义发展过程中自己出了问题:由于对自由主义政策的迟缓进展日益不能忍耐,由于对那些利用自由主义的用语为反社会特权辩护的人的正当愤懑,以及由于已经取得的物质进步似乎是无限度的雄心提供了理据,结果到世纪之交时,对自由主义基本原则的信仰,越来越被人放弃,,,在变化过程的每个阶段,那些似乎只有程度上有所不同的东西,已经以其日积月累的影响,造成了旧的自由主义的社会态度和目前研究社会问题的方法之间的根本分歧。这种变化,,,最终形成一个彻底的逆转,完全放弃了曾创造了西方文明的个人主义传统。另一方面,作者认为是英国的思想之式微,丧失了它在政治和社会领域的思想领导权,而成为思想的输入国,相反,德国思想的崛起和蓬勃发展则成为主流。作者认为,外在冲突是欧洲思想转变的后果,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别的国家进展的更快,以至于使他们与我们的理想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而我们自身并未置身于这种转变之外。显然,二战虽然已经露出胜利的曙光,但哈耶克依然认为,英国本身依然有重走德国老路的可能,而那条道路,正是一条被离弃的道路。

第二章《伟大的乌托邦》。作者在这里辩析了自由一词的本义与“新自由”的不同,自由思想被现代计划者第一人圣西门称之为“罪恶之源”到后来的与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并被赋予它新的含义“新自由”。作者指出,新自由的允诺常常与社会主义社会中物质财富大大增加的不负责任的允诺相提并论,但并非出于这种对自然的吝啬的绝对征服,经济自由指日可待。这个允诺实际上指的是,不同的人在选择余地上现存的巨大悬殊将被消除。因此,对这种新自由的要求,不过是对平均分配财富旧要求的代名词而已。但这个新名词却给了社会主义者一个与自由主义者共有的代名词,他们对其充分地加以利用。豪无疑问,对更大自由的允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宣传最有效的武器之一,而且,对社会主义将会带来自由的信念是真心实意的。但是,倘若允诺给我们通往自由的道路一旦事实上被证明是一条通往奴役的大路的话,悲剧岂不更惨。这是一句点题之笔。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这里讨论的社会主义是二十世纪初的概念,任何学者都有时代的局限性,哈耶克更多的是针对德、意甚至俄国的思潮所作的针对性的论述。

第三章《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在作者的笔下,诸如社会正义、更大程度上的平等和保障等理想是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但同时也是实现目标的方法,意味着废除私有企业,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创造一种“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中,中央的计划机构取代了为利润而工作的企业家。作者进一步用集体主义来具象化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集体主义的一种,,社会主义者和自由主义之间争论的各点,几乎涉及一切形式的集体主义所共有的方法。无疑,作者推祟自由竞争的市场,而反对计划经济,因为在哈耶克看来,产业垄断组织的这种独立计划,将会产生与提倡计划的人所要达到的相反的结果。一旦到了这种阶段,除了恢复到竞争以外,唯一的途径是由国家控制垄断。比外,作者也厘情了自由主义不等于放任自流,它是以这种信念为基础:只要能创造出有效的竞争,就是再好不过的指导个人努力的方法。它并不否认,甚至还强调,为了竞争的有益运行,需要一种精心设想的法律框架,,,经济自由主义反对以协调个人努力的低级方法去代替竞争。它将竞争视作优越的,这不仅因其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人们所知的最有效的办法,而更因为它是使我们的活动在没有当局的强制和武断的干预时能相互协调的唯一办法。最后,作者重申,我们一切批评所针对的“计划”只是指那种反对竞争的计划——用以代替竞争的计划。但是这两个“计划”:反对竞争的计划和保证竞争有益运行的计划,他们的分界点在哪里,或者说解决它的方案,终此书,哈耶克并没有给出他的答案,这一点在本书的结尾,他也有同样的表述。

接下来的第四章《计划的“不可避免性”》,作者论述计划是如何“不可避免”的发生和发展的,指出背后的逻缉:和分权加上协调这种解决经济问题的方法相比,集中管理这种方法便更显得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笨拙、原始和范围狭小的方法。在竞争之下价格体系所提供的正是这种记录,,,价格体系使企业家只要一像工程师注视少数仪表的指针那样,注视较少数的价格变动,就可调整他们的活动以适应同行的行动。首先,哈耶克给出了人们所说计划不可避免的原因:技术的变化使垄断成为现实从而使竞争不可能发挥作用,然后再辩析其背后的真实原因从而“破”掉它,树立起自己的观点。

