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七年去遗忘一个不爱我的人(1)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你有没有努力的去遗忘过一个人?我有。

时光回到七年前,那时的我16岁未满。就读于城郊一所排名不太好的中学,未来充满了希望,但希望的火苗却不太旺盛。因为根据往届情况来看,必须得班级前十才有上二本的希望。

那时的我怀揣着考好大学的梦想,一心只读圣贤书。加之性格内向自卑,不擅长社交,就只会埋头看书。当然也包括言情小说,只是我还不懂爱,只觉得书里的爱情有些遥远,但我也期待着,期待着自己也能遇到一个书里那样的男主角。他或温柔、或体贴、或霸道、或潇洒……他不但帅气又多金而且优秀又努力。

可回到现实,发现这样的人整个校园找不出一个。久而久之,我便也弃了那些霸道总裁文。把精力放到教科书上,我觉得爱情离我太遥远,可能考大学比较现实。

可意外总是来的很突然,只一眼,那个人就闯进我的心里,而为了遗忘我就花了7年。

那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午后,最后一堂课要分文理科。我选择了文科留在本班,选理的同学要被分去理科班,因为平时没怎么和同学们来往倒不似别人那般离别伤感。

从班主任宣布分班情况到学理的同学搬走,我的内心都毫无波澜,甚至有点想睡觉。

直到老师说:“欢迎新同学的到来”,我才提起神,我揉了揉眼,看向门口,一个看似有些清秀的男生走了进来,门口有光打在他身上,我没能看清。

直到他一点点走近,模样才越来越清晰。一秒、两秒、三秒、四秒、五秒……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距离越来越近,他就快走到我桌子旁,我羞愧的低下头,余光瞥到他经过我的身影。

我不知怎的在新同学们都落座后转过头,向他座位的方向看。我一转头又撞上他温柔的眼神,还有他嘴角微微的一抹笑。吓得我立马转回头,拿起笔低着头逃避。

我的脸微微发烫,心跳也跳的好快。我惊觉自己的反应,那真是一种奇怪的体验。不,是糟糕的体验,至少在那时我是这么认为的。周围的同学问我脸怎么那么红,是不是发烧了,我却一时答不上来。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一个异性有那样特别的生理反应,时隔七年后才又一次心动,只是再也没有16岁的那个午后那么深刻。

这是我的真实故事,用七年去遗忘一个爱了很久的人。我好不容易走出来了,我想用文字记录青春的故事,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一个不会谈恋爱的女生笨拙的爱情故事。从青涩到成熟,我们越来越会爱了,却越来越没有真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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