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法律讲坛——无性婚姻》有感

故事梗概:

        男的很有才华(博士),女的也不差(秘密),两人均无恋爱史。双方的父亲是好友。老友见面,上上酒馆,聊聊家常,一说儿女,嗯...父母吧,总有那么点想法,于是乎...来了个——亲上加亲!

        现代社会,又是城里人,很少有不开明的父母,自然是不会逼婚的(虽然也近似逼婚了),两人经见面加幽会加旅游加...互相了解,于是决定结婚(历时快一年)。

        “结婚”一词说出,父母啊那个高兴就别说了。男方老爸决定:我这辈子,攒钱不多,就20万,拿给他小两口买房吧!或许是经历,或许是人的私心,或许是某些方面女人的眼光长远,或许...男方老妈就说啦:你傻啦!这婚前买房,你咋的说这钱是给“他俩”呢!是给我们“儿子”的。听了这话,你纳闷吧?是的,我也纳闷,男方他爸就更纳闷了。

原来在法律上,“婚前”一方所买的房子,再“婚后”是不被成为“夫妻共有财产”而瓜分的。男方老爸听了他老妈这么一说,也就有了“用首期付费16万元加以儿子的名义向银行贷款30万元为儿子买一套房”这档子事!

人说你有初一,我有十五;你不是傻瓜,我也不是傻帽。女方她妈也考虑到了久远的“婚后”:儿啊,你可别被喜事冲昏头,多长个心眼。你看他们买的那房,要是以后有个什么事...你可是分不到份的!这个我有咨询过律师了。女方听了自然有火,只有绞尽脑子想法把这房从“婚前单人有”变为“婚后双人有”...

人们常说造物弄人,呵呵,还真有那么多造物弄人的事!婚宴上,男方老爸被“逼”着说了句;“这房是我们送个他们小两口的!”

... ...

... ...

以下是正文。

我想,根据我的标题,大家都该想到省略号代表的事了吧。

是的,从法律上讲,有的东西就是简简单单的对与错。

但是,从某种角度上讲,这是人类的自我取笑,或者说...通俗点,就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甚至达到了“变态”的程度。

        “你喜欢我吗?”“是的!”“你能为我付出多少?”“我的全部!”这是现实吗?是的,这就是现实。

        “你为什么离开我?”“因为你没钱。”“他那点比我好?”“没有一点,但...”这是现实吗?是的,这就是现实。

        曾经看过一本书,里面某篇说的大致意思是“人类只有满足了低级需求后,才能向往并去追求更高级需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只有物质需求得以满足,才能谈得上精神需求”,当然,这种说法是对大多数人而言。然而,可笑的是,全世界富裕的人却不是这“大多数人”。

        有人说我:你看世界是不是太黑暗了点,难到你就没看到那么多好事,令人感动,振奋人心?!!是的,我并不是没看到。以现今的信息技术,好人好事可以说用“满天飞”都不足以形容。可是正因为好人好事的满天飞,又有几人去注视那黑暗的背面?或者说“能够”注视到那黑暗的背面?更甚的说又有谁在注视到后,敢坦然的说出???

        回到上面的案例,从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看到的都是美好前景,断点从谈“钱”开始,双方儿女都还没结婚,双方的父母就已在为“离婚”做准备,并暗暗较劲。这样的家庭,即便双方再恩爱,也有可能因为父母的关系而破裂。

        再来,双方虽然交往有半年多,但说到了解,也许就是表现出来的那么一点点。虽然说,对于爱恋中的人,对对方的了解不能够太多,因为那样成为“朋友”或“最熟悉的陌生人”的可能性更大,但是必要的了解还是需要的——就比如说:他什么都有,就是没“性”,你还会坚持和他在一起吗?毕竟,这就是现实。

        接着是:你离婚为的是什么呢?为的是那间俩人才住了不到一年的新房?还的为了能多分几个钱???

        最后是:你可以在热恋中沉浸在美好的童话里,但是,当你真正决定和某人长相思守共度一生时,还是请你考虑得长远一点,你爱他爱到什么程度,真的是“无性”或者“一无所有”都可以吗?毕竟玩“结婚——离婚——结婚——离婚——结婚”这样的游戏也很伤身的!这就是现实。

                    2010/8/22  16:26

有时候回头看看自己写的老东西,其实挺有意思的。

你可能感兴趣的:(听《法律讲坛——无性婚姻》有感)