第五章《民主与计划》。文中很大的篇幅在论证“个体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关系,作者认为“社会目标”即计划的目标,被冠之以“共同福利”云云。作者进一步论述了民主政体下议会拟定计划的无力与低效率,完全是由于计划的天生具有的局限性,根本不存在这种可以穷尽一切的完整的伦理准则。计划导致了“授权”,而授权只是开始走上计划道路的民主政体逐渐放弃其权力过程的第一步。最后作者又树一靶子:计划者通常试图使我们与这种发展保持一致的论点是,只要民主政体仍然保持最终的控制,民主的本质就不会受到影响。然后又通过系列辨析来“破”它,消除它的迷感性。他甚至说,可以想见,在一个非常整齐划一和教条主义地推行多数民主的政府统治下,民主制度也许和最坏的独裁制度同样暴虐。而以自由处置私有财产为基础的一个竞争体制的所谓“资本主义”制度下民主才有可能,,,当这个制度由一个集体主义信条支配时,民主不可避免地将自行毁灭。

第六章《计划与法制》。文章开宗明义,指出是否遵循着被称为法治的原则是自由国家和专制国家的区分点。法治的基本点:即留给执掌强制权力的执行机构的行动自由,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集体主义类型的经济计划必定要与法治背道而驰。作者反复强调“一般规则”或“形式规则”,不针对特定的人的愿望和需要。它和成文法或形式上的法律或司法的区别在于制定一个道路使用规则与命令人民向何处去之间的区别一样。换句话说法律的制定不能以损害人们的自由选择为底线。反之,法律就不再仅仅是一个供人民使用的工具,反而成为立法者为了他的目的而影响人民的工具。在计划中,当我们不得不为公平而在不同的人群及其相关利益之间作选择时,就需要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个人或每个集团的每种需要都占有确定的位置。实际上,由于计划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就越来越多地参照什么是“公平的”或“合理的”来限定法律条款。这就意味着,有必要越来越把有关具体事件的决定委诸有关裁决人或当局去裁夺。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在法律面前的形式上的平等,是和政府有意识地致力于使各种人在物质上或实质上达到平等的活动相冲突并在事实上是不相容的,而且任何旨在实现公平分配的重大理想的政策,必定会导致法治的破坏。同时,作者也指出自由主义的法治的另一层含义:是否能预见特定的影响,即个人能否预见政府的行动,并在制定自已的计划时,以这种了解为依据。同样,如果政府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使其成为永久性的规则,并且不是用来偏袒或损害某些个人时,它们并不和自由主义原则发生矛盾。“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只有在自由主义时代,法治才被有意识地加以发展,并且是自由主义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不仅是自由的保障,而且也是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最后,作者指出,一个可计划的社会,政府强制权力的使用不再受事先规定的规则的限制和决定,法律能够使那种实质上是专断的行为合法化,特定的立法能够破坏法治。

第七章《经济控制与极权主义》。作者的一贯的逻缉,先树一靶子,然后逐步破掉它,然后提出自己的现点,先驳而后立。计划者给我们的抚慰是,这种独裁主义指导“仅仅”适用于经济事务。只票放弃我们生活中比较不重要方面的自由,我们就会在追求更高的价值方面获得更多的自由。作者尖锐的指出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按照这种观念,认为有一些纯粹的经济目的,与生活的其他目的是豪无关系的。然而,有理性的人都不会以经济目的作为他们活动的最终目的。作者认为,不存在单独的经济目的或目标,它们不过是经济动机,是我们追求其他目标的条件的经济因素。在这里,作者以金钱来具象化所谓的“经济目的”,说如果我们力求获得金钱,那是因为金钱能提供给我们最广泛的选择机会去享受我们努力的结果。因为在现代社会里,我们是通过货币收入的限制,才感到那种由于相对的贫困而仍然强加在我们身上的束缚,许多人因此憎恨作为这种束缚象征的货币。但这是错把人们感到一种力量存在的媒介当作原因了。更正确地说,钱是人们所发明的最伟大的实践自由的工具之一。在当今社会中,只有钱才向穷人开放了一个惊人的选择范围——这个范围比设有多少代人之前向富人开放的范围还要大。计划主义者主张“非经济激励”代替“金钱动机”,以“潜在的丰裕”来说明经济问题不再是问题,而指导一切经济活动的当局将不仅控制我们次要事情的一部分生活,而且将要控制用于我们所有的目标的有限手段的配置,不仅生产,进而消费,甚至“业余活动安排”。这就是经济控制到最后必然导致极权主义的道路。

