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量清单编制概述
工程量清单是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增值税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是编制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
1.1 工程量清单构成
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增值税项目清单。
1.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全部使用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
1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项目;(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由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 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3 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金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1.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为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等颁布的计价依据和办法、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施工情况及方案等资料。
1.4 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1 招标人负责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若没有能力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 工程量清单要做到五统一,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连个计算规则以及基本格式统一。
4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均需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的视为在其他项目中包含了,不予结算调整。
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分部分项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1 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1-2为第一级为专业工程代码,3-4为第二级为附录的顺序码,4-6为第三级为分部工程书序码,7-9为第四级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10-12为第五级为清单名称顺序码。1-9位全国统一,第五级编码应从001开始并不得重复。
2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以规范附录中项目名称为基础,考虑向的规格等要求拟定。补充项目编码由专业代码与B和三阿拉伯数组组成并从B001开始编制。
3 项目特征
涉及正确计量、结构要求、材质要求、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当地材料及施工要求确定的内容,或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不描述。工程内容无需描述。
4 计量单位
(1)以“t”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
(2)以m3,m2,m,kg为单位的,保留2为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件、组、系统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5 工程量计算
清单项目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报价时考虑各种损耗增加量。
3 措施项目清单
3.1 措施项目列项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
3.2 措施项目清单标准格式
措施项目费用发生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的工序相关,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以“项”为计量单位。
措施下项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如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超过施工增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施工排水、降水等。采用清单方式编制。
4 其他项目清单
4.1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的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设计概算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刚性指标。
暂列金额由招标人填写,不能详列可只列暂定总金额。
4.2 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不包括规费和增值税。
暂估单价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价计入总价中。
4.3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4.4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包括:(1)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对专业工程进行发包的,要求总承包人协调服务的。(2)发包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的。(3)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服务内容、名称由招标人填写,报价时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5 规费、增值税项目清单
1 规费项目包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2 规费和增值税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