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乳肥臀》读后感

第一次,想坐下来写一篇读后感,思绪竟然比看书时更澎湃!

趁着热乎劲儿,希望以后自己能养成习惯。

看此书的初衷,其实是想了解些近期的历史;这个理由听起来有些对不住莫言大师。孤陋如我,起初并不知道这是一本诺贝尔文学奖巨作!只是对这个书名,不太引起我的兴趣,说来惭愧,是清末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个介绍让我直接开启了这本书的旅程。。

不曾想,一口气便停不下来......

读完后,脑子里反复回映的,是奔走在历史长河中的母亲们,忍辱负重,不惧艰难困苦,那么顽强,那么努力,又那么热爱。。

人物印记:

母亲,上官鲁氏:如果不是后面的补卷,不足以了解母亲这么深刻:那种苦,那种难,那种委屈求全,那种不畏艰难,那种忍辱负重,那咱打碎了牙齿只往肚子里咽,那种努力,那种坚强,那种大义凛然,那种爱子心切,那种活到最后的通透与豁达。在那样的年代里,她做的不管什么不对的事,都让你恨不起来,更多的同情与爱怜。。母亲的一生,也是孕育的一生,不论多苦,母亲始终毫无怨言,母亲,你注定平凡,但你的名字就是伟大!

姑姑、姑父:这是两位不太显眼的人物,我却很是敬佩;他们就是放在现在的夫妻关系中,也算得上是让人艳羡的神仙眷侣吧;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他们不但没有儿子,女儿,而且丁克,而且过得相当融洽、幸福!姑姑的决定,实属无奈之举,但在那时,亦别无他法;我其实力挺姑父的宠妻之道(他的赌,没影响家庭,姑且不论)。说到底,没有他们,就没有璇儿上官鲁氏。

大姐来弟:之前的沙月亮就不说了,最后新时代的孙不言,她当时完全可以拒绝,母亲都把权力给她了,但她选择认命;也许在她的潜意识里,跟孙不言一样,他占有过她,她已经是他的人了......不值啊。

二姐招弟:算是过得最舒服的一个了吧,虽则苦难又富贵;最大的成就便是托母亲养大了司马粮吧,跟了司马库,也算是跟了个人物。

三姐领弟:这个鸟儿韩的花痴,鸟仙,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不管是疯是癲,活得也算自由,要了自己想要的,未经什么苦难,最终向着自己所想的生活果断飞去(也算是变成了自己向往的鸟翱翔了去)...

四姐想弟:悲惨的孩子,三个姐姐出嫁后正在长大的她,又正赶上饥荒岁月,无奈挑起大梁,以身救家,这一条道,奔上就是绝路;还乡时却又遭遇搜身抢宝...怎一样惨字说得清,一生的苦难,一世的积蓄,化!为!乌!有!

五姐盼弟:这个,把鲁胜利丢给姥姥后,其实,她也算正式脱离了上官家,她自己也随时都与上官家划清了界限,不惜改名换姓;而,叶落时,她要求归根.....

六姐念弟:六姐的爱情很美好,六姐的前程刚看到一丝光明,就被战争无情摧毁了,而生命,也在被那个女人拉响的炸弹声中划上了句号;这世间,怎么一个情字了得...

七姐求弟:唯一一个被卖的女孩;乔伊娜,看到她一遍遍问金童身世时,便猜到她是他的七姐,可团聚那么短暂,这个勇于坚持自己的学术理念的姑娘,心气如此之高的七姐,在这个正赶上大饥荒的年代,也不得不为了一个馒头,屈辱地委身给猥琐的张麻子,内心...........翻江倒海,又五味杂陈,但真的,已表达不出什么语言........

八姐玉女:同金童一样善良的盲女,一个善解人意的姑娘。

司马库:对于他的抗日壮举,及雄心壮志,还是要拍手鼓掌;关于此段政治关系复杂,换政频繁,百姓遭殃。后面写到活埋共产党时,确定他是国民党,但关于他的罪名,没太明白。就他本人来说,也算大丈夫吧。

鸟儿韩:他的一生,做为人的时间真的太少,野人的时间又太长,造化弄人啊;他,三姐,大姐,孙不言,怎一声叹息可以了得.....

司马粮:从他一出场,聪慧与机智便无不闪现在他的一言一行里,最佩服,最欣赏的人就是他了;只是后来失踪后又出现,亦是着墨不多,但他是众多一起被母亲养大的孩子中,最懂得报恩的人,说他有些圆滑与世故,也满含着他自己打拼人生的艰辛;但可贵的是,他不忘本真,尤其与鹦鹉韩的对比。

鹦鹉韩:遇到他的那一刻,我以为金童要转运了,终于可以赶上时代并有这么好的平台了,但,听到姥姥自己独住,她一娶媳妇就搬走不再管姥姥后,他的每一句话,就只是鹦鹉般聒燥了。尤其,后面又讲到姥姥的房子被拆迁,补偿款却被他领走,而姥姥只能委身破塔前安命时,我长叹一声,真想让姥姥返回时光机把饿死啊啊啊啊.....

对了,还有沙枣花:一个有主见的女人,从小跟着司马粮,暗恋,崇拜她的粮哥,粮哥走后,她用自己的方式选择了另一种活法,对抗社会的不公;若干年后再遇自己的粮哥,她还是那个喜欢粮哥的初心小女孩儿,而粮哥,也终是那个粮哥:仅把她当成妹妹的粮哥,她用纵身一跃,表达了她的追求...

那个孙不言:真的不想说,提起他,脑子里只有两个字--恶和狗。

还有一个外人----樊三大爷:人性的光辉。那个寒冷的冬夜里,把自己的外套棉袄用火烧掉,给饥寒交迫的乡亲们带路、鼓气!母亲正是靠着这个鼓舞人心的举动,带着孩子们顽强活了下来。

对于主人公,上官金童:这个上官家唯一的命根子,宝贝疙瘩,一路磕磕拌拌,提心吊担看着他长大,都盼着他能出人头地,却不料赶上饥荒,又赶上劳改,什么倒霉事都让他赶上了;那个被他奸过的女尸都自行爆炸不留痕迹了,却被有文化的七姐遗留的一篇日记给生生揪进了监狱......人生最黄金的15年啊......这是我最想不到的结局,感觉我登时整个傻了..

至于他之后的起起伏伏,其实也算是冥冥注定吧;总之,他这一生,跟我想象的截然不同,但又能怎样,他只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好在他的心态总是极好的阿Q式的,那种对大时代的唯诺,也应该是当时众生的常态了吧......

回想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我们不该忘记;眼前久久浮现的,不是他们享受荣华富贵时的片断,而是硝烟弥漫的那些场景:大姐拉着车在前面伏身前行,母亲推着车在后面弓身前进,孩子们坐在车上,稳稳的,沉默着......满眼硝烟,遍地尸首,就那么一步步,仿佛推着历史的车轮,前进,前进着......

看到有人评价书中的颜色部分;在本书中,我感觉那些对于颜色的描写,除了让人对美有所渴望,更多的是,对他们怀有一种纯净的,深深的祝福!(孙不言对来弟的除外,人性的恶)

这是一个家庭,更是一个大时代!

心之所想,笔即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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