第八章《谁跟谁》。作者借用列宁的说法“谁计划谁,谁指寻并且支配谁,谁指定他人在生活中的地位,以及谁应得到由他分配给他的那一份”来论述政府的计划在经济生活的作用必然导致权力的异化。在本节中,作者大声疾呼:私有制是自由最重要的保障,这不单是对有产者,而且对无产者也一样。一个富人得势的世界仍比一个只有得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要好一些,试问谁会否认这一点呢?作者还用了相当的篇幅来推导一个掌握了权力的政府,如何在实践中实現公平分配的,其结果就是:由于我们不拥有使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道德标准,最终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平等。最后,作者对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特点作了详尽的阐述和论证。从哈耶克的论述中,个人感觉,包括社会主义在内的任何一种思想,都是人类不断追求自由过程中的自我否定与自我发展,可以否定它,但不可以消灭它。

第九章《保障与自由》。在此章节中,作者论述了保障与自由的关系,认为有限度的保障和无限度的保障的区别,就是自由主义和限制主义的分野。竞争经济的最后手段是诉诸法警,而计划经济的最后制裁则诉诸绞刑官。很少有什么口号比“稳定”特定价格(或工资)的理想危害大了,因它在稳定一部分人的收入的同时,却使其余的人的地位越来越不稳定。因此,我们越试图用干涉市场系统的方法来提供更充分的保障,有些人就越缺乏保障;并且,更糟的是,在作为一种特权得到保障的那些人的保障和没有这种特政的人日益增加的无保障之间的对立也变得越大。

第十章《为什么最坏者当政》一直到第十三章《我们中间的极权主义者》,作者深入剖析了所谓的“社会主义”和“极权主义”在德国的发展,以现实为例,是对之前几章内容的深化和加强。

第十四章《物质条件与理想目标》则着眼于战后经济的重建和思想的重塑与宣传,在一个人身自由和个人责任遭到摧毁的体制里,无论是善意或组织效率都不足以使人安身立命。那些领受了这一教训的德国人和意大利人最想得到的东西,就是保护他们免遭那个残暴政府的蹂躏——不是巨型组织的一些宏伟计划,而是平安和自由地重建他们自己小天地的一个机会。

第十五章《国际秩序的展望》。在国与国之间更大的关系上,作者依然坚信自由主义,并且认为国家之间或有组织集团之间的的谈判方式来代替围绕市场和原料展开竞争的方式就可以减少国际摩擦——不过是致命的幻想。哈耶克认为国际主管机构所需要的权力主要是消积性的,它须能够对一切限性的措施说一声“不”。“联邦制”是民主政治运用到国际事务方面,是人类迄今发明的和平转变的唯一方法,是种赋予政府有着明确和有限权力的民主政治。联邦制的主要优点,由于分权的设计,它使得大多数有害的计划难以实现,而同时却给值得期望的计划大开方便之门。最后,作者对未来的国际社会作了深刻的预见:各个集团之间的战争可能性依然存在,而为了减少这种危险,我们还得凭借一个更大的,但较为松散的联合体。我的看法是,对某种这样的其他组织的需要,不应当成为那些在文化、看法和标准上相似的国家之间紧密联合的障碍。虽然我们的目标必须是尽可能防止未来的战争,但我们务必不要相信我们能够一举创立一个使得世界上任何角落里的一切战事都成为不可能的永久性组织。正如在其他大的恶行发生时那样,为了使战争在将来成为完全不可能而采取的措施,甚至可能比战争本身还要坏得多。

伟人的著作穿透历史的尘光,依旧光辉粲然,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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